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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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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3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产品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66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理财期限为108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预期年化收益率(含税)4.55%~4.9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66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预期年化收益率(含税)4.55%~4.95%(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最终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理财期限自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30日,共计108天。

公司与中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授权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为购买理财产品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的签署日期在此有效期内;

3、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070、(临)2017-075、(临)2017-085。

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新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2018年4月1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中信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购买了人民币6,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该协议主要内容及理财产品主要信息如下: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乙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产品编码:C184Q0160

名义本金币种与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起始日:2018年4月13日

到期日:2018年7月30日

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55%;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95%。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风险提示:中信银行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存在的交易风险有:流动性风险、本金及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

税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款项支付不受税收的影响,亦即一旦发生任何税收事件时,均由双方依法各自负担,且任何一方不得以税收为理由拒绝或减少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违约责任:(1)本协议自中信银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在本协议项下双方仍有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时,本协议不得终止。双方所有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权利义务履行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3)若公司违约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联合、兼并、合并、破产及其他任何导致公司已经或者可能不履行本协议的情形,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公司单独承担。中信银行有权在向公司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时优先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金额。

2、理财产品主要信息

3、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说明

(1)该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108天,到期日为2018年7月30日,产品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所获本产品理财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公司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4)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产品到期日和到帐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4、产品不成立情况说明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中信银行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如中信银行公告产品不成立,公司本金将于公告产品不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公司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5、产品的提前终止情况说明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公司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公司无提前终止权。

6、产品的延期清算

理财期满,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理财产品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7、其他说明

公司与中信银行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包括到期已赎回),已到期赎回24,000万元,累计已取得收益306.30万元(含增值税),暂未到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2,000万元。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余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累计已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1、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公司已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上述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

2、公司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发现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要求公司相关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做好投资风险评估。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防范现金流动性风险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进行选择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公告披露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仅为测算的预期收益率,且包含增值税,公司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将以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实际结算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1日

报备文件: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2、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3、中信银行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