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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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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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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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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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29日-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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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9日;
(2)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95%;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为基金资产的30%-9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是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12月29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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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市场风格变换速度较快,从金融地产到周期股再到成长股都经过了一轮轮动。政府对于创新和新经济的指引使得成长股整体上走出了过去的杀估值阶段,表现更加优异,未来成长股和创新股可能是我们更值得关注的方向。
通过对行业及公司基本面的深入分析和合理的价值评估,我们在报告期内继续坚持投资景气度提升的行业板块,从中优选行业龙头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公司,努力获得超额收益。未来将更多关注具备相对较高确定性的行业和个股,同时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新能源、消费升级、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仍有望脱颖而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一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97%,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14%,跑输业绩比较基准6.8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018年中国经济不会发生本质变化。海外的复苏以及国内金融的去杆杠都会持续,因此各个行业的龙头股在这种环境中都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
首先,贸易战是未来经济的潜在风险,但我们认为全面贸易战的概率不大,更多是基于政治上的考量而做出的表态,因此只要贸易战没有全面展开,经济就不会出现太大风险,但需要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投资虽然未来可能小幅下滑,但是地产周期大幅波动的时期已经过去,而基建投资预计整体保持平稳略有下滑的格局,因此经济或不会有太大下行风险。去杠杆是一个长期任务,我们认为在这过程中流动性稳中偏紧的格局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其次,消费的复苏具有持续性。经历了过去几年的下滑之后,各个消费行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复苏,一方面和棚改货币化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经济稳定有关。我们预计消费的复苏仍然具有持续性,但消费品的投资需要结合估值判断,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的高增长的消费类公司,但消费品整体估值修复的大行情已经大部分过去。
此外,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些长期增长有空间的板块已经展露头脚,在政策的推动下预计未来进入加速阶段,例如新能源、半导体、OLED、创新药等,并且由于本届政府更加重视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快了资本脱虚入实的步伐,需要重点关注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以及具备全球行业龙头潜质的公司。我们认为未来改革、创新和转型是三条主线,我们需要在其中挖掘机会,这些方向将是中长线布局的主要方向。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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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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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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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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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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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发生。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1月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2、2018年1月1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网点及销售人员资格信息一览表》;
3、2018年1月20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4、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8年2月3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6、2018年2月3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
7、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8、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1803更新)》;
10、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1803更新)》;
11、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的公告》;
12、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13、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14、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5、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