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3、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72.0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3.8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6.75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1.38%。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6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修订条款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4日

至2018年5月15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起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止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序号16《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3)。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录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录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王斯、李坤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咨询电话:4008-05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