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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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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2 公司简称:福建水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公司亏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熟料的生产及销售,是福建省产能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拥有7条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具备年产熟料784.3万吨、水泥1164万吨,余热发电装机规模39MW。目前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在福建省的永安市、南平市、泉州市、福州市、宁德市等地区,生产的产品主要有 “建福”和“炼石”两个品牌的各等级硅酸盐水泥,通过公路、铁路运输将产品送往福建省各区域市场。公司产品广泛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房地产开发、农村民用建筑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对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实行集中采购,对原煤等重点物资在进行招标采购的同时,还采取定点定矿采购的模式加以补充。在产品销售方面,公司实行“统一销售、分区管理”,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销售网络。

(三)水泥行业情况及公司地位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工程等大型基建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农村民用建筑建设。水泥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宏观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并受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建投资拉动。同时,国家施行的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环保法规亦对水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高速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水泥需求,推动水泥行业快速发展。 1985年起,我国水泥产量一直位居世界第一,至2014年水泥产量24.8亿吨创历史顶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进入“新常态”,水泥需求维持平稳并缓慢下行,水泥行业进入产能过剩时代。2016年起,我国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为水泥行业的持续性任务。错峰生产、行业自律、环境治污、环保督察、市场竞合等措施的持续推行和力度加大,我国水泥行业在2016年呈现复苏态势,2017年景气度明显回升。

公司为福建省水泥行业的传统龙头企业,是福建地区产能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也是福建省水泥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公司于2006年12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列入“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中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是福建地区仅有的两家入围水泥生产企业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受益于行业景气回升和需求平稳,公司水泥销售量价齐升,尤其是进入10月后,水泥售价续上涨,全年水泥平均不含税售价245.42元/吨,同比上涨20.27%,商品销售毛利率同比提升7.24个百分点,水泥业务经营同比大幅减亏。但部分子公司在前三季度由于成本、售价倒挂,产能无法正常发挥,本期继续亏损,经减值测试评估后,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出现大额亏损。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生产熟料578.19万吨,生产水泥669.7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0.17%和8.07%,实现商品销售754.24万吨,同比增长16.55%。实现营业收入183,434.06万元,同比增长38.61%,利润总额-25,137.87万元,同比增亏21,73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80.37万元,同比降低1198.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4.41万元,同比减少40.5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2家子公司,与上期相比减少1家子公司。原因是2017年子公司福建顺昌炼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完注销手续,本期仅合并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本附注有关说明

1、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 “期初”指2016年12月31日,“期末”指2017年12月31日;“上期”指2016年度,“本期”指2017年度。

2、本公司主要子公司: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建福建材有限公司、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0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以公司OA系统、打印稿、E-mail及手机短信方式于2018年4月3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现场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郑建新和独立董事林萍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洪海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姜丰顺表决反对。反对理由:“2017年水泥行业大幅盈利,福建水泥亏损,经营结果不理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分项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部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部分,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姜丰顺表决反对。反对理由:“水泥行业市场状况目前非常好,一季度全行业盈利可观。对比行业情况,公司2018年主营业务预算仍亏损,非常保守。应积极进取。”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并基于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对已改变使用用途的8套住宅固定资产(莆田职工宿舍1套、厦散住宅7套)调整原有账务处理方法,由“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调整金额为84.80万元,其中:原值144.63万元,累计折旧59.83万元,净额84.8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组及库存商品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03.79万元

公司对经营亏损较大的部分子公司长期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业的价值判断。根据其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03.7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项计提,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17,503.79万元

2、福州炼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70万元

全资子公司福州炼石P.052.5散水泥1442.72吨计39.70万元,因长期未出售,造成水泥变质已无使用价值,同意对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项计提,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39.70万元。

3、海峡水泥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49.34万元,并调回“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海峡水泥对福建省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阳春矿业)的其他应收款1,346.31万元,因回收的可能性小,对其净额965.97万元进行个别认定并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经公司与阳春矿业数次协调,双方于2017年6月签订《债务确认及清偿协议》。根据该协议,阳春矿业对欠款予以确认并对还款事项做出具体约定。同年9月-12月海峡水泥已收到部分还款。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海峡水泥对阳春矿业该项应收款项由个别认定法调整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转回坏账准备金额649.34万元。

本项处理,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649.34万元。

4、单项认定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1,600万元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与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约定提供1,60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租赁期限48个月,于2018年9月23日到期。2017年末公司将该笔保证金由长期应收款调整为其他应收款列示。因该项保证金可冲抵最后2期应付租金,因此单项认定不计提坏帐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判断认定,对相关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如下:

1、福州炼石已对高能耗设备(电气变压器)进行技术更新,处置就设备原值255,169.42元,累计折旧247,514.34元,净值7,655.08元,招标处置收入55,800元,相关税费8,107.69元,净收益40,037.23元。

2、建福厂淘汰黄标车一辆,固定资产原值88,862.55元,累计折旧54,471.67元,净值34,390.88元,收政府补贴7,000元,净损失27,390.88元。

3、永安建福已对高能耗设备(变压器)进行减容更新,处置旧设备原值1,921,369.75元,累计折旧647,128元,净值1,274,241.75元,招标处置收入330,000元,相关税费47,948.72元,净损失992,190.47元。

以上处置,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979,544.12元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75,675.41元(合并数-151,803,701.17)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本年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授权董事会参考本省其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关标准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信贷计划》

根据公司年初资金结存情况,结合公司2018年度全面预算、项目贷款到期及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提出2018年度信贷计划。经审议,同意公司2018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控制在28.44亿元以内,其中:母公司24.59亿元,子公司3.85亿元(福州炼石0.8亿元,安砂建福1.75亿元,永安建福1.3亿元)。

为确保年度信贷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新增办理或原已办理抵质押融资资产在2018年度继续办理相应抵、质押融资,具体为:

(1)以3,0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进行质押,拟向厦门银行、招商银行、泉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贷3-4亿元。

(2)以福州建福大厦进行抵押,拟向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申请贷款额度1.04亿元。

(3)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项目最高融资额2亿元,以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保证金1,600万+公司建福水泥厂、炼石水泥厂设备抵押,该融资项目将于2018年9月结束。

(4)计划融资5亿元,以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部分资产做抵押进行融资,或以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股权做抵质押进行并购融资。

本计划,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

本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本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计划的公告》。

十五、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在2018年5月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会议相关安排。通知全文,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0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司应出席监事7名, 现场亲自出席6名,监事王跃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振涛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了《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

五、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六、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没有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审议了《关于将部分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八、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九、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十、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一、审议了《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信贷计划》。

十三、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

十四、审议了《关于 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计划》。

十五、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六、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七、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0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福建水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本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公司2017 年持续经营净利润-257,243,515.04元,并且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披露。

2、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本公司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原列报项目“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因此,2017年度公司利润表中列入“营业外收入” 中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2,083,947.06元调整至“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2017年度本公司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038,885.83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并且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即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696,654.39元,“营业外支出”2,153,727.69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542,926.7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政策和通知精神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没有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1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度为38,500万元,其中包含目前已经签署担保金额28,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554.25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计划概述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统筹公司信贷安排,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九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38,500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已签署担保金额28,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554.25万元。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有关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的子公司2018年度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安砂建福为子公司建福南方的全资子公司。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38,500万元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拟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计划生效之日止。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当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554.25万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60,314.63 万元)的47.25%和24.13%。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1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融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计划旨在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对公司维持现有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所需资金提供支持。

一、本融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结合当前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情况,制定公司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信贷的统筹安排,2018年度公司(含权属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的总额度控制在17.52亿元之内。本计划具体安排及目前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借款余额明细如下表(截至2018年4月13日):

单位:万元

2018年额度范围内新增的借款或借新还旧借款,其主要借款条件如下:

1.借款方式:

(1)由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直接将资金拆借给公司。

(3)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委托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放贷资金;

(4)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融资。

2.担保方:上述借款方式第1至4项借款或融资如需第三方提供担保,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3.综合融资成本

(1)借款利率

①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权属公司的借新还旧或新增借款,借款利率最高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办理借款。如2018年遇融资市场利率波动,办理的借款利率超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则单笔业务另行提交董事会报批。

②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利率按双方签定的《金融服务协议》信贷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③融资租赁:按综合融资成本年化费率不超过同期市场平均水平为定价原则。

(2)担保风险补偿金

如需外部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担保费议案另行提交审议。

4.计划期限

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计划生效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本计划经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逐项表决形式表决通过。其中:向福能集团的融资计划、向建材控股公司的融资计划,4名关联董事洪海山、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融资计划,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本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对本项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和完成本年度全面预算,根据公司融资实际情况,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是需要且必要的。针对不同交易事项明确相应的定价原则,包括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市场价原则、不高于央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10%的议价原则,有公平性和现实可操作性。本议案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本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计划旨在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及提高融资办理效率,对公司维持现有业务和完成年度全面预算所需资金提供支持。

四、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1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

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其它领域的优势,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燃材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市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水泥,可以巩固市场地位,维持市场占有率。公司充分利用省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在福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宜及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由8项子议案构成,其中向建材控股下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交易,关联董事洪海山、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其它各项交易,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采购煤炭、采购原材料的交易,可以增加采购渠道,增强保供议价话语权,交易价格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销售水泥的交易,按市场价原则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系充分利用省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代理购买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并争取最优惠电价。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金额不含税,不含运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8年度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度由福建福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

(四)2018年关联交易计划明细

本议案包含以下8个子议案: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

(1)计划子公司向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煤炭47万吨(其中:永安建福20万吨、金银湖水泥6万吨、安砂建福15万吨、海峡水泥6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按685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32195万元。

(2)计划向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购进煤炭 5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按730元/吨预算,全年交易金额约3650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3)计划通过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脱硫石膏10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1000万元;购进粗粉煤灰1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100万元。

(4)计划向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购进矿粉5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700万元。

(5)计划2017年购买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购进80万元的滤袋。

向关联人销售水泥

(6)计划2018年向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水泥5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1580万元。

(7)计划2018年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混凝土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州)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销售水泥5.7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1685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8)公司六家生产企业拟与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其直购电技术服务。配售电公司按交易价格低于燃煤标杆电价时产生价差收益的30%收取服务费。全年预计交易金额437.3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议案交易对方均为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或者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 )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1)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煤炭、煤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木材的防腐加工活动;机织服装、服饰、生产专用搪瓷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平,注册资金25986.67万元,住所:永安市燕江东路566号。

(2)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

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美加,注册资金4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1号振华大厦B401室。

(3)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新型墙体材料、烟气脱硫材料、硅酸盐制品、冶金氧化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水渣、钢渣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项目的生产、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及其制品、水泥原料和辅料、石灰石、商品混凝土、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节能减排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橡胶制品、纺织品、鞋帽、室内装饰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批发经营;对外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武,注册资金2000万元,住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四楼、五楼北区。

(4)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是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武,注册资金4000万元,住所:三明市梅列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主要经营矿渣微粉生产、钢渣微粉生产、钢铁渣微粉生产,建材、铁矿粉、金属材料销售;劳务技术服务与咨询。

(5)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祖安,注册资金28848万人民币,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安丰路63号。经营范围:纺织品,PU革的制造;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印染助剂,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的批发、零售;本企业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6)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

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是福能集团的孙公司,为一家商业商贸公司的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罗晓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A1区11层1103单元。经营范围: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酒、饮料及茶叶零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其他综合零售;粮油零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粮食收购与经营;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果品批发;蔬菜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等。

(7)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混凝土公司含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州)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及其它五家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预拌混凝土年生产能力540万方。

(8)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为福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小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1层。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煤炭交易方在省内矿井规模相对较大,煤质稳定,保证能力强,不掺假。定价原则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每月(季)一定价。

其它原材料采购,按市场规律与其他供应商一样比价采购,定价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向关联方销售水泥,按市价原则定价。

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其它领域的优势,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燃材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市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水泥,可以巩固市场地位,维持市场占有率。公司充分利用省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在福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宜及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提供专项技术服务。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订上述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市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熟料,可以互惠共利,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友栋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熟料按按市场价原则定价,遵循商业规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预算,预计2018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注: 金额不含税、不含运费。

(三)交易明细

本议案包含以下2个子议案:

1、计划向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销售熟料3万吨,预计全年交易金额约 654万元。

2、计划向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销售熟料2.5万吨,预计全年交易金额约 54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均受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股东(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建材控股公司49%股权)。本议案交易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1)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建材控股公司49%股权的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友红,住址: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火车站旁。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粉磨、水泥制品、水泥中转加工(产品20%外销)。

(2)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建材控股公司49%股权的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友红,住址: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顶郊村大菁洋。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及新型建材生产、销售。

2、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华润水泥福建公司销售商品熟料,按市场价原则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市价为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熟料,可以互惠共利,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交易方签订交易涉及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18-01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公司相关公告。本次大会的完整会议资料将在会前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 —5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四)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3层本公司董秘办。

(五)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17751或88561820

传 真:0591-88561717

联 系 人:林国金、仇银君

邮 编:350003

(二)现场会议期限一天,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