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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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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版)

注册资金:1000万元

企业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吴州东路168号

主营业务:电源(机柜)、配变电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船用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器件、无人艇系统设计及改装修理工程、电力储能及能量管理系统、导航应用系统、航行控制系统、目标探测系统、定位终端设备、发射控制装置、设备壳体、专用电子检测设备、风能原动配套设备、散热装置、冷却设备、环保设备、环境控制及系统工程的研发、组装制造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上述设备的检测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七)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征

注册资金:1498024.0752 万元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1号

主营业务: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销售;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科研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对外派遣、输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汽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搬运装卸、道路运输、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八)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付洪田

注册资金:26000万元

企业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49-1号

主营业务:防腐、防污及水处理、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海水淡化处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防腐产品、防污产品、水处理产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船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处理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九)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昭文

注册资金:2000万元

企业住所:泰兴市滨江镇三联村(南三环路9号)

主营业务:电连接器研发、生产与销售;LED半导体照明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环保及水处理供水设备制造、加工、销售;环境工程施工;道路照明灯安装;承接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中

注册资金:72000万元

企业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30号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一)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天宝

注册资金:282283.515951万元

企业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主营业务:船舶制造、出口企业自产的船舶及配件、金属结构、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轧钢、技术开发、咨询、修船;装卸搬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二类汽车大中型货车维修;宾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办公服务。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二)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中

注册资金:91532.12万元

企业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68号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经营期限从事经营)。 船用仪器仪表、设备及配套产品,惯性导航、定位定向装置,减摇鳍、升降传送机械,潜水装置及常压潜水服、各类呼吸器,微电机及泵组件,电气控制装置,计算机控制装置,风力发电成套装置及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制冷设备,电器机械,模具,轨道交通控制成套装置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安装、出口及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冷作加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加工,销售矿山机械、消防器材、消防车、安防器材(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三)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聚勇

注册资金:185999.0834万元

企业住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九号

主营业务:各种舰船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民用船舶配套设备及焊接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港口装卸机械、冶金机械、水工机械、液化石油气槽车、贮罐、液压油缸、烟草机械、桥梁及石油钻探设备制造、销售;海洋平台及海洋工程配套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四)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纪村

注册资金:8944.44万元

企业住所:连云港开发区宋跳高新区振华路东区

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电源设备和部件、操控部件及设备、自动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能源装备、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与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及封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设计开发、施工和维护;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智能交通设备和系统、交通设施、标线、照明设备及系统、安防和网络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以及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五)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陈书海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55号

主营业务:舰船装备技术研究、船舶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等。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六)中国舰船研究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周希辰

注册资金:12877万元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双泉堡甲2号

主营业务:开展舰船系统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舰船及舰载系统顶层技术研究设计与系统集成,舰船及大型系统试验方案设计研究及组织协调,信息系统及设备研制,金属结构制品研制,石油测井设备研制及测井服务,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学科学位管理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七)上海三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鸿鹏

注册资金:280万元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园中路451号7幢

主营业务:船舶、机电、电站、环保、通信设备的自动控制、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照明、楼宇、通信设备(除无线)自动控制系统的制造、安装及维修,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安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船舶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八)中船重工远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东生

注册资金:2470万元

企业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3号楼B座2140室

主营业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体育用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委托加工;维修电子设备。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十九)宜昌测试技术研究所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晓林

注册资金:2000 万元

企业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三路58号

主营业务:机械、电子产品、海洋工程设备、计算机及自动化技术、能源、环保工程、电磁产品开发服务、外文翻译服务;电气设备及其零配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危爆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贵重金属除外)销售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二十)北京长城西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纥

注册资金:200 万元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物业管理;热力供应;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二十一)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瞿记

注册资金:571,9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北京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重工科技研发大厦三层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关联关系:《上市规则》10.1.3(二)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以及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其中,采购商品主要为长城电子根据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电子类产品,对于上市公司业务经营不具有实质性影响;销售商品主要为长城电子根据军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向关联方销售电子类产品。

1、军品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价格由军方审定,并由供给方和需求方执行。

2、民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招投标与比价结合确定。

3、对于公司(“甲方”)在关联人财务公司(“乙方”)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的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同期乙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指导范围内,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的贷款,在资产状况、授信评级相同情况下,应不低于乙方向其他方发放贷款的优惠幅度。

(4)关于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也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军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中船重工集团作为我国核心的海军装备供应商,是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重组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拥有齐全的舰船及相关配套能力。根据我国对于武器装备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及中船重工在我国海军装备制造领域的重要地位,中船重工集团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在军工科研生产配套任务中在军方主导下具有不同的分工。 长城电子作为各类军用水声信息传输装备、水下武器系统专项设备等军品领域的重点保军单位,根据军方对于相关产品总装及配套单位的择优要求,未来长城电子与中船重工集团下属企事业单位发生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存在一定的客观必要性和合理性。

2、民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民品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销售,系公司压载水电源产品销售给中船重工集团下属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船舶压载水系统制造商,目前在国际大型船舶压载水领域处于优势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居世界前列。长城电子作为压载水电源产品制造商,生产的压载水电源是专门为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因此,长城电子向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客观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军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军品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价格由军方审定,并由供给方和需求方执行,该定价过程保证了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客观公允性。

2、民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具体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特殊性

由于军品生产的特殊性,长城电子与中船重工系统内单位军品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未来预计还会持续发生。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利;同时,该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1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思科”)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子”)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根据赛思科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长城电子拟向其提供信用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度,根据赛思科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保证其生产经营平稳推进,长城电子拟向其提供累计不高于10,000万元的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长城电子、赛思科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556878994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纥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6 月 3 日至 2030 年 6 月 2 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46号院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长城电子对赛思科持股70.06%。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赛思科总资产为297,030,208.01元,负债总额为120,262,917.73元,其中,长期借款为0元,流动负债为120,262,917.73元。净资产176,767,290.28元,资产负债率为40.49%。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8,099.35元,资产处置损益:49,102,607.78元,净利润27,649,426.45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子为赛思科提供累计不高于10,000万元的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长城电子对子公司赛思科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5%,以上担保为长城电子对赛思科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新增了章节,后续章节条款依次顺延。《公司章程》此次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1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琼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杨琼女士在担任公司董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断推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有效保障了“三会”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闭会期间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对杨琼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夏军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4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4月4日送达全体董事。经公司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范国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张纥先生代为投票表决;董事孟昭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周利生先生代为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海防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988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9,919,543.3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641,305.08元;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所有者权益1,099,861,987.09元,未分配利润192,119,522.70元;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395,767,4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62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24,537,584.8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海防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 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18年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4,96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预计上限3,93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上限15,15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上限1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上限175万元,向关联人租赁或出租房产600万元,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预计金额上限15,000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预计金额上限3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利;同时,该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报告期末,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下列示金额为2017年处置土地所有权收益,合计49,102,607.78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思科”)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赛思科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2018年长城电子拟向其提供累计不高于10,000万元的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长城电子、赛思科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长城电子对子公司赛思科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军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如下:

夏军成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第五研究室分机负责人、规划发展处项目主管;2009年9月至2016年5月任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主任,期间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规划发展部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七二三所所长助理、第一研究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