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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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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热线:400-8888-788、10108998、95525

(7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 周青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7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 秦雨晴

电话:021-203152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7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尚瑾

客服电话:4008188866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崔卫群

经办律师:闵齐双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93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 号汇亚大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邮编:200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出。

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如遇市场情况急剧变化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和研究决策能力,对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市场利率水平及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情况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对利率趋势的预判,适时规划与调整组合目标久期,结合主动性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同时,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与收益性水平,以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等部分。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的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息率且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5、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还会充分借鉴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及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他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7.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原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13中原债(债券代码:122299),其发行主体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7号),其中提及:因中原证券在担任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财务顾问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预计该处罚对中原证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均较小,基金管理人对该债券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信用债投资标准和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对该发行主体进行跟踪研究。

8.2其他资产构成

8.3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8月29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A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B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费率标准的除外),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0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重要变动部分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本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进行了列示;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