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5:00至2018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另,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做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中商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 临2018—01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