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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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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8〕8-164号)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8,322,168.83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13,832,216.88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4,489,951.95元,加上上年结存的可供分配利润403,760,309.91元,本年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28,250,261.86元。

公司2017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39,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次分配共派发现金51,350,000.0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476,900,261.86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川仪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延长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17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号)。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江苏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朋先生、刘长明先生、黄治华先生、邓勇先生、毕监勃先生、吴昱先生、张原先生、李银国先生、张毅先生、宋蔚蔚女士、王浩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银国先生、张毅先生、宋蔚蔚女士、王浩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4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朋先生简历

吴朋,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吴朋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曾任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工程师、副部长、部长,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2、刘长明先生简历

刘长明,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工程师。刘长明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历任四川仪表七厂副厂长,重庆川仪现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常勤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中方负责人等职。

3、黄治华先生简历

黄治华,男,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政工师。黄治华先生于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四川仪表一厂团委书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重庆川仪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总经理、总经理,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董事等职。

4、邓勇先生简历

邓勇,男,1960年1月出生,民盟会员,研究生,工程师。邓勇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历任重庆31中学教师,建行重庆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重庆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临江路、九龙坡营业部副总经理,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5、毕监勃先生简历

毕监勃,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毕监勃先生于1984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重庆川仪四厂总工程师、厂长,重庆川仪执行器记录仪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6、吴昱先生简历

吴昱,男,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吴昱先生于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总支书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历任重庆川仪十七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川仪执行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7、张原先生简历

张原,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张原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川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助理,重庆川仪经营成套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8、李银国先生简历

李银国,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李银国先生于1982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邮电大学教授。曾任重庆建筑专科学校副校长,重庆大学教授,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高新技术与装备处处长,重庆邮电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9、张毅先生简历

张毅,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张毅先生于1984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大学软件学院教授、系主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重庆市西南航天职工大学(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重庆大学与嘉陵集团联合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等职。

10、宋蔚蔚女士简历

宋蔚蔚,女,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宋蔚蔚女士于2000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重庆理工微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

11、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王浩先生于2003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威普爱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中铝公司西南铝业集团工程师等职。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云南省煤炭供销总公司物资分公司等单位应收账款全额或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原值总额为88,386,394.33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8,099,655.78元,坏账计提比例77.05%,其中上年已计提35,232,836.92元,本次按账龄应计提10,100,710.76元,单项补提22,766,108.10 元。

二、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本次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一)应收金额100万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情况

1、云南省煤炭供销总公司物资分公司等5家单位在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24,373,903.00元,公司已对其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自身现状差,执行难度大,经公司分析评估,本期单项补充计提坏账准备3,678,944.40 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24,373,903.00元,坏账计提比例100%,上述单项补充计提的单笔金额均不超过200万元。

2、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99,516.30元,该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我公司已完成破产债权申报,经公司分析评估债权回收难度大,本期单项补充计提坏账准备607,292.16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099,516.30元,坏账计提比例100%。

3、华威金鑫实业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在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19,586,540.99元,鉴于客户失信、涉诉及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或存在合同纠纷、出现较高经营风险等,经评估收款难度较大,本期单项补充计提坏账准备7,480,763.54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6,330,322.30元,坏账计提比例83.38%,上述单项补充计提的单笔金额均不超过150万元。

4、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在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30,557,813.36元,鉴于客户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已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经评估收款风险增大,本期单项补充计提坏账准备7,091,614.58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5,241,997.95元,坏账计提比例49.88%,上述单项补充计提的单笔金额均不超过150万元。

(二)应收金额100万以下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万以下并涉及单项计提的单位共27家,账面余额合计12,768,620.68元,本期单项补充计提坏账准备3,907,493.43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1,053,916.23元,坏账计提比例86.57%。单项计提的原因主要包括:已对客户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自身情况执行存在较大困难;客户自身经营困难,或存在失信和其他涉诉等情况,经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等。

三、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实际情况。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766,108.10元计入公司2017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2,766,108.10元。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债务人情况的跟踪、核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催收债权,继续努力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

产能提升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等外部费用后,将按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实施进展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24,453万元,其中土建及相关费用6,079万元,工艺设备11,18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193万元。

2017年10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鉴于原项目预计在土建及相关费用、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核电温度仪表的工艺设备投资规模方面将节余6,235万元,同意公司在该募投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新增投资额为8,269万元,其中6,235万元使用上述拟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并将建设期延期至2018年12月。

截至2018年4月16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944.04万元。

四、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18年4月16日,该项目土建工作已完成。智能流量仪表、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温度仪表子项设备采购已签合同5,885万元,其中除少量设备尚未到货外,其余设备已完成安装,大部分投入使用,预计2018年12月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智能调节阀子项设备采购已签合同4,865万元,但所需进口设备柔性生产线系统FMS由于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需相应延长项目完成时间。为此,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将整体延期至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主要涉及相关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主要涉及相关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4,442.81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0.1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履约保证金110.35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3.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6,793.23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84万元,收到履约保证金110.8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236.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1,236.0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5.97万元,累计收到履约保证金221.1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04.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5年12月,公司将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产品技术性能、生产制造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4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建设厂房2.1万平方米,土建及相关费用为6,079万元。目前实际新建厂房约2.03万平方米(包括智能执行机构和智能流量仪表预留厂房面积),因公用系统等费用节余,土建及相关费用预计为4,138万元,该部分预计节余项目资金1,941万元;项目原计划投资工艺设备11,18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适逢国家启动“中国制造2025” ,公司结合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的要求,对工艺设备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论证与优化,减少了部分设备投资,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招标采购价格低于预算价格,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等原因,在产能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工艺设备投资预计将节余项目资金4,294万元;综上,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235万元。

为实现主要现场仪表的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发挥精益生产集约效应、提高智能制造整体水平、增强主力产品成套供货能力,公司2017年10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中增加智能调节阀技术升级及产能提升相关建设内容,预计新增投资额为 8,269 万元,其中 6,235 万元使用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智能调节阀项目建设周期为14个月,同时考虑生产布局的统筹安排和项目实施的协同性,增加建设内容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2018年12月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因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耗时较长,且2016年下半年以来建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施工单位影响较大,施工进度延迟,导致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因此本着谨慎的原则,公司2017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寿命仿真试验室建设正在安装调试,产品性能检测试验室建设、计量检测室建设因少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周期较长,进度有所延缓;智能仪表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建设因涉及多软件工具相互调用及接口实现,相关软件在建设过程中需反复论证、更改、调试、验证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确保稳定性和可靠性,导致功能性验收周期较长。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公司2017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7年7月调整为2018年7月。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子项目智能调节阀项目由于所需进口设备海外厂家生产周期原因,交货期需延长至2019年5月,考虑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因素,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底调整为2019年12月底前。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川仪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仪股份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川仪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川仪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及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本专项报告六。

注2: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及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六。

注3:因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暂不对项目的整体效益进行测算。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18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2626.63万元,占公司2017年净资产的31.0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0138.9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86%,未有逾期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其中,同意川仪股份向关联法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关联方,重庆银行根据关联方贷款的要求,拟将川仪股份在该行申请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由自身信用担保变更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上述原因,经与重庆银行协商,现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法定代表人:吴朋

注册资本:39,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资产总额4,693,823,349.60元,负债总额2,677,304,920.79元,净资产为2,016,518,428.81元,资产负债率为57.04%,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177,778.20元,净利润161,264,593.6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川仪调节阀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川仪股份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16日,川仪调节阀无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2,612.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净资产的31.0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0,132.60万元,占公司2017年净资产的24.86%,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7年财务报表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2018年度的预算及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