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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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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2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4日,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科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8】0278号《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告临2018-028),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现将公司对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4%、37%,但2017 年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上涨。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近5.27 亿元,同比上升34.5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近5888 万元,同比上涨117.19%,扣非后净利润近5178 万元,涨幅达112.16%。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相关业务;化工、石化等领域相关业务;催化剂相关业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三项主要业务对应的收入、利润、毛利率情况;(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业绩连续两年下滑,但报告期内业绩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公司业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结合各项业务成本、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你公司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上涨幅度远高于收入上涨幅度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1)公司上述三项主要业务对应的收入、利润、毛利率见下表:

表一单位:万元

(2)公司主要业务领域集中在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焦化)、冶金、军工、环保等多个行业,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依赖于上述行业的投资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

2015年及2016年前三季度由于“工业去产能”的重点区域-钢铁、煤化工、焦化、基础化工等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整体不好,造成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不提振,公司业绩连续下滑。2017年,石油和化学行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产能过剩,收入增长,行业利润再现增长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 2017 年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5.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51.9%;石油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主营收入同比增长 21.5%;利润总额增幅 14.4%;化学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主营收入同比增长 13.8%;利润总额增幅 40.2%。以上变化,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较大机遇,公司2017年业务实现增长。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签订的业务合同及行业分布统计如下:

表二:2015年-2017年合同按行业统计表单位:万元

表三:2015年-2017年合同按业务统计表单位:万元

表四:2015年至2017年合同签订及结转收入表单位:万元

主要产业当年合同结转收入占当年签订合同比例:

2015年公司签订合同金额3.09亿元;2016年签订合同金额为4.66亿元,较2015年增长50.61%;2017年签订合同额5.32亿元,较2016年增长14.16%。公司从2015年至2017年签订合同额逐年上升,同时由于近三年结转合同额逐年增加,故2017年公司业绩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可实现持续盈利。公司2017年签订合同额中有2.30亿元结转到2018年及以后年度执行,同时2018年第一季度签订合同金额2.69 亿元,预计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能达到5.5亿元,同比增长接近5%。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见下表

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建设用设备、仪器仪表及吸附剂等化学产品材料以及建安施工安装服务;产品类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生产催化剂、阀门等产品使用的有色金属原材料、化学原料及化学产品、钢材金属原材料以及其他原材料等。因此公司的上游供应商比较零散且分布行业较多,从公司2017年采购合同统计来看主要分布在建筑安装、机械制造、化学原材料制造等行业(见下表)。公司2017年采购合同分类情况如下:

2017年采购合同分类情况单位:万元

(3)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34.56%,净利润增长117.1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增长112.16%。主要原因是:①收入增长,利润相应增长,主要是本期催化剂产品因产销量增加及售价提高带来利润总额的增加;②本期增加理财收益333万元;③本期取得绵阳土地处置收益353万元;④上年合并利润总额3227万元,母公司利润总额3807万元,子公司四平天科亏损影响580万元(四平天科已于2016年处置完毕,2017年无该事项的影响)。主要受以上几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上涨幅度远高于收入上涨幅度。

公司利润总额比较表单位:万元

利润总额变动分析表:单位:万元

利润总额增加,公司净利润相应增加。

会计师意见:会计师通过核查相关的收入合同、项目进度支持性文件、选取建造项目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核查以及成本结转情况,确认本期各项业务的收入、利润、毛利率无误。2017年度国内外经济形式转好,公司下游企业如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冶金、军工、环保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一定的业务机会,公司本期新签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执行完成金额均有所增长。依据待执行合同情况及2018年度第一季度新签订合同情况,预期2018年度收入亦会有所增长。

经核查,鉴于本期收入增长,利润相应增长,同时受理财收益的增加和土地处置收益等的影响,导致公司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上涨幅度远高于收入上涨幅度。

2、分季度财务数据变动较大。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较大。其中,第二、四季度的营业收入较第一、三季度的涨幅超过60%,第二、四季度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较第一、三季度涨幅超过4 倍以上,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逐季度大幅增长。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业务的构成、业务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情况,分析你公司各季度上述财务数据变动较大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工程设计、咨询、碳一化学、精细化工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转化催化剂、甲醇催化剂为主的催化剂产业。(详见问题1-(2)项回复之公司业务情况表)

公司分季度利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有:(1)二季度收到政府补助465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38万元。(2)四季度取得理财收益195万元,取得土地处置收益353万元。(3)催化剂业务板块二、四季度销售量较一、三季度均有大幅增加,相应二季度销售收入和利润均远高于一、三季度。(4)公司的工程项目比照建造合同执行,由于工程项目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同时甲方对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具有不均衡性,因此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营业收入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特殊影响事项发生在二季度、四季度。

公司近三年各季度收入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除2015年4季度因为当期可执行合同减少导致当季度收入下滑外,其余各季度收入基本同趋势波动。

2015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结构性产能严重过剩,公司在2015年签订的合同额仅为3.09亿元;2016年下半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回升,公司签订的合同额有所增加,2016年全年累计签订的合同额4.66亿元,同比增长50.50%。2017年的合同额5.32亿元,同比增长14.16%。因为公司涉及的工程项目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且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具有不均衡性,加上公司签订订单也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使得我公司季度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波动。

公司及与我公司类似的其他上市公司2017年度各季度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及与我公司类似的其他上市公司2017年度各季度收入占比如下所示: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我公司2017年各季度收入波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由此看来,类似我公司这种以化工专业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利润呈现较明显的季度性波动有其一定普遍性、合理性。

公司及与我公司类似的其他上市公司2017年度各季度净利润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注:东华科技2017年四季度计提刚果项目存货跌价准备29119万元。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我公司2017年各季度利润波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会计师意见:会计师对收入确认的原则及收入确认的依据进行了核查,确认各期收入金额真实准确完整,由于涉及的工程项目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且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具有不均衡性,同时签订订单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使得天科股份公司季度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对比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天科股份 2017年度各季度收入波动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二、关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3、提供劳务相关业务。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业务收入 3.45亿,较去年同期增长30%,提供劳务业务主要包括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相关业务,以及化工、石化等领域相关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提供劳务涉及业务对应的化工细分行业及其收入占比,并结合化工细分行业整体运行情况,说明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增长的原因;(2)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其对应的业务流程、收入确认方式;(3)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业务开拓模式、客户来源、销售模式;(4)涉及工程承包业务的项目平均建设期及回报期。

公司回复:据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特性,分两大类,其中“提供劳务”主要为公司工业设计及技术服务业务涉及的的两项主营业务,见下表:

公司业务及涉及的行业情况说明具体详见问题1-(2)项答复。

公司劳务相关业务在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持续增长。工程项目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上年结转到本年可执行的工程项目合同额增加。2017年,行业运行态势向好,为保证项目及时完工和装置开车,客户工程项目包括配套工程多建设顺利,部分建设缓慢的项目也进度加快。由此带来工程项目收入得以确认,形成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利润增加:公司变压吸附气体分离业务营业收入23,671万元,同比增加16.6%;工程技术业务营业收入10,873万元,同比增加81.2%。

(2)劳务相关业务的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收入确认方式情况

经营模式:基于自主开发技术的技术转让和围绕这些技术开展的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工程技术服务。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除专用阀门外,目前自身不从事设备材料生产、施工安装业务,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运作的实际需要,公司依法采取采购和施工分包模式。

业务流程: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从设计规划到完成,按一定流程进行实施,如EPC流程图如下:

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服务合同主要分为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EP 合同、EPC合同。

1)、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归为工程设计类业务,该类业务属于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公司已向客户提供合同约定节点的工作成果(主要为设计图纸等合同约定资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a)已完工作的测量。

(b)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c)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选用已经完工的工作量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工程设计类服务的完工进度。

2)、公司工程设计类业务确认收入的时点和依据如下:

公司工程设计合同一般约定客户在合同生效后约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此时公司不确认收入。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阶段性向客户提交设计图纸等阶段性工作成果,合同项目经理确认已完工的工作量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该项合同的完工进度,同时,提供给公司财务部门。客户收到设计图纸等阶段性工作成果后向公司出具确认依据,公司财务部门在此基础之上按完工进度确认该项工程设计合同应确认收入,客户在对阶段性工作成果审查后向公司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阶段性合同价款。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EP 合同、EPC合同比照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合同收入的确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定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a、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b、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c、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公司目前工程业务的完工进度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项目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项目完工进度的确认主要根据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阶段的完工进度依据分阶段的已完成工作量占分阶段工作总量的比率确定。其中:EP合同分为设计、采购、开车三个阶段;EPC合同分为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四个阶段。项目总体完工进度=设计权重*设计进度+采购权重*采购进度+施工权重*施工进度+开车调试权重*开车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②在项目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情况进行处理:A、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B、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劳务相关业务的业务开拓、客户来源、销售模式情况:

公司依托自身较强的化工、石化的工程咨询、开发及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能力和拥有的多项相关工程设计资质,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专有技术,专利技术,为用户提供工程设计、咨询,以及工程承包等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服务业务和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业务,基于自主开发技术的技术转让和围绕这些技术为用户提供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工程技术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获得业务合同,从合同总个数看,一般情况下,EP、EPC类合同,投标获得的合同约占70%左右,竞争性谈判获得的合同约占30左右%;设计、咨询类合同,投标获得的合同约占20%左右,竞争性谈判获得的合同约占80%左右。

(4)涉及的工程承包业务的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项目复杂程度、客户的要求和客户自身总体项目建设规划情况,建设周期不等,公司近几年工程承包项目的建设期见下表。

工程承包项目的建设期统计表:

4、销售商品业务经营情况。公司2015年销售商品-石油化工及基础化工产品营业收入1.27 亿,比上年减少近30%,毛利率20.9%,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2016 年该项业务营业收入1.2 亿,比上年减少5.7%,毛利率19.9%,与上年基本持平。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该项营业收入1.7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毛利率31.63%,较上年提升11.73%。请结合销售的具体产品,及其上下游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该项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由大幅下降转为大幅提升、毛利率提升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2017年公司销售商品-石油化工及基础化工产品营业收入及毛利较前两年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催化剂业务业绩增长所致。

2017年催化剂业务营业收入1.35亿元较上年增长4,723万元。

2015年、2016年前三季度,在国家供给侧调控中,下游行业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压力,市场整体不好,催化剂业务下游用户产业变化,产能下降,用户新增装置减少,现有装置停产、限产、减产较多,原本计划更换催化剂的一些企业也延期更换,使得市场对催化剂的需求量减少。

2017年受化工行业整体回暖影响,焦炭和甲醇价格持续上涨,下游企业开工率显著提高。其中甲醇产量 4528.8 万吨,增长 7.1%,甲醇(一级,净水)均价 2651 元/吨,上涨 31.7%。行业需求增多,对应催化剂产品需求量大幅增加,带动催化剂产品价格上涨。公司及时抓住甲醇厂大量装置重启及更换催化剂机遇,加大营销力度,与定州天鹭、陕西黄陵、山西万鑫达等公司签订了催化剂合同,总额增加20%以上。2017年催化剂产品销量增加47.69%,平均销售价格增加13.76%,使得催化剂业务板块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相关影响详见下表:

2017年催化剂产品平均毛利率33.39%,较上年19.24%提升14.15%。主要原因是产量大幅提升,摊薄了固定费用,且公司通过技改减员、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抵消了原料上涨的不利因素,使得营业成本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毛利率提高。2017年催化剂产量较2016年增加50.49%,产量变化详见下表所示:

5、业务合同。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销售合同额53207 万元,同比增幅达14%,其中工业设计及技术服务业务生效合同额34787 万元(以下简称工业服务合同)同比增长8.7%,催化剂业务生效合同额13829 万元,同比增长24.66%(以下简称催化剂合同),阀门相关业务合同2269 万元(以下简称阀门合同)。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的合同额与工业服务合同、催化剂合同、阀门合同三类业务累计生效合同额数额存在差异的原因;(2)结合公司生效合同与收入确认的关系,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与公司累计生效销售合同额存在差异的原因;(3)公司披露工业服务合同主要有设计类、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EP 合同、EPC合同,请补充披露上述各合同分类对应的生效合同金额,及合同对应的收入确认方式和回款周期。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1)公司2017年除工业服务合同、催化剂合同、阀门合同三类业务外,还有气体、吸附剂等其他合同合计2322万元,因其占比相对较小,未一一列出,由此造成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的合同额与工业服务合同、催化剂合同、阀门合同三类业务累计生效合同额存在差异。

(2)公司收入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商品销售收入,一类是工程项目类收入,即工业设计及技术服务业务涉及的的两项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类收入确认条件: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公司工程项目类收入主要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由于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周期不同,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故当年生效合同额与营业收入存在差异。

(3)公司工业设计及技术服务业务的两大主业,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和工程设计业务,合同分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工业服务合同对应的收入确认方式详见问题3-(2)项答复。

合同回款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款(不含质保金)回款周期一般为1~2年,质保金一般为合同完工后一年左右收取。

会计师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的合同额与工业服务合同、催化剂合同、阀门合同三类业务累计生效合同额存在差异原因为部分气体、吸附剂等合同因占比较小未一一列出,已核查无误。

公司收入的确认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对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计算确认收入金额,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完毕,因周期不同,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故当年生效合同额与营业收入额存在差异。

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并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公司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收入样本核查相关合同、结算收款、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同时抽取重要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查看。通过核查,公司设计类、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EP 合同、EPC合同对应的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一贯执行的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核查无误。

三、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6、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近 5.27 亿元,同比上升34.56%;净利润近5888 万元,同比上涨117.19%,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 万,同比下降97.22%,年报解释为本期收到的票据较多所致。同时,报告期内应收票据1.14 亿元,继2016年度增长42.31%后,本期继续增长137.62%,连续两年大幅度增长。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前五大交易对方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2)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账面应收票据的风险转移及期后兑付情况;(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4)请说明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基于真实的合同交易而产生的合同款收取。在公司执行的销售合同中,结算收到的票据99%为银行承兑汇票。前五大交易均为非关联方交易,是真实的合同交易。

(2)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账面应收票据金额为1.14亿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已到期的票据金额0.48亿元全部解汇,未发生票据逾期不能解汇的情况,相关风险可控。

(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收取合同款的方式:转账、电汇、银行票据等,2017年收取的银行票据较多,占营业收入的48%,所有到期票据全部正常解汇。

(4)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银行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了银行汇票的出票、收取、票据的使用 (解汇、背书转让、贴现) 管理。公司经办人严格按制度要求办理票据业务。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抽查、核实,形成抽查记录,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部实行印鉴与票据分管制度,由专人分管财务专用章及预留银行印鉴。分管印鉴的人员外出时,办理印鉴交接签字手续。公司目前收取的票据99%为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相对可控。

会计师意见:通过对公司与票据交易及票据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了解及评估测试,证实公司与票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健全有效。通过检查与票据相关的合同协议、收入确认证据确认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均基于真实的交易形成,前五大交易均为非关联方交易且具有商业实质。

对应收票据的期后承兑情况进行检查,截止2018年3月31日已到期的票据金额0.48亿元全部解汇,未发现已到期不能正常承兑的情况。

通过对天科股份公司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的检查,未发现其2017年度发生变化。

7、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5655 万元,其中包括原材料1392 万元、库存商品2476 万元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1372 万元。上述存货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本期因转回或转销减少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金额4.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补充披露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构成;(2)结合存货市价及具体构成说明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3)参照建筑行业格式指引的要求,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涉及的具体情况,包括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等。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1)存货构成如下表

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具体构成见下表:

已完工尚未结算资产主要为各工程项目已完工尚未结算的金额,主要为各工程项目用的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及相关费用等。

(2)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年末盘点过程中,已关注了是否存在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等这些与市场环境无关的减值迹象,并未发现存在此类情况;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原材料均为短期合理备货需要,根据销售情况、市场情况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看,不存在减值迹象。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所涉及项目的合同执行正常,客户信用未发现异常,未发现减值迹象。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1万元,主要是本期领用了已计提跌价准备的材料,故转回。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会计师意见:企业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工程施工,原材料主要为持有以备生产的各类原材料,库存商品为持有备销售领用的库存商品,工程施工为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通过盘点、检查和重新计算确认期末各项存货明细金额准确无误。

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本期因领用库存将前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4.1万元转回,确认无误。

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比照建造合同进行核算,通过核查,报告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金额、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以及累计已办理结算金额准确无误。

8、成本构成。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格式准则第 2号》的要求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其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2)根据化工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结合成本要素构成情况,补充披露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公司回复:(1)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我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原材料主要为项目建设用设备、仪器仪表和材料;产品类材料主要为生产催化剂使用的电解镍、锌锭等有色金属原材料和氧化铝、硝酸铜、硝酸铝等无机化工原材料;生产专用阀门的钢板、钢管、圆钢等钢材,执行器等自控部件和阀体等铸件等;工程项目建设需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要求采购不同的设备和成套装置,其种类繁多。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是根据国家招标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的要求,主要采用招标采购和比价议价采购等形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供求变化密切相关,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价格上升影响催化剂产品成本6%左右,影响金额约590万元。

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披露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3449.52 万元,期末余额4052.59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1.41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02 万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2.39 万元。请说明上述数据的勾稽关系及存在差异的原因。请年审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3449.52 万元,期末余额4052.59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1.41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02 万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2.39 万元,客户单位破产核销141.12万元、债务重组核销109.81万元。公司在年报披露中未列示“客户单位破产核销141.12万元、债务重组核销109.81万元”。

单位:万元

会计师意见: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3449.52 万元,期末余额4052.59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14,114.27元,核销1,223,919.88元,其他减少2,559,503.21元,其中:其他减少包括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02 万元、客户单位破产核销141.12万元、债务重组核销109.81万元。已核实无误。

四、其他

1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8 万元。同时,绵阳市因市政建设需要,将公司位于绵阳市永兴镇的土地回购,公司于2017 年11 月与永兴镇政府签订土地回购协议,回购协议总价为410 万元,公司确认土地处置收益353 万元。请补充披露:(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具体明细,相关事项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及披露情况;(2)上述土地处置收益353万元,是否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回复:(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具体明细

绵阳土地回购协议总价410万元,扣除土地账面价值57万元,处置完毕形成收益3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损失55万元;以上两项非流动资产处置合计形成收益298万元。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711万元,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规定,上述收益已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考虑到公司以前年度已就该事项进行披露,且该事项于2017年12月份最终确定、具体收益情况尚待审计机构确认,因此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披露,而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2)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及其执行情况:公司于2009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绵阳闲置土地事宜(详见临2009-036公告),该宗土地位于绵阳高新区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绵城国用(2004)第05201号,面积14720.8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工业用地。2015年4月,因绵阳市重点项目川汽二期建设用地需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政府需对该宗土地进行回购;2016年5月,绵阳市高新区政府正式启动该宗土地的回购工作。

由于该宗土地的处置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诸多审批, 2017年11月初步确定土地回购和补偿事宜,公司12月份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该处置方案,并于当月正式签署了协议,回购协议价41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处置资金300万元,余款正在办理之中。因该事项的具体收益情况尚待审计机构确认,因此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披露,而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11、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中涉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合计210.62 万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2377.6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交易是否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和披露情况。

公司回复:(1)经核实:公司向关联方提供210.62万元资金和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2377.61万元资金所涉及到的交易业务全部属于日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构成部分,公司在2017年年报“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进行了信息披露。

具体详见(2017年报十四、(一)、2):

(2)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情况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7-001、临2017-041、临2018-020公告)。

12、所得税费用。年报显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中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存在其他项的大笔调整-30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其他项的具体内容与计算方式。请年审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中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其他项的调整-309万元,系递延所得税费用及预计企业所得税调整项影响所致。

具体内容及计算方式如下表所示:

会计师意见:其他项调整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变动影响及预计企业所得税调整项影响,已对上述影响数据核实无误。

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对问询函的回复事项,我公司已对《天科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天科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与本回复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上网公告附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