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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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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4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31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8-039)。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了解本次转让的有关情况,现将宜昌沛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沛捷”)股东财务状况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补充公告如下:

一、宜昌沛捷股东财务状况

宜昌沛捷股东及其财务状况如下:

根据宜昌沛捷股东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

刘海波,身份证号:422721197306130919,持有远安吉星化工运输有限公司10%股份,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958万元,净资产3,981万元,2017年实现收入8,274万元,净利润 1,281万元;

毕祥生,身份证号:422721197301230718,持有宜昌久祥贸易有限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5万元,净资产655万元,2017年收入6,506万元,净利润127万元;

钟安荣,身份证号:422721197608290918,持有宜昌百里荒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68%股份,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0,666 万元,净资产15,723万元,2017年实现收入3,454万元,净利润1,635万元。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宜昌沛捷股东刘海波、毕祥生、钟安荣就宜昌沛捷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枫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叶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枫叶公司为追偿款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宜昌沛捷不履行付款责任时,无论宜昌沛捷或第三人是否向枫叶公司提供其它担保,枫叶公司均有权要求刘海波、毕祥生、钟安荣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宜昌沛捷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综上,宜昌沛捷股东刘海波、毕祥生、钟安荣财务状况良好,且在《股权收购协议》中明确为宜昌沛捷应支付的股权转让等相关款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宜昌沛捷持有的本次转让标的宜昌枫叶店子坪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店子坪公司”)全部股权也为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提供资产保障,因此宜昌沛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截至2018年3月30日,宜昌沛捷已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枫叶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增加枫叶公司投资收益2,374.71万元,但由于店子坪公司核心资产店子坪磷矿的矿业权本次评估价值为26,303.61万元,较2012年收购湖北宜昌磷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枫叶公司51%股权)全部股权时该磷矿矿业权的评估价值28,887.19万元减值2,583.58万元(2016年公司收购斯帕尔化学(BVI)有限公司持有的枫叶公司49%股权时该磷矿矿业权的评估价值为19,125.77万元,店子坪磷矿矿业权评估价值变化符合磷矿石价格走势),预计会给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带来约2,800万元左右的亏损,具体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因店子坪公司负债规模较小,本次交易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资产负债率水平影响不大;本次交易完成后,店子坪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避免了其持续亏损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本次转让可获得33,047.87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将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升资金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