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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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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晓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名册的前十大股东信息(简称“本次前十大股东信息”),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于2017年10月底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沪”账户完成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除上述账户外,中国人寿通过其自身控制的其他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约370万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继续深化落实聚焦战略,促发展、控成本、转机制,盈利能力持续显著提升。本公司大力推动移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型,创新产品和营销模式,提升新入网用户质量,在低成本、薄补贴的用户发展模式下,移动业务实现提速发展。2018年第一季度,移动出账用户净增978万户,达到2.94亿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为人民币47.9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6%;其中4G用户净增1,933万户,达到1.94亿户。移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415.1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1.6%。

2018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积极推动创新业务规模发展,努力抵消固网语音收入下降和固网宽带竞争带来的压力。产业互联网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58.7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6.0%。面对宽带业务领域的激烈竞争,本公司围绕宽带视频化、融合化、电商化,进一步优化产品,强化运营与服务,激发基层销售活力,不断提升宽带业务差异化竞争力。固网宽带用户达到7,806万户,比去年底净增152万户,但固网宽带接入ARPU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固网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46.1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4%。整体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6.0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8.4%。

2018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积极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强化激励与绩效挂钩,同时适度加大一线员工薪酬,提升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和员工回报双提升,人工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21.2%。2018年第一季度,得益于主营业务收入的良好增长,以及成本的有效管控,EBITDA为人民币241.1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4.5%,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36.2%;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9.78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53.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亿元,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374.8%。

未来本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的全新机遇,打造新基因、新治理、新运营、新动能、新生态。本公司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网络提速降费的政策要求,同时继续深入落实聚焦创新合作战略,全力加快互联网化运营,强力推进与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变革,提升活力与效率,全力开创本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四、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应收票据减少主要是由于收回客户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应收合约用户通信终端款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中核算,由此导致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一季度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是由于深化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同时适度加大一线员工薪酬;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应收利息增加主要是由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计提了本年一季度的债券利息尚未支付,这些债券的利息一般为半年付或年付;

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是由于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变动主要是由于带息负债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处置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损失变动主要是由于去年进行光改相关资产报废后本年资产处置量减少;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利润显著提升,主要是由于随着用户规模的增加,2I2C等新业务的推出,营业收入良好增长及财务费用的减少;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主要由于利润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新会计准则生效及产生的影响

a.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除以下详述的合同获取成本会计处理以外,由于本集团以前的会计政策与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在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一致,新收入准则的适用并未对2018年1月1日的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按新收入准则要求,本集团将原来发生时计入费用的获取客户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销售渠道费用中的销售佣金)予以资本化,并按照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转移模式一致的基础进行摊销。本集团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约人民币18亿元,增加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b.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方面,本集团过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继续保持各自现有的分类及计量方式不变;对于本集团过去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得在未来结转计入当期损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并未对本集团的净资产产生影响。

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新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代替了原 “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采用新的减值模型后,本集团的信用损失准备增加,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将其税后影响计约人民币8亿元减少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c.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本集团根据财政部截止本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日已发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具体情况而做出,如果财政部后续就该等会计准则发布相关指南或给出进一步解释,则本集团需重新审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重大判断和估计,该等审阅及相关调整可能导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披露与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拟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按照当前各自在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增资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于2016年7月8日就租用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含存量铁塔和新建铁塔等)的商务定价安排签署了《商务定价协议》。经双方公平谈判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在原有协议基础上,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了《〈商务定价协议〉补充协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商务定价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3)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联通集团以本公司为平台于2017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老股转让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公司分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4)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2018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此外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高级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5)公司已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6)2018年3月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提速降费政策相关要求,适时推出相关措施,努力实现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网络提速降费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7)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9)2018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8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实施完成。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晓初

日期 2018年4月20日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2018-03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依据该报告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于2018年4月19日向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临时提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议将此议案增补至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之日,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37.7%的股份。鉴于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拟增补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增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2018-03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18-03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37,354,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725,129,814.3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9,060,127.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6,069,686.59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联通运营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4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联通运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发布前一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4G能力提升项目”、“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6,676,439,872.70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联通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18-04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于2018年4月19日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临时提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议将此议案增补至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之日,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37.7%的股份。鉴于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拟增补的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增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752人,共授予79,386.1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027,811,687股,公司注册资本需相应变更为人民币31,027,811,687元。

根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公司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为获授权人士,根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4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14日公告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于2018年4月19日向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临时提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议将此议案增补至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之日,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37.7%的股份。鉴于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拟增补的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增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752人,共授予79,386.1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027,811,68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需变更为人民币31,027,811,687元。

根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公司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为获授权人士,根据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7.00为标题行,不参与表决;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第7.0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1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函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联通集团《关于增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7.00为标题行,不参与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4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份业务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8年3月份的运营数据,详情如下: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以上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信赖或使用以上数据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公司代码:600050 公司简称:中国联通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