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38,6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6号)核准,公司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名发行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3,585股,并于2017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5,724,507股增加至640,908,092股。

2、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7年4月24日的总股本640,908,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并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3,180,519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33,180,51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9,6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3,49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73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8%。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6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证券账户16个。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本次获配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38,6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涉及证券账号16个。

(四)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对昇兴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兴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昇兴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成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6号)核准,公司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名发行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3,585股,并于2017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5,724,507股增加至640,908,092股。

2、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7年4月24日的总股本640,908,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并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3,180,519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33,180,51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9,6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3,49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73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8%。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6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证券账户16个。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本次获配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38,6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涉及证券账号16个。

(四)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对昇兴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杜文晖 张寅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