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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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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上调的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026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1南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调整后“11南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A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调整后“11南钢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对本公司2011年发行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11南钢债”)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11南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前次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前次为稳定;评级机构为新世纪,评级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

新世纪在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033),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11南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调整后,“11南钢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Iron & Steel Co., Ltd.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8年4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或 “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1年4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28号”文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11南钢债”,代码为122067。

四、发行主体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11南钢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

六、债券期限

“11南钢债”为7年期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11南钢债”的计息期限自2011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5日。

“11南钢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南钢债”的起息日为2011年5月6日。

“11南钢债”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南钢债”到期日为2018年5月6日。

“11南钢债”的兑付日为2018年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九、担保情况

“11南钢债”由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信用等级

于“11南钢债”发行时,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估”)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新世纪评估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11南钢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23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南钢股份成立于1999年3月18日。2000年9月19日,南钢股份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交易。2010年10月19日,南钢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现了钢铁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钢股份总股本达到4,408,977,457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末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在南钢股份中实际控制的股份达到1,916,519,44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43.47%。郭广昌先生为南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南钢股份现已成为以中厚板和优特钢长材为主导产品的现代化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拥有铁矿石采选、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含精炼)、轧钢(含热处理)的完整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节能减排设施,主要装备已实现大型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具备年产1,000万吨钢、900万吨铁和940万吨钢材的综合生产能力。南钢股份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材、钢坯及其他金属材料销售,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信息科技、节能环保以及电子商务等业务。

二、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以战略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继续完善“高效率生产、低成本智造”精品特钢体系,发掘精益智造潜能;抓住钢铁行业运营环境明显改善的机遇,效益创历史新高。2017年,公司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919.90万吨、984.88万吨、878.2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4.57%、9.33%、5.46%;实现营业收入376.01亿元,同比增长 55.5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00亿元,同比增加804.73%。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发行人2017年末的总资产规模分别较2016年末增长10.01%,总负债规模较2016年末下降19.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71.16%。

(二)发行人盈利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受益于钢铁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钢材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升,发行人2017年营业收入为3,760,066.41万元,较2016年上升55.54%,发行人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0,034.94万元,较2016年上升804.73%。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发行人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7.20%,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11南钢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28号”文批准,南钢股份于2011年5月公开发行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和发行登记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95,900万元。上述款项已经于2011年5月1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593792_B03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11南钢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11南钢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二、“11南钢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发行人“11南钢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到期债务,募集资金已在2011年度使用完毕,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情况。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债券担保人本期相关情况

复星集团公司为“11南钢债”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复星集团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类民营企业集团之一,具有较强的经营规模优势。复星集团公司以产业为依托,形成了医药、房地产、钢铁、矿业、零售、服务业和战略投资等多个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板块已在各细分行业形成一定竞争优势。复星集团公司下属主要的产业公司包括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复星集团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2,016.07亿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464.37亿元;2016年,复星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312.63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1亿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复星集团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2,313.99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19.41亿元;2017年1-9月,复星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34.34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1亿元。

2018年3月22日,经新世纪评估综合评定,复星集团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

第六章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及回售情况

一、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1南钢债”于2011年5月6日正式起息。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自首个付息日至今,“11南钢债”均已按时付息。

二、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2016年3月23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11南钢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决定不上调“11南钢债”的票面利率,即“11南钢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

2016年4月21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11南钢债”的回售公告,并分别于2016年4月22日、4月26日披露了关于“11南钢债”回售的第一次、第二次提示公告。“11南钢债”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6年4月27日)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统计,总额40亿元的“11南钢债”债券回售申报的有效数量为12,162,510张,回售金额为1,216,251,000元(不含利息)。2016年5月6日,发行人向有效申报的“11南钢债”债券持有人发放了回售资金。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1南钢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由40,000,000张变更为27,837,490张。

第七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1南钢债”的信用评级机构为新世纪评估,新世纪评估2011年完成了对于“11南钢债”的初次评级,自2012年起,对“11南钢债”进行跟踪评级。

2018年4月13日,新世纪评估在对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第八章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年度,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债券事务负责专人的情况

目前,发行人指派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唐睿先生专人负责“11南钢债”的相关事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