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
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4月16日起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24,以下简称“交银致远智投混合”)的销售机构。
至此,除基金管理人外,销售交银致远智投混合的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公告,交银致远智投混合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及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2018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和2018年3月23日《证券时报》上的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9681
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发
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发布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发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C类519758)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丰硕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C类51975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0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该项基金合同终止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 年4月1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若遇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出现长期休市、停牌或其他流通受限的情形除外。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18年4月11日暂停申购业务。
2、本基金于2018 年4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届时将无法提交赎回申请,而只能按照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获得所分配的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或021-61055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运用及清算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