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股票代码:600350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东高速”)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Hi-speed Company Limite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6号”文件核准,山东高速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2014年7月16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次债券”)成功发行20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4鲁高速”、债券代码122305。
3、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普通)。
5、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一次性发行。
6、票面金额:100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票面年利率为5.84%,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保持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7月11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7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第二章 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dong Hi-Speed Company Limited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5、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134717K
7、注册资本:481,116.5857万元人民币
8、法定代表人:孙亮
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11、股票代码:600350
12、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3、董事会秘书:王云泉
14、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15、联系传真:(0531)89260050
16、电子信箱:sdhs@sdecl.com.cn
17、邮政编码:250101
18、互联网网址:www.sdecl.com.cn
19、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状况
2017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80亿元,同比降低12.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44亿元,同比降低14.41%;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508.39亿元,较年初增长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08亿元,较年初增长6.78%。2017年度,公司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1、路桥运营和资本运作情况
路桥运营稳中有进、品牌影响逐步增强。一是各级路桥单位克服济青改扩建限速限行、周边路网竞争日趋激烈等不利条件,全年实现通行费收入62.41亿元;二是坚定不移推进路桥运营机构改革,撤销分公司,成立运营事业部直接管理基层单位,提高了运营效率和资源整合能力,在全国同行业创树了扁平化管理品牌;三是一项管理标准成为全国首部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系统管理规范,公司品牌影响力大大增强。
资本运作实现突破、资产盘活效益显著。公司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全年共完成投资额110.9亿元,实现投资利润总额14.5亿元,占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双轮驱动发展效果初步显现。
2、智慧高速、管理创新和重点工程
智慧高速再生动力。智慧高速建设加快推进,在全国率先提出和实现了“全支付”车道,保持了公司在通行费移动支付领域的全国领先地位,公司获得“全国公路出行服务产品综合影响力排名榜”第二名,同时依托“全支付”手段和ETC全覆盖,提高了收费车道通行效率,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量,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获得“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创新成果再创佳绩。一是申报立项科研项目21项;二是21项管理创新成果分获省级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2个收费站荣获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五星级”现场,3个QC小组获得国优,公司被评为“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优秀企业”和“全国交通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第四次荣获“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三是公司创新市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受到了资本市场的充分肯定,荣获“2017年度中国卓越IR最佳信披奖”。
重点工程稳步推进。济青改扩建项目办克服环保压力、材料供应压力、安全施工压力、畅通保障压力等实际困难,全年共完成投资57.90亿元,完成计划的123.36%。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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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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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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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7年4月和2018年1月,国泰君安分别出具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6年度受托管理人报告》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上述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已于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96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7月11日至15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亿元本期债券。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1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网下配售认购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2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5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414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拟将其中14亿元偿还贷款,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于2014年7月11日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末之前全部使用完毕,依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14亿元用于偿还贷款,5.97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的利息、本金偿付。由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监管。目前,该账户运转正常,于2017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3,966.27元。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7月1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17年度,发行人已按约定足额、及时地支付了“14鲁高速”的利息。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出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2013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评定山东高速主体信用评级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预计将在2018年5月出具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 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未发现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出具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预计将在2018年5月出具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发行人于2018年1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新增债务的公告》,对2017年1-12月发行人累计新增债务超过2016年末净资产20%的情况进行披露。经发行人反馈,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情形。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现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如下:
发行人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通知,因其与深圳肯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深圳丰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利天骏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满利贸易有限公司(前述4家公司以下统称“肯信”)开展贸易合作,形成多笔应收款未能收回,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山东高院”)提起诉讼。本案诉讼金额为68,035.6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共计46,689.46万元,违约金共计4,311.45万元,逾期违约金共计约17,034.77万元(截至起诉时)。目前,山东高院已受理了本案。深圳公司起诉后,肯信向山东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异议已被山东高院驳回;随后,肯信就管辖权异议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起上诉,目前管辖权异议案件卷宗已移交至最高院,尚在等待审理中。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公司按计划按时足额偿付,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等,同时资信评级机构与受托管理人充分发挥了作用,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的更好实施。
十一、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