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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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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8-018

董事长:陈琳

二零一八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及对策,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与分析。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84,147,5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1.5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南玻”是国内节能玻璃领先品牌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显示器件著名品牌,产品和技术享誉国内外,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优质浮法玻璃和工程玻璃,太阳能玻璃和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可再生能源产品,超薄电子玻璃和显示器件等新材料和信息显示产品,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维一站式服务等。

平板玻璃业务

南玻集团现拥有10条代表国内最先进技术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两条太阳能压延玻璃生产线,年产约232万吨各种高档浮法玻璃原片,43万吨太阳能压延玻璃,在四川江油、广东英德拥有石英砂原料基地。公司平板玻璃、太阳能玻璃生产基地分别位于东莞、成都、廊坊、吴江、咸宁,能够生产1.3-25mm多种厚度和颜色的高档优质浮法玻璃、超白浮法玻璃,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南玻浮法玻璃被广泛用于高档建筑、装潢装饰及家具、反射镜、汽车风档、扫描仪、复印机、显示器以及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始终坚持持续创新和转型升级经营方针,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提升平板玻璃业务盈利能力。2017年,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生产二线技改完成并商业运营,将原浮法玻璃生产线改造成为一窑两线结构,可以同时生产两种不同规格和要求的浮法玻璃;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一线技改成功,以生产高质量汽车玻璃原片为主要目标。这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技改与投运,进一步提升了南玻集团平板玻璃市场竞争力。

工程玻璃业务

南玻集团是国内最大的高档工程及建筑玻璃供应商,拥有天津、东莞、咸宁、吴江、成都等五大建筑节能玻璃加工基地。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其产品涵盖了工程和建筑玻璃的全部种类。公司在镀膜技术上的研发与应用水平保持与世界同步,高端产品技术甚至领先世界水平,继第二代节能玻璃产品之后,公司相继开发出第三代和复合功能节能玻璃产品,产品的节能保温性能一代比一代高,高品质的节能环保LOW-E中空玻璃国内高端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目前,公司镀膜中空玻璃年产能超过1,600万平方米,镀膜玻璃产能超过3,600万平米。

公司在工程建筑玻璃上的质量管理体系分别经英国AOQC和澳洲QAS机构认证通过,产品质量同时满足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标准,这使得南玻集团在国际性招投标中占据优势。从1988年开始,南玻的工程技术人员不间断地参与各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编写。公司所提供的各类优质工程建筑玻璃被应用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渔人码头、华润总部大厦、深圳京基100大厦、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中国平安金融中心、安徽广播电视台新中心、杭州国际机场、亚厦总部大楼、成都国际金融中心、杭州欢朋等国内外十余家希尔顿酒店、香港四季酒店、墨尔本机场、Midtown(东京第一高楼)、阿布扎比国际中心等国内外许多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上。

太阳能业务

南玻集团自2005年进入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属于国内最早进入该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建设运营和技改升级,打造了一条涵盖高纯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及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完整产业链,保证了公司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太阳能光伏产品。

公司目前高纯多晶硅产量为9000吨/年,硅片产品产量为2.2GW/年,电池片产量为0.85GW/年,组件产量为0.4GW/年。公司多晶硅质量居行业先进水平,并积极储备电子级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同时为了增强公司光伏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南玻集团光伏产业链均衡、稳健发展,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宜昌南玻硅片及东莞光伏电池组件技术革新及扩改建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硅片及电池片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将得到大幅提升,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该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

为了完善集团太阳能业务的产业链,2015年,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将南玻集团太阳能产业延伸至终端应用高增值领域。2016年底,公司新成立了新能源应用事业部,统筹管理公司光伏电站的投资与运维,有效整合了内部资源,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太阳能产业。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业务

公司自2000年成立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来,凭借十多年来的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了“玻璃镀膜→玻璃黄光→玻璃模组”;“PET镀膜→FILM黄光→FILM模组”;玻璃AG面物理处理-化学加工。两条自材料加工至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完整的全套外挂式触控产业链,一条AG玻璃产线。拥有玻璃镀膜、玻璃图案加工、玻璃触控模组和柔性基材镀膜、柔性基材图案加工、柔性触控显示全贴合模组等主要生产能力,拥有为实现高清显示及超窄边框触控解决方案的超薄Sensor加工、到超薄触控模组组装的完整产业链。主要经营产品有:高、中档ITO导电玻璃;高、中档铜/ITO导电卷膜;玻璃Sensor/G-TP模组、卷膜Sensor/F-TP模组,以及其它如防眩光(AG)、减反(AR)、防指纹(AF)、半反半透(RT)、超硬膜(DLC)等玻璃基板复合镀膜的差异化产品。南玻显示器件已成为显示触控行业内优质的电子应用材料供应商,触控Sensor及TP供应商,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TP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自身20多年的浮法玻璃生产经验,以及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于2010年正式进军超薄电子玻璃市场,并逐步完成全国性战略布局,下属有河北视窗、宜昌光电、清远南玻、咸宁光电四家生产基地,产能位居国内第一。南玻0.2mm-1.1mm中铝、高铝超薄电子玻璃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性能媲美同等进口产品,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目前产品广泛用于移动终端盖板玻璃、钢化玻璃保护膜、ITO导电玻璃,并延伸至高铁、军工及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五节重要事项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第31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2017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评定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以来,全球经济趋于回暖,主要经济体复苏动力有所增强。中国经济也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结构持续改善。

2017年是中国南玻集团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愿景的重要一年。集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分析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主动推进模式转型和技术升级,通过精细管理,运营质量逐步提升,整体经营稳中有进。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79亿元,同比增加19.05亿元,增幅21.23%;全年实现净利润8.29亿元,同比增加0.24亿元,增幅3.0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5亿元,同比增加0.28亿元,增幅3.47%。

玻璃业务板块:

受国家环保政策和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公司玻璃业务板块中不同产品面临着不同的市场机遇和挑战,集团针对不同的局面,深入研究各产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的发展机会,具体如下:

浮法玻璃:2017年国内房屋开工面积整体增速略有放缓,但开工面积总量仍有提升,同时汽车市场产销两旺、出口增长及电器等产业玻璃需求良好,浮法玻璃产品迎来上行市场。借此机会公司进一步强化销售统一管控力度,精准把握市场行情,加强行业协同,推动玻璃产品差异化,进一步增加产业玻璃市场份额。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精耕细作,持续改进工艺技术,推动节能降耗、挖潜增效等工作有序开展。浮法玻璃全年拉引量、成品率等关键性指标进一步提升,产销量增长稳定,实现收入增长32%,盈利大幅提升99%。

工程玻璃:2017年工程玻璃受大宗原材料特别是玻璃原片价格的大幅上涨的影响,以及下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其盈利空间承受挤压。在此压力之下,公司积极应对,调整市场策略,强化行业协同,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陆续推出了减反射、电加热、保温等功能型玻璃,开拓新的产品应用市场,实现收入增长5%,但受制于大宗材料价格的暴涨,整体盈利水平下降51%。

太阳能业务板块:

2017年各类光伏产品价格同比2016年全年均价有所下滑。2017年公司提前布局,积极应对,通过生产、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的模式完成了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工艺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建,使公司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同时,通过内部持续深度挖潜,各种物料单耗降幅明显,各产品综合非硅成本同比大幅下降。太阳能电站建设也如期推进,公司截至2017年12月底的电站装机量已经达到128MW,公司在光伏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应用领域积极开拓,产业拓展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实现收入增长35%,净利润略降12%。

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业务板块:

2017年集团重点抓电子玻璃品质建设,以确保国内电子玻璃行业领先的地位,向国际先进水平靠进。同时,加强高铝玻璃市场推广,特别是终端市场的推广力度,逐步打入国内主要手机终端厂商,显示器业务也随着工艺的稳定,全产链生产线的打通,各产品的产销量均大幅提升。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产业全年收入增长102%,实现净利润0.59亿元,大幅增长48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2018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本公司已就以上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于2017年10月11日,本集团设立了子公司 CHINA CSG (AUSTRALIA)PTY LTD。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暂未出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张金顺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长陈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拟对2017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做报废处理,减值及报废是以2017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共计确认损失金额7,0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

2017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报废3,626万元。其中:宜昌硅材料对技术淘汰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389万元;英德砂矿对有明显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209万元;其他公司减值28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

2017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88万元。主要系对部分在建生产线进行评估,宜昌硅材料计提减值准备1,930万元;东莞太阳能计提减值准备717万;其他公司计提减值41万元。

3、专项坏账准备

2017年度,公司计提专项坏账准备548万元,主要针对账龄较长或存在业务纠纷的应收账款部分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

2017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万元。

(二)计提资产报废

2017年度,公司资产报废220万元,主要系技术淘汰的设备及工程遗留材料等。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5,905万元。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388,312元,资本公积为1,306,381,765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320,841,0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084,102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9,327,954元。

董事会建议按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2,484,147,547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为124,207,377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2,484,147,547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72,622,1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84,147,547股变更为2,856,769,679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此预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7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全文。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确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确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赵鹏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宛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7年公司召开监事会情况

此外,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和掌握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7年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未发现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7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投资于建设项目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和出售资产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6、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以上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并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

(一)事实情况

在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发现2014年公司存在一笔当年收到但当时未做适当会计处理的用于人才引进的政府补助专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有关事实情况如下:

2012年至2013年中,为吸引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进一步扩大产业投资,将精细玻璃及超薄电子玻璃等项目落户当地,宜昌政府与南玻集团签署有关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向南玻集团所提供的各项相关产业扶持配套政策优惠。其中,包括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向南玻提供一笔金额为17,100万元的政府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人才引进与安置。根据该等协议约定,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南玻硅材料”)收取该等资金,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亦依约定于2014年全额向宜昌南玻硅材料拨付该等资金款项。

现经了解,宜昌南玻硅材料收到宜昌政府给予公司的上述补助资金后,未经公司董事会依法批准即立即全额转给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鸿泰”)。经查,宜昌鸿泰系一家由本公司部分前高管等自然人共同持股间接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并无股权关系。上述资金划转事项未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等公司有权机关审议批准。宜昌南玻硅材料按代收代付款项进行了会计处理,当年南玻集团本部及合并层面并未进行任何会计处理及报表披露。

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公司及时就该等资金的来源、性质等相关事项向有关第三方进行了核实确认,并与聘请的法律和审计专业机构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力求客观公正地从法律和会计角度评价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结论

公司经与法律与审计专业机构多次沟通,结合对协议文件分析、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现场访谈确认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专业机构的建议确认:该项资金系当地政府基于南玻集团在宜昌投资给予南玻集团的专项资金,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协议中的专项资金构成一项政府补助,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应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费用同时结转当期损益,故本期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经综合分析并依据上述调整事实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历史报表和数据产生影响,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不会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上述公司历史遗留的会计处理差错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予以如实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尊重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遵照监管机构的指示做好后续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会计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情况,经公司与审计专业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会计复核,根据审计师建议对相关会计事项进行了有关调整,具体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 利润表项目

1、 合并利润表项目

2、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南玻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原因引发的追溯重述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有关的规定,南玻公司已对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和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积极采取后续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及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2、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公兴镇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节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及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25,853万元,占2017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845,859万元的38.52%,占总资产1,953,500万元的16.6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2018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5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南玻集团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南玻集团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南玻集团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南玻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南玻集团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审议《南玻集团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8年4月9日、4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