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6)

1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18-017)

1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18)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7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19)

1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平湖德力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沪平联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马宝狮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上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嘉华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嘉兴同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郑立聪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对应的激励条件,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前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18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在2017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沟通年审相关事宜,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立聪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郑立聪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

1、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相关公告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在公司内网和公示栏公布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公告于2017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立聪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34.79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1.07%,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56%。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郑立聪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立聪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1.07%,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56%。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17年12月29日)至今,公司无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无需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激励计划的授予价34.79元/股,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2017年12月29日)至今,公司无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因此无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695,800.0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董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郑立聪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79元/股。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董事会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郑立聪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对应的激励条件,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与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本次回购与注销尚需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荣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立聪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同意以34.7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695,800.00 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550,000股变更为128,530,000股。

公司董事会决定及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取得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岸平

(4)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5)传真号码:0573-85988880

(6)邮政编码:314213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2日

至2018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须听取《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18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18-014和2018-01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张岸平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