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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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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香料(含合成香料和天然香料)、香精(含食用香精和日用香精)和工业巧克力(主要包括冷冻饮品用巧克力和烘焙用巧克力),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卷烟、日化等多个领域;同时经销国际知名品牌的黄油、奶酪、淡奶油、巧克力、可可、水果制品等食品配料,向下游客户提供“食用香精+食品配料”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其中,香料香精的研发、制造及应用技术是公司的核心和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公司拥有先进的香气剖析和再生系统、完备的香料谱库、领先的创新科技、稳定的高品质产品和全方位的技术解决方案,使得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香料香精业务。未来,公司食用香精应用技术的进步,将不断驱动食品配料业务向前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经营模式

1、香料、香精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香料、香精业务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即以各销售部门的订单为核心,通过制造管理系统衔接销售、制造和采购,组织制造和原料采购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销售订单。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即在全国重要城市设立销售子公司,一方面对重要的客户采取专人直销服务(直销),另一方面对当地或周边地区的小规模客户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即公司采取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其对外销售(经销)。因香精产品为个性化定制产品,故以直销为主。

通常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经销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并约定具体包装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

(2)制造模式

根据香料、香精产品“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制造部门采用了“柔性制造模式”。

制造管理系统根据订单的要求安排制造任务,再根据制造任务或生产环境的变化快速而灵活地调整人员、设备和原物料进行制造。

(3)采购模式

在香料、香精的原料采购过程中,采购部门是决策机构并向事业部总经理负责,财务部门进行充分监督,品管部门对购入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监控;在采购中按“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量、适价”原则保证原物料供给;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原物料的采购遵循“验证合格方可入库”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质量。

2、食品配料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食品配料业务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购”,“以销定产”。

(1)销售模式

食品配料业务同样采取“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致力于向下游客户提供“食用香精+食品配料”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食品配料应用方案及产品设计是公司食品配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经销”可以增加公司产品的辐射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直销”可以针对重要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和业务渗透,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导入产品组合和“食用香精+食品配料”一体化服务,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方位认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拓展并稳定提升相关产品在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市场的占有率。

(2)制造模式

公司食品配料业务的制造目前只有工业巧克力。

根据工业巧克力“品种少,批量大”的特点,采用大规模智能化的流水线生产定制化的产品,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规模化生产。

(3)采购模式

公司经销的食品配料以进口产品为主。公司与全球知名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向其采购食品配料,根据对上下游厂商的调查及对市场的判断,依据销售计划提前3个月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锁定从海外采购的食品配料的价格,以减少汇兑风险;国产的以及直接在国内设立中央仓库的进口食品配料是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即时采购,供应商基本都是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格审核商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更。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领域的发展,依托自身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种类和结构、营销网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取得客户的充分信任。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企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细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销售收入的稳步提升。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全球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市场已处于成熟期,而国内市场则处于成长期。

(五)周期性特点

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行业的周期性不明显。主要是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下游行业的波动而波动。而下游食品行业、日化行业及烟草行业都是抗周期性行业。

(六)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企业发展、社会责任、员工幸福、客户满意”的企业宗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产品优质、诚信高效”的质量方针及“安全和环保、创意和创新”的产品开发主题,不断加大人才、研发和设备投入。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逐步成长为国内香料香精行业知名企业之一,树立了“爱普”品牌在国内香料香精行业、尤其是食用香精领域中的领先地位。2011年以来,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年度“中国轻工业行业十强企业”排名中,均名列前茅。近年来,公司的食品配料业务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富立体性和综合性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5亿元,同比增长1.9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亿元,同比下降24.4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