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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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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暨仲裁进展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8-59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暨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市嘉世稳赢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2018年3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8),详细披露了深圳市嘉世稳赢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就其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分别为“(2017)深仲受字第2661号”和“(2017)深仲受字第2791号”。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6日、2018年3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发的案号为 “(2017)深仲受字第2791号”《开庭通知书》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深圳市嘉世稳赢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定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由仲裁员张昉、刘涛、郭业胜组成仲裁庭审理,张昉为首席仲裁员。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快报》中,公司已将该笔或有诉讼事项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本金135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担保损失”; 因本次仲裁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可能产生的利息、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