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诚新泽A
■
信诚新泽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诚新泽A
■
信诚新泽B
■
注: 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27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12月27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季度,A股市场出现结构分化,上证综指、沪深300指数先涨后跌,期间分别累计下跌4.18%和3.28%,创业板指先跌后涨,期间累计上涨8.43%,中小板指经历2月调整后基本收平,期间累计下跌1.47%。2月以来,受海外市场调整、美联储加息以及中美贸易冲突加剧等风险事件影响,A股市场波动率显著加大,2017年涨幅较大板块出现调整。本季度,计算机、休闲服务和医药生物等行业涨幅领先;采掘、保险、汽车、农林牧渔和食品饮料行业跌幅居前。
一季度,本基金债券投资在银行同业存单到期后做了再配置,股票投资在市场出现较大调整后降低了仓位,基金净值受到股票投资影响跑输了业绩基准。
我们仍旧维持18年真实GDP增速小幅放缓的判断,中美贸易冲突增加了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我们倾向于在18年下半年,中美通过谈判形成一个新的竞合平衡点,正面冲突爆发导致“双输”的局面仍是小概率的情景。二季度,我们主要关注开工旺季对整体经济增长的支撑,以及如果资管新规落地后,对社会融资活动的影响;同时也关注在海外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的过程中,其经济同步复苏的持续性。
2月以来,国内无风险利率出现下行,超出了我们年初的预期,反映出了投资者对于国内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仍存在疑问;全年来看,无风险利率的下行空间仍相对有限,一方面资管新规对于流动性结构的调整仍未完全发生作用,另一方面美国今年还有2至3次加息,可能将中美利差缩短到50bp以内,因此长端利率全年维持在3.6%以上仍是大概率事件,对于权益市场仍旧是相对偏高的利率水平。
2月以来,可以观察到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高估值板块表现较好,核心驱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成长板块业绩增速在17年四季度探底后,在18年一季度可能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回升;另一个是监管层在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方面给予了比较明确的政策信号,强化了投资者对于高质量增长主要来自新经济的信心。
在接下来的一个季度,上市公司将完成年报和一季报的披露,我们将结合行业景气度变化,公司的业绩增长和估值水平,选取优质标的,控制组合风险,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B份额净值增长率分别为-0.09%和-0.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基金A、B份额落后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20%和1.3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
10.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旺A
■
新旺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旺A
■
新旺C
■
注: 1.本基金于2015年12月7日起新增C类份额。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12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平稳,工业企业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明显回升,3月份升至一季度的高点。说明虽然因为基数原因,企业盈利增速可能下降,但经济仍保持较强的韧性。从外围市场看,美联储如预期加息并未对市场造成太大扰动,但是,3月美国发起的贸易摩擦加大了未来经济扰动。金融市场方面,在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同时,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金融市场运行相对平稳。
股票市场,一季度市场风格出现明显调整。先是以大盘蓝筹为代表的上证50连续上涨,小盘股持续下跌。之后,蓝筹股回调,中小盘反弹,中证500和中证1000大幅跑赢上证50和沪深300。从市场热点看,随着蓝筹处于相对高位,“创新”、“独角兽”等概念成为阶段性市场热点。但随着中小盘股和部分概念性股票的快速上涨,市场在3月底又逐步回归到大、中、小盘相对均衡的状态。
债券市场,一季度的资金流动性状况明显好于以往,除了临近季末资金面出现了小幅收紧之外,市场顺利通过了跨春节、CRA到期和季末的流动性考验,资金面紧张程度低于之前市场预期。债券收益率快速下行,并从短端快速蔓延至长端,流动性溢价慢慢被压平,存单发行量出现了较大压缩,存单利率出现了大幅下行。
一季度,本基金股票资产配置仍旧以蓝筹为主,从公司盈利、股票估值、公司运营等方面选择个股,以期从未来盈利增长中获取收益,同时注意分散持仓控制非系统风险。债券投资采用“短久期、高评级”策略,以获得稳定收益。
后续,预计国内经济将美联储加息、贸易摩擦等可能会加大市场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增速可能小幅回调,但是经济韧性有所增强。微观上,由于基数提高导致企业盈利增速可能下降。从结构上,消费将继续保持平稳,出口增速可能不及预期,基建投资继续优化结构。股票市场,在股票价值经过市场重估后,未来将主要受公司盈利的影响,龙头公司或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可能有所表现。债券市场,预期走势也将重新取决于基本面变动。本基金后续投资继续从公司盈利、股票估值、公司运营出发,同时注意控制个股风险。债券投资继续采用“短久期、高评级”策略,以获得稳定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C份额净值增长率分别为-0.17%和-0.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基金A、C份额落后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28%和1.3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公告,因违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要条款”所述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9号),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9,653.15元,并处罚款2,548,265.75元。
5.11.2 对海通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上述处罚事项未对海通证券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另外,海通证券是参考量化指标筛选得出的投资标的,在基金中占比较低,在投资时已经考虑了意外风险。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3 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4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5 其他资产构成
■
5.11.6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7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8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
10.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季度,A股市场出现结构分化,上证综指、沪深300指数先涨后跌,期间分别累计下跌4.18%和3.28%,创业板指先跌后涨,期间累计上涨8.43%,中小板指经历2月调整后基本收平,期间累计下跌1.47%。2月以来,受海外市场调整、美联储加息以及中美贸易冲突加剧等风险事件影响,A股市场波动率显著加大,2017年涨幅较大板块出现调整。本季度,计算机、休闲服务和医药生物等行业涨幅领先;采掘、保险、汽车、农林牧渔和食品饮料行业跌幅居前。
一季度,本基金小幅减仓了金融、周期品行业,小幅加仓了医药、电子等行业,基金净值表现跑赢了业绩基准。
我们仍旧维持18年真实GDP增速小幅放缓的判断,中美贸易冲突增加了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我们倾向于在18年下半年,中美通过谈判形成一个新的竞合平衡点,正面冲突爆发导致“双输”的局面仍是小概率的情景。二季度,我们主要关注开工旺季对整体经济增长的支撑,以及如果资管新规落地后,对社会融资活动的影响;同时也关注在海外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的过程中,其经济同步复苏的持续性。
2月以来,国内无风险利率出现下行,超出了我们年初的预期,反映出了投资者对于国内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仍存在疑问;全年来看,无风险利率的下行空间仍相对有限,一方面资管新规对于流动性结构的调整仍未完全发生作用,另一方面美国今年还有2至3次加息,可能将中美利差缩短到50bp以内,因此长端利率全年维持在3.6%以上仍是大概率事件,对于权益市场仍旧是相对偏高的利率水平。
2月以来,可以观察到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高估值板块表现较好,核心驱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成长板块业绩增速在17年四季度探底后,在18年一季度可能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回升;另一个是监管层在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方面给予了比较明确的政策信号,强化了投资者对于高质量增长主要来自新经济的信心。
在接下来的一个季度,上市公司将完成年报和一季报的披露,我们将结合行业景气度变化,公司的业绩增长和估值水平,选取优质标的,控制组合风险,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8%,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0.3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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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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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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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
10.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