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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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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本次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和项目投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2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公司2018年拟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0年至2017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能客观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鉴于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从2009年起服务公司,工作情况良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4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6年起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期间,能够遵循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并能够客观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鉴于此,为顺利推进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从2009年起服务公司,工作情况良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 企业应在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应当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将修订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并调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2018-026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1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

至2018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www.sse.cn)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12、13、14、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 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向勇 联系电话:0931-8773217 传真:0931-8773217。

(三)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 邮政编码:730000。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