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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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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三大行业:

1.电线电缆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已任,能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产品大类主要包括电力电缆(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6kV~35kV的中压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民用建筑线缆、光纤光缆、同轴电缆、数据通信电缆等系列产品,是国内拥有完整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

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正在提高,技术水平在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股份荣获“2017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经《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联合评比,公司荣登“2017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137位。

公司在同轴电缆行业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在欧美等高端市场和国内外中高端同轴电缆行业享有声誉,是美国DTV公司在中国主要的RG6系列同轴电缆的供应商;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物理发泡串联生产线(奥地利罗森泰生产线)以及符合美国SCTE标准、UL标准的电缆及电缆材料检测中心,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同轴电缆生产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确保了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公司未来将紧紧抓住电子信息与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期,不断做大做强高端线缆、电子连接线、高速数据线等业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新的增长点。

2.新材料

万马高分子专业从事化学交联电力电缆绝缘、屏蔽材料以及环保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从事化学交联电力电缆绝缘材料生产历史最久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110kV及以上化学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黑色聚乙烯架空电缆用绝缘料、35kV 及以下抗水树电缆用绝缘料;中高压电缆用内外屏蔽料;特种 PVC 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高分子是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企业。公司以电缆材料为主导作产业延伸,其中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已连续多年位居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开发的“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填补国内空白,被国家科技部列为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项目,并取得了不错的市场认可,在此基础上,公司又开发出220kV高压电缆绝缘料,并通过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国家级新产品鉴定。公司近年来开发的低烟无卤、特种PVC、TPE等材料,成功进入通讯、新能源、消费电子、海洋、航天航空等高端装备市场,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3.新能源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已具备完善的产业基础,从充电设备制造、全国主要城市充电设施投资与合作到充电网络建设运营,能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一站式服务。公司充电设备产品齐全,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直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多功能广告充电桩、移动式充电设备等。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确立“迎着需求去建站”的思路,构建“智能化城市快充网”。万马爱充主营桩联网的运营及衍生业务,公司拥有芯片级别的充电桩智能化接入的技术储备及完整解决方案,并提供个性化开发支持,提供全流程响应。桩联网运营方面,实现万马新能源自有桩体及第三方企业桩的接入、托管、运营,并成功为多地第三方客户开发、代运营桩联网。

国家发改委规划文件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截至2017年年底,国内仅建成21.3万个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全年新增公共类充电桩7.3万个,增长率达到51%,但依然与规划提出的2020年建成480万个充电桩、车桩比1:1的水平相距甚远,从全产业链的角度看,在前端和中端突飞猛进的形势下,后端滞后的瓶颈现象正日益突出,因此公司所涉及的新能源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充电设备全国投资布局及运营方面,万马新能源板块走在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评级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联合评级有限公司将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巨潮资讯网及评级公司网站上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背景概况

报告期,对电线电缆及上下游产业影响较大的事件,一是原材料价格波动,二是局部出现的问题事件:2017年,大宗商品铜的价格大幅上涨,沪铜从期初的4.56万元/吨,期末上涨到5.56万元/吨,期间峰值5.60万元/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资金占用明显加大,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挑战。2017年,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推动线缆行业由粗放式的速度规模竞争加速转向质量品牌信用的竞争。公司凭借30余年在线缆行业的积累与沉淀,订单充足,产能饱和。

报告期,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频出、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速度正在加快。2017年,我国纯电动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7.8万辆和4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7%和82.1%,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速度大幅超过燃油车。纯电动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2万辆和19.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4%和16.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建成充电桩45万个,公共充电桩仅21万个。随着各地对充电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充电装备市场已经进入大爆发时期。

(二)报告期公司各板块业务经营概况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的影响,坚持产品质量第一,保持企业长期发展的生命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59%。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新能源板块:一城一策,量能凸显。

报告期内,万马新能源投资升级“一城一策”战术,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速度,适度超前布局城市快充网络,围绕车辆运营商构建不同城市各具特色的城市快充网络,以专用站构建不同城市骨干网络,建成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北、西南和中部重点城市群的充电网(公司充电网全国布局情况详见图2)。报告期,公司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构建产业生态圈。公司与绿色出行生态圈各类主体深入合作,集各合作方优势,共促城市绿色能源发展。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公交项目稳步推进:与广州公交达成合作,中标重庆公交项目,承接重庆公交自有场站充电桩建设运营,深圳继巴士集团之后与西部公汽签署合作协议;与主流网约车平台形成全面合作,包括曹操专车、华夏出行、北汽GOFUN;各城市公司与地方网约车平台普遍开展合作;建立与国内大型主机厂的战略合作关系,包括宇通、中通、南京金龙、东风、北汽、比亚迪等。报告期,公司充电网络运营效能提升,全年充电量同比增长32余倍,报告期新能源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5.44%。因公司新能源板块尚处于培育期,2017年亏损6,243万元。

爱充网定位“以充电服务为核心的开放城市能源合作平台”,积极参与产业生态圈构建,紧紧围绕车辆运营商构建产业生态圈。爱充网与区域大型城配平台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包括北京新发地集团、云鸟科技、京东物流、上海铂鹿城配、菜鸟网络、宅急送等。发起设立新能源物流G9产业联盟,以车+桩模式紧密捆绑城市配送运营商及大型平台。城市快充网络的优化与升级,紧紧围绕车辆运营商构建不同城市各具特色的城市快充网络,以专用站构建不同城市骨干网络。

公司充电桩产品在兼容性、操作便利性、安全性、充电效率等方面性能进一步提升,能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及不同车型的充电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及服务。

2.线缆板块:做专做特,稳打稳扎。

报告期,公司电力电缆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15%,发出用铜量同比增长10.72%;但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等影响,毛利率同比下降3.91%。

报告期,线缆板块聚焦客户及市场需求,以“四个力的打造”即市场开拓力、产品竞争力、平台保障力、团队战斗力为经营主抓手,实现销售收入增长。市场开拓方面,坚持以细化、深化、当地化为战略的直销模式推进,创新以品牌、网络、平台为主线的分销模式探索;在产品方面,防火电缆订单量倍增、品种序列齐全,在汽车线缆领域作了一定延伸,以工匠精神打造万马线缆精品;平台保障力: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强化流程顺畅、风险可控的规范化、信息化平台保障力;以组织扁平化、公平公正的选用人才机制,利益共享机制的完善提升团队战斗力。

3.材料板块:调业务架构,蓄变革之力。

报告期,材料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4.62%,年发出量同比增长20.92%,受市场竞争的影响,毛利同比下降1.70%。材料板块年销售量连续8年保持高速增长(如图3),行业市场占有率保持前列。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中高端市场拓展步伐加快,低烟无卤产品销量突破2.5万吨,特种PVC成倍增长。为优化产品及市场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剥离TPV、 TPU&TPE业务,采取独立法人形式自主经营;完成西部新设公司组建、投产,报告期产量达3000余吨。目前,公司产品已实现绝缘材料产品品类全覆盖。

4.定增项目,为“两翼”发展注入活水。

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进行,以9.08元每股的价格,询价发行9,634.361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8.6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等项目,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495.17万元,同比减少10,026.65万元,降幅为46.59%,主要系(1)本期铜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原材料及产成品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2)新能源业务持续投入;(3)公司加大新产品、智能制造的研发投入,研究开发费用同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0,873.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95.17万元,每股收益0.12元;报告期末总资产704,322.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7,425.00万元,每股净资产3.84元。

2018年公司预算力争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51,714.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173,233.72 元后,减去2017年中期股东分配 103,548,909.80 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156,051,900.95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148,281,471.50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扩大销售额,加大新能源版块投资,公司董事会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独立董事、浙商证券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就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事项作出相应安排,本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18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预案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兼任海立斯的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兼任海立斯的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保荐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21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21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政府统一规划命名,公司原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并就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发出。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亚芬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8年银行融资审批权限予以授权,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51,714.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173,233.72元后,减去2017年中期股东分配 103,548,909.80 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1,156,051,900.95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48,281,471.50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提议该预案的有关说明

依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三、2、2015-2017年,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规划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并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45%。”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1,891,782.76元,当年派发现金股利93,932,548.80元(每10股派发股利1.000042元);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5218216.65元,当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6,260,458.43元,2017年中期股东分配 103,548,909.80 元(每10股派发股利1元)。2015-2017年,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98.40%。

为扩大销售额,加大新能源版块投资,公司董事会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情况

为继续做好2018年的融资工作,提升审批效率,董事会拟对2018年度银行融资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作如下安排:

1.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以及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融资事项),在最近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5%的前提下,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2.对由于上述贷款、融资事项而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行使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万马股份”)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5亿元。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市公司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董事会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2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万马股份拟为所属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2018年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注:1.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万马股份66.73%、万马特缆20%、国开基金13.27%。其中万马特缆为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股份实质持股86.73%。国开基金入股万马高分子是以专项建设基金注资的模式,不派董事,不参与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也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2.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持股70%,万马股份持有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剩余30%股权由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时智能科技集团承诺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万马股份84.025%,陈铮等核心管理团队15.975%。该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的贷款全额由万马股份提供担保,陈铮等核心管理团队按持股比例向万马股份提供反担保。

4.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万马股份67.20%、国开基金32.80%,国开基金入股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以专项建设基金注资的模式,不派董事,不参与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也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

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5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7.62%。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9,898.47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8%,无逾期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2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鹤亭街896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4.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审议《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第4、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8年5月8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万马股份董秘办);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2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财务总监许刚先生、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保荐代表人赵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19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先生、姚伟国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预计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将向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斯”)采购充电桩产品和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Jean Michel Cornille,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车载充电机;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4幢1楼、2楼。海立斯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18年1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7月,公司与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海立斯,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投资双方占50%股权。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兼任海立斯的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兼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 (三)“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海立斯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2017年6月,万马股份将所持有海立斯的5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报告期内日常经营有序开展,每笔订单都能按合同如期交货,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并充分考虑到关联方先进的直流充电技术,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关联方拥用股东IES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先进的技术研发实力,为了巩固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丰富公司的充电桩产品线,为新能源投资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的直流充电设备,满足客户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海立斯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海立斯可以为万马新能源提供优质的充电桩产品及安装服务,但其并不是行业内唯一可提供该类产品及服务的企业,因此,并不会对公司形成制约因素,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拟向海立斯采购充电桩相关事宜,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海立斯是公司与法国IES公司合营企业,其产品品质及技术可靠,我们认为从海立斯采购充电桩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海立斯的年度采购,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上述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万马股份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2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发行价格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964.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40,578,032.5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34,706,000.0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2017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979,435.58元。

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1,170,000,000.00万元,收回理财本金1,080,000,000.00元及理财收益3,482,463.46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90,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33,505,880.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2018年1月2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