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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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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公司房地产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并逐步开展合作开发等多种经营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公司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珠海、上海、武汉、广州、苏州、南京、中山、威海,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上海、武汉、广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2017 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增长平稳、就业扩大、结构优化等多重目标,经济发展步伐稳健有力,GDP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是2011年以来经济增速首次回升。“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逐步落地;自贸区开发建设、 “一带一路”战略的纵深推进;国企改革等措施的深入部署,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2017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并提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实行“因城施策去库存”的指导原则,调控政策持续加强,因城施策逐渐落实。全国一、二线城市及部分三、四线城市重启限购限贷调控政策,严格限制房产投机、投资属性,强调回归房屋居住属性。在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政策层面的长效机制也处于加速推进阶段,其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下,房地产投资性需求受到抑制,房地产市场发展趋于平稳健康,但分化态势依然明显,结构性差异出现变化:一线城市房价稳中回落;二线城市量跌价稳,总体投机需求得到遏制;三线城市量价齐升,去库存态势良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12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15个月回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与上月相同。“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继续显现,70个大中城市中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均在平稳区间内变动,房地产市场总体继续保持稳定。

行业竞争方面,根据《2018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百强企业销售业绩实现了跨越式增长,销售总额、销售面积分别达63,760.7亿元、49,79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8%和23.7%;百强企业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至47.7%,较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69,408万平方米,增长7.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5.3%;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33,701亿元,增长13.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1.3%。

标杆房企销售规模继续扩大,大型百强企业规模效应凸显,盈利能力加速分化,行业资源加速向更大规模的企业集聚,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两极化格局愈加明显。在此背景下,房地产行业转型加速,大型房企谋局多元化发展版图,中小企业寻求转型出路或退出,强强联合、行业并购或将成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特点之一。

从房企表现看,一线房企受益于市场因素,利用其资源布局优势和品牌号召力加大销售力度,推动其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而中小型房企资源分布相对较弱,库存去化速度较缓,储备增量空间受限较大,与一线房企差距进一步拉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6日向全体“09华发债”债券持有人兑付了2016年10月16 日至2017年10 月15日期间的利息,并于2017年10月16日完成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及摘牌工作。有关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及摘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

2、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7日向全体“15华发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6年11月26 日至2017年11月25日期间的利息。有关本次还本付息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执行债券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的情况。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2017年6月6日,联合评级就本次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 “15华发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报告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进行了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与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的评级结果一致,均为“AA+”,评级结论不存在差异。

注:

根据联合评级对信用等级的定义,“AA”级别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AA+”级别为略高于“AA”级别。

根据鹏元评级对信用等级的定义,“AA”级别的含义为“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AA+”级别的含义为略高于“AA”级别。

2、2009年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鹏元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鹏元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鹏元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鹏元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鹏元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2017年6月6日,鹏元评级就本期债券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报告期内,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进行了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与鹏元评级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的评级结果一致,均为“AA+”,评级结论不存在差异。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局的领导下,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17亿元,同比增长4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20亿元,同比增长59.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96.83亿元,同比增长22.75%。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220.47万平方米;竣工215.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1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土地储备建筑面积为877.11万平方米;在建面积715.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10%。

1.1 销售格局显著优化,核心城市重点突破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营销策略,在确保珠海市场平稳去化的基础上,上海、广州、武汉等核心城市重点突破,带动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金额310.17亿元,签约销售面积133.76万平方米。华南区域(珠海、中山、广州、南宁)实现签约销售134.39亿元,其中珠海实现签约销售69.01亿元,占总签约销售金额的22.25%;华东区域(上海、苏州)实现签约销售60.32亿元,在华东地区打响了品牌知名度,其中上海签约销售额达到51.06亿元,占总签约销售金额的16.46%;华中区域(武汉)实现签约销售89.29亿元,占总签约销售金额的28.79%,成为公司新的利润贡献点。在深耕珠海市场的基础上,实现了核心城市的重点突破,推动公司市场格局的显著优化和全面发展。

1.2项目拓展强强联合,城市更新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竞购、合作开发、城市更新等多种方式,在继续深耕上海、武汉、广州、苏州等已布局城市的基础上,成功开辟南京、佛山、嘉兴等市场,并不断深化新进城市的项目储备,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开启公司新一轮的投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77.65万平方米(权益面积),并与多家行业标杆企业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珠海区域,珠海广昌项目顺利动工,湾仔银坑村项目拆迁工作正式启动;上海闵行区浦江镇召稼楼特色小镇、青浦区徐泾城中村改造、北京廊坊旧城改造等异地更新项目也已全面展开,佛山、中山城市更新工作已稳步推进。

1.3精心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实现多元化业务格局

商业板块提质增效,全国布局不断加快。华发商都积极优化招商业态,继续引领珠海商业潮流。华发水岸、未来荟项目招商稳步推进。华商百货继续拓宽海外精品货源,提升内在品质。阅潮书店已形成旗舰店+社区店+服务店的格局。

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公装、定制精装、设计、软装四大业务加快拓展,目前已进入上海、威海、广州、南宁、武汉等城市;华发优生活等新媒体平台用户量迅速上涨,影响广泛,成为提升华发产品销售的助推器;华发中建珠海PC厂建设加快推进并顺利试产,在开拓华发水郡花园、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等内部项目的基础上,加快拓展体系外优质客户;华发华宜投资平台不断夯实,组建了珠海知行并进文化产业基金、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开拓了股权投资业务。

积极探索住房租赁业务。依托国家政策支持,结合公司现有项目情况,全面开展探索住房租赁业务的研究工作,并加快制定长租公寓方案。

1.4信息建设全面推进,优+产品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整体IT规划逐步落地。新房地产营销管理系统功能不断完善,顺利完成部分全国项目房源、客户、销售等各类数据的迁移工作,推动营销工作进入大数据时代;客服管理系统试点上线,有效提升客服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档案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商业租赁管理系统等专项信息化项目正全速推进。

成本管理方面,加强成本招采联动。以战略采购为依托,切实把握产品质量与价格之间的平衡,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和美誉度;积极更新完善战略集采产品库,在整体材料、人工成本不断上升的大环境下,战略涂料、弱电箱、开关插座面板、道闸等项目成本均有所下降;产品价值库不断完善,成本管理大数据交互式的分享平台正在积极筹建。

产品研发方面,拆分产品研发与设计管控职能,组建产品研发中心,加快优+产品的迭代升级,从优+产品到优+体系,提升品牌价值;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华发绿色建筑技术服务指南、华东片区精品豪宅手册、小面积底层高密度产品等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研发工作;顺利完成《华发股份开发项目幼儿园设计管控导则》、《华发股份住宅户型设计指引》等标准编制工作,继续完善产品标准体系。

1.5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

报告期间,在整体融资成本上升的大环境下,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将公司融资成本保持在较低水平。

资本运作方面,50亿元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并顺利完成三期合计40亿元的发行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公司融资渠道;“09华发债”及“15华发01”等公司债券继续维持“AA+”的评级结果,为公司的融资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同时非公开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工作已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计划正有序推进中。

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公司继续贯彻执行调结构、降成本的战略方针,通过积极销售、加强回款等措施,推动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货币资金111.93亿元,预收账款281.20亿元。

1.6管控体系整合优化,周转提速全面启动

在管控架构方面,组织架构不断优化,明确责权体系,上下衔接更为紧密,工作推进更为高效;管控模式不断优化,开展战略运营管控提升工作,组建华东区域、华南区域、华中区域、北方区域、山东区域五大区域公司,加快探索由二级管控向三级管控模式转变;风控体系全面强化,法务直管成效显著,内部审计机制不断健全,财务管控加快向管理会计转型,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程质量把控方面,全力抓好全国施工标段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事前抓审核、定标准,事中抓巡查,事后抓考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华发股份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总指引》及《各专项指引》,全面整改项目验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周转机制方面,明确总部与城市公司职责,工程项目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推进,工作效率明显改善;大数据分享平台正式上线,全面分享百余份成本研究成果。

1.7深化激励机制改革,推动人才要素迸发新效能

人力资源管控更加规范。《职位管理制度》、《华发股份干部选拔任免管理办法》等新制度加快实施,人力资源管控各环节不断规范;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全覆盖,优+经理人培训、75计划、85计划等活动全面实施,积极培养内部人才。

专业人才梯队更加完备。外部招聘与内部选聘相结合,社会招聘与高校招聘互补充,促进公司人才梯队进一步完善。

激励机制更具活力。强化绩效考核措施,推动新版考核方案落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专项激励机制频频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项目跟投制度、董事局专项奖励基金等全面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 年 10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2、2018 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本部共计166户,增加40户,减少8户,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3、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1名,实际到9名。董事谢伟先生、许继莉女士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董事俞卫国先生、陈茵女士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376,315.5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142,504,643.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3,951,555.44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4,250,464.31元及分配2016年度现金股利941,472,496.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0,733,238.23元。拟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俞卫国、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8-042)。

八、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俞卫国、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2018-042)。

九、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准确、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1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受损资产的议案》。具体核销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十九、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十、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俞卫国、谢伟、许继莉对上述议案均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2017年度预计总额38,326,394.11元,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按照2018年3月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对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上述关联人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上述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关联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125万股新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第001160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4,232,384,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72,140,558.4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49,886,999.4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43,431,359.00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69,519,120.68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653,182.36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50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四十九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399020100220178335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399020100100178610户的子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由于各募投项目本年度销售结转情况不同,故导致各募投项目本年销售净利润率差异较大。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损资产进行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受2017年第13号强台风“天鸽”、第14号台风“帕卡”和第16号台风“玛娃”袭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园林公司”)苗圃苗木受损异常严重,部分苗木已不具备成活或利用价值,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上述受损资产进行核销。本次苗木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为15,436,677.40元。

一、情况概述

(一)苗木受损情况

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3日期间,珠海连续遭受第13号强台风“天鸽”(14级台风,是2017年登录我国最强台风、53年来影响珠海最大台风)、第14号台风“帕卡”和第16号台风“玛娃”三台风的连续袭击,园林公司苗圃苗木资产受损情况严重。

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园林公司快速推进落实抢险救灾,对苗木扶种工作做了细致安排。对受损严重但仍有可能成活的苗木,按照植物特性和气候条件采取修剪、截枝、覆土、支撑等各种扶种措施力求保活,在完成后对该部分苗木进行不定期跟踪观察,以合理评估其成活情况及生长恢复状态。按灾后复产扶种工作推进及资产管理要求,公司对灾后苗木损失情况进行了梳理和统计。经实地巡查、现场统计及后续评估,本次因台风受损苗木共9,824株,受损量占比60.86%。

(二)苗木受损原因

1.客观因素

台风侵袭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珠海是台风登陆密集地区之一,本次台风灾害对珠海区域的园林苗木生产、种植、应用直接造成严重影响,全市市政道路、住宅小区及苗场的园林植物均遭受了巨大损失。

2.苗木因素

(1)苗木品种:园林公司部分树种树体高、冠幅大,其受风面积大,易倒伏、折断;部分树种枝干质脆易断;部分树种根系不发达,即使地栽其抓地力也弱、抗风性差。

(2)种植方式:因假植生产,苗木根系在种植容器内受限而不发达,表现为主根不明显或不发达、须根较多,抓地力弱、抗风性差。同时由于苗木集中种植,倒伏或折断存在相互砸损,增加损失概率,以及扶种工作量和恢复难度。

(3)场地因素:种植场地其土质等客观因素极差,严重影响根系生长,抗风力差。

(三)受损苗木损失评估方法

结合苗木资产的特性,对受灾苗木采取如下损失评定方法:

1.评估定损指标

①主干是否折断②主要观赏面或主要枝条受损程度③倒伏或倾斜苗木的树皮破损程度④土球散坨程度

2.评估定损方法

将受损特别严重,苗木已不具备成活或销售价值;以及受损严重经采取挽救性扶种措施后成活概率仍较低、难以恢复并严重影响其经济价值的苗木作为资产损失予以核销,主要包括:

①已被吹断(劈裂)主干,没有利用价值或无成活可能;

②主要观赏面或主要枝条全部折断或折断超过50%以上且无法通过任何修剪措施恢复冠型;

③倒伏或倾斜苗木的树皮断面极其严重,极难成活或恢复;

④土球严重散坨,极难成活或恢复。

二、本次资产损失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过本公司认真核实和清理,确定本次苗木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为15,436,677.40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36,677.40元,占比0.95%;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减少15,436,677.40元。

三、董事局意见

公司本次对因台风受损的苗木资产进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因台风受损的苗木资产进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固定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受损苗木资产进行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受损资产进行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上述受损苗木资产进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一) 政府补助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上述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影响2017年度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增加15,600,592.51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15,600,592.51元。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务报告格式变更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2017年度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38,891.54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38,891.54元;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1,777,645,002.83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元。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6年度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调增2,388.24元,“营业外收入”项目调减2,388.24元;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1,427,684,035.53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