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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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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3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757365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等三大系列,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场所,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属于旅游行业,报告期内主要为旅游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的企业提供优质旅游资源产品的分销及金融结算服务,其主营业务包括机票分销、旅游分销、旅航司代运营等。

2016年12月北京联拓决定以现金和机票业务相关资产投资山水股份,最终取得山水股份25%股权,此项对外投资于2018年1月完成全部交割。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计划,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完善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及推广,发扬工匠精神,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建立与网络销售相结合的自主销售渠道与连锁加盟互补的销售渠道体系。

报告期内,欧美地区及国内市场休闲家居用品业务销售持续增长;实现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15.99%;收购北京联拓后,进一步拓宽公司收入渠道,本报告期机票旅游服务实现收入1.80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4.33亿元,较期初增加2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21亿元,较期初减少1.26%。资产负债率60.50%,较年初略有提升。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36亿元,同比增加19.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66万元,同比增长28.38%。

2017年度,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超出预期,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大。

报告期内,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短期理财、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项目,同时为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通过并购投资中心及创业基金,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按业务年度,当期净利率较上期下降70.86%,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超出预期,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大等综合影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 年 5月 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6月 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务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原子公司浙江尚匠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匠智能)于2017年10月27日取得由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显示尚匠智能已于2017年10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手续,故自2017年1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公司合肥联拓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领取了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QD1LB1N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60%的股权,对该子公司形成实质性控制,故将其纳入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周林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66万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4.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21亿元。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69,906,906.3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6,64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752,191.74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75,219.1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7,025,121.13元,扣除2017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130,544,190.18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0,257,903.52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175,736,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21,757,365.0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38,500,538.4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股东三年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且由于以前年度尚未结汇以及本年度部分未锁汇的货款,公司或将产生闲置美元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与各银行商谈后将部分美元做存款质押贷人民币的质押贷款业务。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质押贷款业务安排如下: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0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8年-2020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8年-2020年)》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与Sean Carbonell等合作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

该标的子公司首期出资100万美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80%,Sean Carbonell等拟出资2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20%,该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商销售业务。

同意授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审批、登记事宜,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同时为了促进标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该标的公司给予其管理层及后续引进的关键管理人员不超过该标的公司股份总额40%的股权激励,且保证最终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1%,具体股权激励的授予名单、授予条件、比例分配、授予程序等一并授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但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5日。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其中监事李颖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继续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利于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继续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十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62.4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878.58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88.3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5.4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850.7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494.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064.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 年9月14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2 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 年 12 月04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 年 11 月13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和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7 年 6 月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决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的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3个理财产品和1个定期存单。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本期分别使用27.75万元和1,151.7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经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2010年11月6日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06.3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8年4月10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都”)

住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义城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妮

注册资本:3,450.53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梁秸、大豆秸、油菜籽秆、芝麻秆、棉花秆、麻秆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都节能资产总额8,642.1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880.91万元;2017年度东都节能实现营业收入7,289.39万元、净利润-781.35万元。

东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58.11%;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建平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在东都节能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2、山水假日(北京)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58,174,977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1幢6层609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山水股份资产总额22,577.8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3,473.49万元;2017年度山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5,598.52万元、净利润3,003.32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山水股份监事,且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山水股份25%的股权。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

公司将采购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山水股份提供的差旅管理服务,满足公司差旅等相关业务需求。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闲置厂房,另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山水股份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及服务,联拓天际通过环球购、金旅通等技术产品,为山水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机票交易及分销业务解决方案,并向其提供相关软件服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尽量规避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经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通过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 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等。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根据预计接单的情况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

三、 业务期间、投入资金

1、 业务期间

本项授权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 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需保证金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不需要投入资金。

四、 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营销部门采用财务中心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 公司2010年1月15日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根据本项授权作出决策时,应做好讨论记录,并定期报董事会备案。如遇到已接订单发生大额变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六、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的投资。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5.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本承诺,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业务。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7,175万元,截至2018年4月10日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5,775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400万元。各项理财业务均正常履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继续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一事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在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 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理财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 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6、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 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前次投资、理财业务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总金额为23,637万元,截至2018年4月10日上述投资、理财业务均已收回。各项业务均正常履行。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本项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使用上述授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四、 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继续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额度: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 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投资方式: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基金、期货,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证券投资项目。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管理: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