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03 公司简称:贵州燃气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12,989,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含税),共计分配13,820,818.19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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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要业务为贵州省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通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和加气站等用户。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气源为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供应的管道天然气。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天然气凭借低碳、清洁、高效的特点,受到全社会及政府的高度关注。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对煤炭、重油等燃料进行替代,成为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天然气行业将继续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贵州省25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公司拥有大型LNG接收储备供应站的设计、建设及运营技术,已在经营区域内自主完成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LNG接收储备供应站、LNG综合站、L-CNG加气站、CNG加气站等各类场站。目前,公司在贵州省内已建成3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公司积极推动贵州省天然气市场发展,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不断贡献力量。
2.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供应及其配套燃气工程安装服务,业务增长主要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及经营区域、城市规模扩大。公司报告期内,发展用户21万户;经营区域新增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县域所有乡镇(古蔺镇辖区在现有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除外)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权;燃气销售量同比增长24.4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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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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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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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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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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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上年有所提升,总体经营情况稳中向好。2017年公司发展用户21万户;实现天然气销售6.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44%;完成营业收入27.79亿元,同比增长22.47%;实现净利润1.38亿元,同比增长34.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亿元,同比增长38%;公司资产总额76.77亿元,同比增长0.96%;净资产28.45亿元,同比增长6.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2亿元,同比增长4.7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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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5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鸣先生主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与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吕钢、刘起龙回避表决。
(2)与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与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洪鸣回避表决。
(5)与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与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吕钢、刘起龙回避表决。
(2)与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与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洪鸣回避表决。
(5)与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与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董事长洪鸣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董事、总经理吕钢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职工董事刘起龙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董事鲁众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5、董事杨发荣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董事陈历丽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7、独立董事曹建新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8、独立董事李庆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副总经理程跃东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1、副总经理白大勇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副总经理张健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梅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财务总监贾海波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其中董事薪酬部分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6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4月16日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与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与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与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5)与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与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与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与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与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5)与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与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将有利于建设项目在区域内的合理调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可尽快满足燃气用户实际需求,尽快扩大公司燃气经营领域的覆盖面和业务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早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中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区域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贵州燃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修文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郭秀美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2票赞成,占全体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郭秀美女士回避表决。
2、监事江乐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2票赞成,占全体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江乐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任士安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2票赞成,占全体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任士安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薪酬部分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7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担保计划和相关事项的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5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签署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35亿元,上述担保协议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署。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担保计划及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5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35亿元,具体如下:
1、为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1.70亿元;
2、为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0.58亿元;
3、为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1.755亿元。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数,具体担保金额及主要担保合同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协议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署。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洪鸣
注册资本:7,779.00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的采购、输配、销售、运行服务;天然气及管道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凭专项手续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器具的销售、维修及配套工程。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本部期末总资产为29,142.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587.79万元,净资产为8,554.2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7,021.13万元,净利润为124.10万元。
(二)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遵义市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6,548.00万元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燃气器具及配件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92.12%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本部期末总资产为29,405.29万元,负债总额为12,228.11万元,净资产为17,177.1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0,885.69万元,净利润为2,741.13万元。
(三)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六盘水市
法定代表人:吕钢
注册资本:24,40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气、热力供应;管道设计、安装维修;燃气具及配件销售;汽车加气;停车服务、房屋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本部期末总资产为69,274.14万元,负债总额为43,915.69万元,净资产为25,358.4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9,774.60万元,净利润为1,937.29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等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融资方案中的有关担保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公司制订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到充分揭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中有关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5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4%: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9.67亿元,占公司担保余额的91.70%;对本公司联营企业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0.875亿元,占公司担保余额的8.3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认可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备注:公司2018年主要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采购管道天然气。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李学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241室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长输管道运营管理、建设(以上经营项目需前置行政审批的除外)]
2、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程跃东(正在办理工商变更)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香榭小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管道燃气(天然气)储存、输配销售及售后服务;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维修、维护)
3、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刘 涛
注册资本:3,68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硬胶囊剂、酊剂)
4、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杨兵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C-D-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房屋开发咨询服务,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
5、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陈宗权
注册资本:229,859.1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7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承兑;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基金销售;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代理业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6、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姜习佳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66号3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加气站、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销售及储存、液化天然气车辆改装、汽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是贵州燃气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吕钢先生、刘起龙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贵州燃气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跃东先生、杨梅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
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是贵州燃气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跃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贵州燃气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洪鸣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是贵州燃气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
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贵州燃气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
上述企业与贵州燃气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法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操作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与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9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本公司”或“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7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194.8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0.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55.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95.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到位,以前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2017年度募集资金总额26,950.60万元,扣除2,300.00万元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24,650.6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434.7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434.7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3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3,225.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7年11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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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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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34.78万元,全部为支付的本期发行费用,无支付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无法确定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贵州燃气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州燃气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燃气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20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7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194.8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0.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55.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95.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2017-2019年)。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将已完成置换外的其他管道具体实施地点变更为贵阳市中心城区(含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及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公司根据上述城市区域发展规划、发展情况在区域内酌情适时实施,变更的地点如下: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燃气管道工程实施受到城市规划变更、道路建设滞后、用户使用需求改变等因素影响,原计划实施路段存在无法按期投建的可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将有利于建设项目在区域内的合理调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可尽快满足燃气用户实际需求,尽快扩大公司燃气经营领域的覆盖面和业务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符合原项目核准批复的项目建设区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实施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将加强募集资金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将有利于建设项目在区域内的合理调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可尽快满足燃气用户实际需求,尽快扩大公司燃气经营领域的覆盖面和业务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早实现投资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实施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将有利于建设项目在区域内的合理调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可尽快满足燃气用户实际需求,尽快扩大公司燃气经营领域的覆盖面和业务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早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贵州燃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贵州燃气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21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中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区域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贵州燃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文公司”);拟变更实施主体的项目投资计划为3,300万元,全部用于对修文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修文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9,300万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7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194.8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0.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55.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95.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将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中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区域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贵州燃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修文公司。拟变更实施主体的项目投资计划为3,300万元,全部用于对修文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修文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9,300万元。
修文公司是贵州燃气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3年3月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阳明大道,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供应(在前置许可有效期内经营);燃气配套设备、燃器具及配件的销售及有关售后服务;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及配套工程;燃气管道的安装;城市燃气管网的运营;汽车油改气及其他加气业务;燃气的运输、销售。
修文公司具有修文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且具备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能力。变更实施主体后有利于项目运作和实施,可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通过项目属地管理还可加强项目的管理时效,加强实施过程的管控力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整,变更后的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公司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中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区域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贵州燃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修文公司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运作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变更后,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贵阳市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中修文县(扎佐镇、龙场镇、久长镇)区域城市燃气管道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贵州燃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修文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燃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贵州燃气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18-02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12,989,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3,820,818.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882,658.6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888,265.87元后,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94,392.80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具体为: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12,989,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3,820,818.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13,820,818.19元,占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8,882,658.67元的23.47%,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410,642.53元之比为10.0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特作如下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城市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不大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整体利润水平提升。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9,004,649.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7%,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截止2017年底,公司合并口径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195,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41,329,592.16元,合计1,636,329,592.16元。公司需要为正常营运、偿还银行借款以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预留一定的资金。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现金分红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拟以现金分红的议案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也不存在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正常经营、偿还银行借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长期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18-02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修改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修改原因
1、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四)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内容如下: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2017年度137,853,414.03元,2016年度102,697,774.25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2017年度0.00元,2016年度0.00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1月1日起,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2017年度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5,950,209.94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为0.00元;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0.00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24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2017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共计230万元(不含税)。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