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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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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在2018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事项所需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 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

1、 被担保基本情况

注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50%。

注2:汉钟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3: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4:韩国汉钟精机株式会社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17年1-12月数据。韩国汉钟精机株式会社于2018年2月28日注册,2017年度未有财务数据。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2、 担保方式及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 担保金额

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

四、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会议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4,700万美元,按照美元对人民币汇率6.3计算,约为人民币29,610万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77,044.93万元的16.72%。

上述担保事项为2017年8月1日公司与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就香港汉钟向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4,700万美元贷款事项进行保证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据额。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证券投资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汇率变化、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等证券投资产品。

1、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 投资类型:理财产品(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新股申购及配售、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 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 投资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6、 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7、 审批程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本次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风险与内部管控

由于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汇率变化、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投资收益不可预测,且可能会存在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定来规范公司投资风险行为。同时要求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在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认证,为公司投资决定提供合理建议。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审议委员会有权随时核查证券投资情况,以加强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有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证券投资活动。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择机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并可有效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四、 承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间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处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处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诺进行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 相关方发表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寻求更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稳健性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86,0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1元,共计募集资金850,002,398.7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29,061,029.90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941,368.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9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6月15日,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7,839.15万元,公司将募集资金7,839.15万元置换出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918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次置换资金已包含在上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方为公司浙江汉声,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为本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28,202.59万元。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闲置募集资金产生更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浙江汉声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1、 理财产品类型: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2、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3、 投资额度:公司及浙江汉声使用不超过2亿元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审批程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鉴于上述风险因素,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决策。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始终将防范风险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有效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七、 相关方发表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提供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汉钟精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汉声在安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声”)为进一步拓展铸造加工业务,拟在安徽省宁国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1.5亿元人民币。

2、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汉声在安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虹桥北路588号

3、 注册资本:24,500万人民币元

4、 法定代表人:陈嘉兴

5、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组装、维修:精密铸件、压缩机零件、汽车配件、精密主件、五金机械;销售自产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6、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2,440.55万元,净资产为25,505.7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6,119.80万元,净利润1,204.26万元。

三、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安徽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安徽宁国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4、 法定代表人:陈嘉兴

5、 经营范围:铸件及加工

6、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7、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拟变更募集资金

以上为暂定信息,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浙江汉声在安徽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铸造加工行业资源整合,借助当地资源优势,发挥公司整体协同作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需求。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 募集资金到位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86,0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1元,共计募集资金850,002,398.7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29,061,029.90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941,368.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99号)。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浙江汉声”。

公司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新建兴塔厂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新建兴塔厂项目已于2017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毕,同时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拟将原浙江汉声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8,985万元用于投入“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

浙江汉声拟在安徽宁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总投资额为29,345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入8,985万元,其余资金由浙江汉声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项目建设地为浙江平湖市新埭工业区,建设内容为年产20,000吨铸件精加工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为20,1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4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74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划拨至浙江汉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4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9,422.81万元,其中土建投入1,784.8万元 、设备投入3,345.01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4,293.00万元 ,完成了加工厂房建设和加工设备的投入,基本达到浙江汉声铸件匹配的加工能力。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9,797.54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84.86万元(含利息),存放于浙江汉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12.68(含利息)。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浙江汉声作为专业生产铸件及加工的企业,一直以打造绿色铸造产业为宗旨,更新换代环保设备,提升智能化生产能力,加强研发技术力度;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以及市场推广,浙江汉声的铸件及加工技术已得到市场的认可,业绩逐年上升。

根据市场行情分析,铸件及加工业呈上升发展趋势,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高端加工业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广阔,为此,浙江汉声深入市场,加大开拓力度,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为保障未来发展的产能扩充,浙江汉声借助安徽宁国的投资环境和产业优势,立足打造绿色铸造及加工生产基地,因此,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布局,拟将原“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本次变更金额为8,985万元,剩余资金继续投入原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三、 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厂址选在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内,征地面积643,81.65平方米,折合96.572亩。项目新建树脂砂铸造车间、机加车间、粘土砂铸造车间、工具库、金属模具车间、研发科技大楼、危化库、主大门、物流门以及与之配套的厂区道路、环境工程及水、电、气等公用设施,新建建筑总面积为54,137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压缩机、数控机床用铸铁件和汽车、电梯用铸铁件,年产合格铸件30,000吨。

项目建设工期采用逐步实施的建设方式,第1年一期工程投入(建设期1年),第2年生产达到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3年达到一期工程设计生产能力的100%,第4年二期工程投入(建设期1年),第5年达到全部(一、二期)设计生产能力的100%。

项目投资总额为29,345 万元,其中一期建设投资14,985万元。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1) 符合国家政策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国家、地区相关政策,符合城乡和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符合《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2) 符合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突进,空调市场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空调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成长期。根据分析报告预测,由于消费者对低碳、环保、节能空调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中央空调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再加之,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央空调的发展前景是可以预见的广阔。压缩机是空调的基础部件,将随着空调需求的增长而发展。同时,近几年我国汽车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而机床是装备工业的基本生产手段,特别是作为当代机械制造业主流装备的数控机床,是市场需求的核心产品。

铸件是压缩机、汽车、机床的基础零部件,在国内铸造企业转型升级大背景下,预测对高端铸造的需求量将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在此宏观背景下,浙江汉声决定实施本项目,有利于占领行业制高点,谋求跨越式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快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做大做强提供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铸件的智能化、绿色制造基地。本项目具有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水平,实现规模化生产,建成后将有助于浙江汉声成为整合铸造和精加工先进技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专业化、智能化精密铸件生产企业。

(3)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浙江汉声是一家以生产压缩机铸件、数控机床铸件为主的企业,除给汉钟精机公司提供铸件产品外,还为国内外众多企业提供产品,与津上、日立、三菱、博雷等国际知名企业形成了长期伙伴关系。随着合作伙伴对铸件需求的增加和集团公司在企业智能化绿色制造要求的提升,浙江汉声需要建设新厂房来满足需求。

(4) 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浙江汉声为上市公司汉钟精机的全资子公司,经济实力雄厚,拥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能够及时保障投资项目和新建企业后持续发展的资金供给,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5) 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齐全

新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宁国市港口工业园区内,场地周围已经建成市政道路,有成熟的市政管网,公辅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完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6) 技术和人员的保障

浙江汉声是一家年产铸件能力20,000吨的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制以及丰富的生产经验,拥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可抽调部分成员投入项目建设。另外,当地铸造产业工人及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工成本较低,这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人员保障。因此本次项目实施有技术和人员的保障。

3、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期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营业收入13,402万元,新增利润总额1,504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1.3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43年。

4、 项目实施方式

浙江汉声拟在安徽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项目;浙江汉声拟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余额8,985万元变更为投入“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项目。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将前述募集资金划拨至浙江汉声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发行人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柯茂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柯茂”)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柯茂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

2、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柯茂增资的议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4号厂房(10幢)C区

3、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元

4、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5、 经营范围:离心式压缩机、离心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冷冻机、风机、离心泵、气体压缩机及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584.93万元,净资产为2,449.6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0,263.57万元,净利润435.25万元。

三、 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将增进上海柯茂资本实力,扩大离心压缩机产品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业务承接能力,提升上海柯茂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海柯茂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上海柯茂100%股权。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本次增资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行能力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同时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机构。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7、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8年5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汉钟精机枫泾一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改《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浙江汉声在安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柯茂增资的议案

(二) 特别提示

1、 公司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韩凤菊女士、张陆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2、16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同意。

4、 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5、6、7、8、9、10、11、16、17、18、2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5月10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0日 9:00—11:30、14:00—16:3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公司证券室

4、 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2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58

2、 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 委托人情况

(1) 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3)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受托人情况

(1)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将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15:00—17:00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昱暄先生、总经理柯永昌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长邱玉英女士、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

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审阅。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业绩承诺达标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事项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及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收购台湾新汉钟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汉钟”)以每股新台币36.55元收购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新汉钟”)55,810,000股份。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完成后,香港汉钟持有台湾新汉钟55,532,539股股份,持有比例为99.50%。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2、 认购德耐尔股份事项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德耐尔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认购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耐尔”)发行的400万股股份。认购完成后,德耐尔总股本为人民币2,400万股,公司持有德耐尔400万股,占比16.67%。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8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二、 业绩承诺及达标情况

1、 台湾新汉钟公司业绩情况

根据香港汉钟与交易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承诺台湾新汉钟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数(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新台币16,700万元、新台币19,130万元和新台币20,71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8427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度净利润为新台币21,807.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新台币16,968.60万元。按照业绩承诺熟低原则,台湾新汉钟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新台币16,968.60万元已达标业绩承诺新台币16,700万元。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2018]006254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净利润为新台币28,984.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新台币27,602.36万元。按照业绩承诺熟低原则,台湾新汉钟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新台币27,602.36万元,已达标业绩承诺新台币19,130万元。

2、 德耐尔公司业绩情况

根据公司与德耐尔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德耐尔公司承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的业绩以每年20%的增长率递增,以2016年度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业绩承诺基准。若当年实际业绩达到承诺业绩85%以上,则无需进行补偿,若低于85%,则需进行相应补偿。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69000172号《审计报告》,德耐尔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73.61万元,按照20%增长的承诺,德耐尔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为1,288.33万元。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京会兴审字第60000013号《审计报告》,德耐尔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41.11万元,达到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苏忠辉先生、俞江华先生、黄明君先生,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会议由苏忠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未来三年(2017-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提供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提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