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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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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7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自有品牌比音勒芬(■)高尔夫服饰的研发设计、品牌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及供应链管理,目标群体为高尔夫爱好者以及认同高尔夫文化、着装倾向于高尔夫风格的中产收入以上消费人群。公司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比音勒芬高尔夫服饰,分为生活系列、时尚系列、高尔夫系列和度假旅游系列。

公司采用轻资产的品牌经营模式,即公司致力于附加值较高的业务链上游的设计、研发和业务链下游的品牌运营和销售渠道建设,产品生产业务外包给生产商。公司采取直营和特许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终端门店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目前,公司在一、二线城市以设立直营店为主,在其他城市以设立加盟店为主。公司直营店分为联营方式和非联营方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公司坚持高端品牌的服饰定位,在选址上致力于选择高端零售渠道。具体而言,在一、二线城市的核心商圈、机场、知名高尔夫球会会所,公司主要开设直营店;在其他城市的高档商圈,公司主要通过加盟店的方式建立销售终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5,44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3%;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3,223.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8,02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2%。截至2017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73,169.05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144,265.05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 不适用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秉政

2018年4月19日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18年度分公司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建立的内部相关控制制度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编制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的议案

经自查,2017年度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各方面均严格遵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不存在未落实相关规则的情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428,499.95元,资本公积为630,936,568.58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06,670,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2018年的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 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级管理人员申金冬、唐新乔、陈阳回避表决。

10.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正中珠江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667万元变更为18,133.90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 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428,499.95元,资本公积为630,936,568.58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06,670,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17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向专职监事曹勇发放津贴24000元/年,按月发放;公司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以上薪酬方案如需调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06,670,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428,499.95元,资本公积为630,936,568.58元。

2、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106,670,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为18,133.9万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82110154740007555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2,549,330.5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442,549,330.5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一致。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取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以购买方式经营的旗舰店和标准店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2,412万元,用于投资新增的“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1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比音勒芬”)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12月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重分类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2017年度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32,342.27元。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2017年度分别为180,223,954.57元和0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2016年度分别为132,596,382.33元和0元。

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2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4、5、7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4、9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14日15: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8:30-11:30,13:00-15:00。

3. 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 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5月7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