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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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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国都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协商一致,自2018 年4月18日起,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前端交易代码:519068)参加国都证券开展的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 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炒股申购(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 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国都证券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国都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站:www.guodu.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9918

网址: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关于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申购基金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为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添富年年丰定开混合;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45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45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本基金参加相关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内容

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关于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购与赎回的期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8年4月2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在本次开放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太平洋证券、万联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银国际、中原证券、鑫鼎盛、上海长量、泛华普益、恒天明泽、钱景基金、君德汇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行、渤海银行、江南农商行、苏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晋商银行、恒丰银行、瑞丰农商行、龙湾农商行、锦州银行、长春农商行、鹿城农商行、乐清农商行、中证金牛、和讯科技、伯嘉基金、盈米财富、虹点基金 、奕丰金融 、好买基金 、蛋卷基金、众禄基金、万得基金、联泰资产、蚂蚁基金、一路财富、电盈基金、利得基金、凯石财富、天天基金、深圳新兰德、陆基金、苏宁基金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8年4月2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0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基金将于2018年4月18日开市至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当日10:30恢复正常交易。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6、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投资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其他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