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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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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0版)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独立董事潘孝娜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进行关联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关联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业务发生时需要签署具体协议。授权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2、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曦女士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发表了交易合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树林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9425房间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二: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同跃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36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三: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同跃

3、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1189号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经营范围:对所投资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经营及财务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四: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红梅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仓区大碶庙前山路178号1栋1号276室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五、晟视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晟视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楠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六、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长征

3、注册地址:湖州市广源路328号2幢132室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七、北京润海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润海星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齐鲁兵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8号商住楼四层401室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八、北京高晟财富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高晟财富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蒋煜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座23层2301内2305室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经营范围:保险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九、北京新湖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新湖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侯晓莹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院1号楼二层201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十、北京润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润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杰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33层3801内9室

4、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7、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租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富嘉租赁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根据富嘉租赁经营实际,关联方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委托理财等业务,预计富嘉租赁利用闲置资金同关联方开展固定收益型委托理财等业务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在限定额度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富嘉租赁本次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发生时需要签署具体协议。富嘉租赁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富嘉租赁以部分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审批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富嘉租赁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同关联方开展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交易定价要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收益不低于同一笔业务其他客户的金额,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得高于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标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富嘉租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富嘉租赁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富嘉租赁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富嘉租赁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与关联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富嘉租赁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富嘉租赁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富嘉租赁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富嘉租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及富嘉租赁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富嘉租赁进行关联方投资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富嘉租赁使用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富嘉租赁进行关联理财不会影响其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3、上述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关联理财的议案。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富嘉租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富嘉租赁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非关联方投资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租赁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富嘉租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限定额度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1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通过前有效。富嘉租赁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富嘉租赁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富嘉租赁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通过前,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富嘉租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富嘉租赁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富嘉租赁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富嘉租赁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富嘉租赁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富嘉租赁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富嘉租赁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富嘉租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富嘉租赁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其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富嘉租赁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富嘉租赁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