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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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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蓄能大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交通银行广州东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广州视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937.4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部分“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处,其中南京、杭州、太原、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四个办事处。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部分变更“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原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同时,公司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8,700万增资至广州视琨,8,700万元均用于实缴注册资本。

截至2017年8月4日,广州视琨已收到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87,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于2017 年8月9 日出具信会师粤报字[2017]第11094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3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795.9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宇[2017]第ZC10029号《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二)点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58.3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1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视源门诊”)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公司本次认缴增资金额人民币11,900万元,公司的关联法人珠海横琴见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见策投资”)本次认缴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增资后,公司对视源门诊的出资总额为1.4亿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见策投资对视源门诊的出资总额为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0%。公司与见策投资将在2018年5月31日前分别将1,400万元、600万元合计2,0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汇入视源门诊部开立的验资账户,其余认缴金额在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实缴。公司董事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周勇、尤天远、于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增资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参与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横琴见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GY8M4U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9657(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树华)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出资额:10,000万元

合伙期限:长期

合伙人情况: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其余均为有限合伙人。

见策投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见策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利润大部分来自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王毅然持有见策投资39.13%的出资额,关联方丹桂投资为见策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视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1栋3、4楼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经营范围:卫生。(一般经营项目: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许可经营项目:门诊部/所)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视源门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8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视源门诊是基于视源门诊经营规划和资金需要,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结合增资规模及注册资本占比,以同样的出资形式保持各方出资比例不变,从而确定双方参与本次增资的金额和占比,依据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横琴见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拟将视源门诊部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亿元。其中,甲方本次认缴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1,900万元,乙方本次认缴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本次增资均以货币形式认缴。

2.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将新增注册资本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期汇入视源门诊部开立的验资账户:

(1)2018年5月31日前,甲方应支付增资款项1,4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乙方应支付增资款项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2)剩余各自认缴的增资款由甲方、乙方分别在2028年5月31日前一次或分期缴清。

3、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视源门诊部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依据视源门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能够较好的满足视源门诊的发展基础和资金需求。公司作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的上市企业,允许纯内资股东暨关联法人见策投资的股东身份存续,能够使视源门诊保持符合《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金额分批实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公司及并表范围子公司与见策投资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事前审阅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相关文件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符合视源门诊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视源门诊,符合视源门诊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视源门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对于公司本次与丹桂投资共同增资视源门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及未来发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董事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周勇、尤天远、于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增资广州视源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1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 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 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号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 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及“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对公司比较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1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置换使用,以确保完成置换后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议案尚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保理、银行信贷证明、订单融资、资金业务、提货担保、外汇衍生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刘洁,女,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历,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至2013年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3年3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3年10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刘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传真号码:86-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0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规模增长,公司面临的汇率敞口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敞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在2018年度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货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亦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购汇敞口规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于2018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业务尚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管理层根据具体经营需要,在决议有效期内视汇率波动评估单次操作的必要性并择机安排。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2018年度,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一)汇率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将来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资金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资金收付汇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订单调整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金额和期限错配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局限而导致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有风险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时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和期限,合理计划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1、锁汇额度不能超过当月购汇敞口预算金额的50%;

2、锁汇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并由专人负责研究金融市场和汇率走势,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和规避各类金融风险。

(四)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五)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办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1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7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930,0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应支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53,067,380.00元(含税),前期已预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3,272,000.00元(含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13日扣除公司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795,380.00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722,134,62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9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048,3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881,6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0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795.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宇[2017]第ZC10029号《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930,0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应支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53,067,380.00元(含税),前期已预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3,272,000.00元(含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13日扣除公司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795,380.00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722,134,62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于2017年1月16日将人民币186,177,500.00元汇入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变更募投项目—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87,000,000.00元增资至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琨”),2017年8月4日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000.00元汇入广州视琨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部分“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处,其中南京、杭州、太原、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四个办事处。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部分变更“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原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同时,公司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8,700万增资至广州视琨,8,700万元均用于实缴注册资本。

截至2017年8月4日,广州视琨已收到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87,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于2017年8月9日出具信会师粤报字[2017]第11094号验资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3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795.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宇[2017]第ZC10029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募投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部分资金按项目进度尚未投入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8.36万元。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将实现新增1,100万片智能电视主控板卡和300万片智能机顶盒板卡的供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2年;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将实现新增78,000台交互智能平板的供货能力,项目建设期2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尚未全部完成,不适用计算产能利用率;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无产能指标,不适用产能利用。

注2: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项目建设期2年,投产第三年全面达产,完全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242,315.61万元,税后净利润10,332.62万元;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项目建设期2年,投产第三年全面达产,完全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111,511.87万元,税后净利润8,511.70万元。

注3: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于2016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部分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公司于收到募集资金时已置换。

注4: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建设期为2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全部完成,不适用于效益考核。

注5: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不适用效益考核。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2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运作效率,同时加强公司审计部对进出口业务的审计及监督,拟修改《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应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随本公告同时全文披露;《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一、《公司章程》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2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点至17点通过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勇先生、财务负责人李艳君女士、独立董事张启祥先生、董事会秘书谢勇先生、保荐代表人赵虎先生。

电话:020-32210275

传真:+86-20-82075579

具体事宜请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