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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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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86,934,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为高端包装印刷品和包装材料的研究生产,为知名消费品企业提供品牌设计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前述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正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并积极推进成为公司的第二主业。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包装及相关镭射包装材料镭射膜和镭射纸等。

(1)烟标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烟标龙头企业的优势,不断推进设计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对于烟标制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中烟公司为公司烟标制品的唯一客户端,烟标为特殊产品,每种烟标均只向特定的客户直接供应,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均服从客户的需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因而烟标生产企业往往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由于烟标产品的特殊性,采用直接销售有效且经济,可以为卷烟生产企业提供直接技术支持服务,并可以直接快速获得客户的意见反馈,以加强对市场动态的掌握。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以原纸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印刷、黏合、拼装等加工程序后制成用于保护和说明及宣传被包装物的一种产品,公司此类产品主要运用于电子产品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类产品个性化定制包装及精品烟酒外包装。在现有的新型包装产业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技术多元化路径,力求通过在包装产品中应用更多前沿的RFID、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使包装成为互联网、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不断向智能化纵深领域拓展。

对于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此类订单均服务于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公司多部门协同合作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维护既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扩充产能并完善高附加值延伸服务,积极拓展优质新客户。

(二)行业发展及周期性特点

1、烟标行业

公司所处的烟标印刷行业是印刷包装行业下的细分行业,由于对原材料、印刷技术、产品用途都有较高要求,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深化调整卷烟产品结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调整卷烟分类标准以促进中高档卷烟产品的生产。随着“卷烟上水平战略”的实施,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聚集,卷烟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存在进一步整合的市场机会。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品牌效应和技术研发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着在烟标印刷行业拥有的多年生产和服务经验,已与全国多数烟草工业公司建立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是国内烟标印刷行业的领军企业,在烟标印刷行业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烟标印刷行业发展与卷烟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其自身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卷烟厂商出于生产的便利性、服务的及时性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的烟标厂商提供服务,因而烟标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

从整体来看,我国包装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严重,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中,低端包装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而在高端领域,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生产技术、高服务质量的优质大型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于国内低端包装略高,但相较于发达国家包装行业集中度而言仍偏低。

纸质印刷包装行业是下游消费产品的配套行业,根据下游行业的经营情况及需求情况等,呈现相应的周期性、区域性。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国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精品烟酒、高档化妆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作为展现品质、传递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纸质包装产业也将逐步向高端化、精品化演进。

经过近年公司在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投入,有效实现产业链拓展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精品包装产品的市场覆盖,通过进一步技术改造、新型设备的购置和原有设备的替换,持续扩大产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抓住包装前沿领域的技术方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市场的增长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中国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烟草行业全年实现工商税利总额达到预定目标,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在大包装方面,坚守烟标主业,通过采取不断加强设计科研创新能力、加大新产品及新市场的开拓力度、优化产品结构等措施,始终保持在烟标领域的领先水平;加快在电子产品包装、快消品包装等彩盒包装的开拓步伐,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彩盒包装的应用,全力推进智能化自动生产的建设,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坚持内涵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通过并购整合等方式积极拓展公司横向及纵向产业链,增强公司的产业规模;通过在包装产品中应用更多前沿技术,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不断向智能化纵深领域延伸。在大健康产业开拓方面,公司通过近年的努力探索,进一步细分发展方向,将通过投融资并购及与专业机构共同合作的方式,助推大健康产业的布局,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夯实发展保持烟标主业优势,持续提升经营业绩

2017年,烟草行业见底复苏,公司作为烟标行业的龙头,依托设计优势、技术优势及生产规模效应,努力把握新机遇、挖掘新客户,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在报告期内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公司在不合并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945,293,524.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411,233.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7,399,781.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6%;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123,780,067.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48,893,066.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51%。

2、细支烟增长爆发迎来新机遇,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新需求

全国一二类卷烟、高端卷烟、细支烟、短支烟、爆珠烟销量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特别是细支烟增量对烟草行业销量增量的贡献率达263.5%、对销售额增量的贡献率达72.6%。

公司紧紧抓住细支烟等细分品类高速发展的机遇,深入挖掘卷烟消费多元化的包装需求,利用公司的综合优势快速响应客户,在不合并重庆宏声、重庆宏劲烟标销量的情况下,实现烟标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06%,其中细支烟烟标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61.96%。

3、非烟标领域贡献逐步提升,彩盒包装业务持续发力

在保持烟标领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推进产品产业升级转型,在精品彩盒持续投入,并不断推进精品包装产品的发展及其智能化进程,成功开拓 “中华(金中支)”、“南京(九五之尊)”、“黄山(徽商)”、“云烟(大重九)”等知名产品的精品彩盒包装;步步高·VIVO、飞毛腿等品牌的电子产品包装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合并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彩盒产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2.65%。

4、参与国企混改打开新局面,开展白酒包装市场新篇章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购申仁包装29%股权,收购上海丽兴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烟草收购香港润伟30%股权;公司与茅台技开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茅台技开司及公司将凭借自身资源提升双方参股公司申仁包装的市场竞争力及销售收入,茅台技开司及子公司的包装印刷业务,将优先与申仁包装、公司及子公司合作,公司承诺帮助申仁包装、茅台技开司及子公司实现包装产品技术升级,公司及茅台技开司将免费授权许可给申仁包装使用各自拥有的技术成果及有关的知识产权。通过与茅台技开司的战略合作及直接及间接持有申仁包装的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高端白酒等快消品包装领域,提升公司社会包装产品市场份额,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

5、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并顺利完成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得到充分的资金资源保障,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形成从新型材料研发到智能精品包装设计、制造再到信息追溯、物流追踪全产业链产品体系,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现有产能进一步技术改造,为实现公司大包装战略奠定基础;复星集团下属子公司复星安泰作为战略投资者,位列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有利于激发公司发展新活力,借助复星集团的核心资源优势、投资经验等,进一步加快促进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在大包装、大健康领域的全球化拓展与合作。

6、智能包装实现创新升级,智慧制造大幅降本增效

公司积极探索RFID、二维码、智能温控显示等技术以及智能物流在包装领域的应用,未来将为客户提供从包装产品创意设计、材料研发到产品制成、创新应用的智能化包装解决方案,智能包装的实现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鉴真溯源、个性定制、物联传媒等综合需求;公司不断对自动化生产进行改造和提升,逐步提高公司烟标、彩盒包装等产品的自动化生产智能水平,借助多元技术手段,不断优化生产过程的运营决策及资源配置,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及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了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

7、设计能力不断提升,彰显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独立运营设计板块蓝莓文化不断强化品牌文化创意、结构设计、数字营销等,促进工艺设计与包装制造之间的融合性不断提升,彰显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蓝莓文化的设计作品“茅台醇·年代酒”、“南京·九五之尊”荣获WPO世界之星大奖,该奖项是世界包装组织(WPO)在世界范围内评选出的优秀包装设计最高奖项,代表着全球包装设计发展方向;蓝莓文化的设计作品“茅台醇·年代酒”、“黄山·天都高山流水”荣获iF设计奖, 该奖项被誉为国际工业设计的 “金像奖”。文化创意、品牌营销、设计制作等服务是公司大包装产业链的重要一环,软实力的不断提升显现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8、积累沉淀探索发展方向,大健康产业蓄势待发

在确认开展大健康业务以来,公司积极对大健康相关领域进行尝试,包括对生物技术及医疗服务相关的标的进行考察、洽谈,与专业人士及专业机构开展大健康特定领域的合作,设立子公司整合大健康优质资源等,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对于大健康领域的投资严谨审慎,目前尚未有实质的项目投资,后续,公司将深化与战略投资者复星安泰的合作,开展大健康领域的共同投资及拓展全球化产业、业务,借助其专业的风险控制经验及先进的投资经验,对大健康项目进行筛选,争取早日打造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9、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竞争优势持续积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抓技改、求创新、增效益的优良传统,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申请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新获得专利授权95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外观设计2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501项(剔除不合并单位期初数),其中发明专利81项,外观设计3项;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追溯调整前期报表数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注1: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3,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530万元,出资比例为51%,WANG WEIXING出资1,47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注2:广州劲嘉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注3:2017年1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对重庆宏声的经营业务、生产管理做出安排,并就公司将所持重庆宏声20%表决权委托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述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重庆宏声46%表决权,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宏声54%表决权,公司将不再合并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的财务报表,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杨伟强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离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年先生、职慧女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王艳梅女士,连任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秀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64,366,342.3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436,634.24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507,929,708.1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454,782,760.92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326,511,800.00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36,200,669.07元。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2018年3月12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律师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截至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00,000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公司2017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86,934,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446,080,314.6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190,120,354.47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的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已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8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资金实际使用及需求情况,各公司需向当地银行提出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以解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具体如下:

(一) 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 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 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 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五) 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 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七) 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八) 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低风险授信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在5,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九) 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 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一)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二) 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8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64,366,342.3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436,634.24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507,929,708.1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454,782,760.92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326,511,800.00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36,200,669.07元。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2018年3月12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律师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截至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00,000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公司2017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86,934,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446,080,314.6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190,120,354.47元。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认为: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该计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关于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字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1】 详见后文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 定期存款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2008年经公司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于2016年6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八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20,733,627.24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64,302,524.45元,支付手续费5,939.4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利息收入576,114.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454,649.06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114,454,649.06元,定期存款余额:440,000,000.00元,现金管理6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 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11月9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5日。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下:

1、2017年11月16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TGG171414,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0,000万元,起始日期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

2、2017年11月17日公司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3月17日;

3、2017年11月17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

4、2017年11月17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起始日期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2日;

5、2017年12月4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20,000万元,起始日期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6月4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65,000.00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04,454,649.06元,其中活期存款114,454,649.06元,定期存款余额440,000,000.00元,现金管理余额650,000,000.00元。

(六)期后事项的说明

会计报表日后,公司于 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 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中信证券及专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