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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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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市场分化严重,创业板上涨8.43%而上证综指下跌4.18%,上涨较多的行业有计算机、餐饮旅游、医药、房地产、纺织服装、国防军工等,下跌较多的行业有煤炭、非银行金融、农林牧渔、电力设备等。

本基金将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稳扎稳打,控制回撤,力争在长跑中取得优势。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8%,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0.6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二季度,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股票市场将较为平稳,但结构分化很可能依旧较大,一些主题炒作可能仍会是市场主线,但这种炒作缺乏业绩支撑,中长期看难以有较好收益。本基金将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优选那些质地好、有业绩、估值低、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进行配置。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更新的《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八)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于2018年1月26日到期,在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8年2月3日起原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日止,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2月3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转型日为2018年2月3日,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8年2月3日-2018年3月31日)

3.2.1.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2月3日-2018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转型日为2018年2月3日,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

3.2.2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日)

3.2.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

3.2.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6月18日-2018年2月2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3.3.1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报告期无其他指标需要披露。

3.3.2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报告期无其他指标需要披露。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通胀仍不是主要矛盾,国内经济数据相对较弱,贸易战以及外部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等负面因素相继显现,资本市场对未来经济预期出现明显下修。货币政策继续保持稳健中性的基调不变,但是松紧适度、管好货币总闸门的灵活抉择,使得流动性整体转为中性偏松。综合来看,一季度债券收益率震荡下行,其中10年期国债收益率由季初的3.98%下行至季末的3.74%,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由季初高点5.12%下行至季末的4.65%,R007整体处于较低水平。股票市场方面,美股暴跌以及经济预期转变、产业政策引导、大盘蓝筹交易过于拥挤等多重因素影响引致一季度出现了风格转换,以TMT、医药为代表的中小创表现整体优于金融、地产等大盘蓝筹股。

本基金配置:在基金转型后以经营稳健的低估值、高分红的金融地产等蓝筹股为主,但鉴于2月建仓期内市场发生大幅波动且风格切换因素导致蓝筹跌幅较深,净值出现了较大回撤。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93元。自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2018年2月3日)起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5%。

截止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2018年2月2日),原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0元。本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日),原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经济增长韧性仍存,增长动能尚需继续观察;资管新规落地在即,监管政策仍处于敏感期,资管新规的影响及其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不应低估;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基调未变,需要谨防前期流动性宽松,市场加杠杆重现导致监管加强。同时贸易战预期反复,市场波动增加,也要密切关注大宗商品后期反弹可能性及空间。在整体经济韧性较强、资管新规落地在即、流动性阶段收紧、供给放量、贸易战预期反复等因素的制约下,关注上述因素阶段性扰动所带来的配置及交易机会。股票市场方面,逐步平衡配置淡化风格,寻求业绩稳定、增长确定性高、估值与盈利相匹配的板块和个股。

具体投资方面:在建仓期内将继续配置部分债券,为组合提供基础票息收入。股票方面,将调整仓位,逐步加仓配置估值具备一定吸引力、行业发展空间大、业绩改善明显、国家政策积极扶持的行业和个股。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8年2月3日-2018年3月31日)

5.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1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5.1.11.2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5.2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日)

5.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2.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2.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2.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2.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2.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2.11.1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5.2.11.2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2.11.3 其他资产构成

5.2.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2.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票投资。

5.2.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1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6.2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1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7.2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7.3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为2016年7月6日至2018年1月26日,在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自2018年2月3日起,修订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关于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八)关于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补充公告

(九)关于修订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十一)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7月25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市场风格经历了比较大的切换,成长股经过两年的调整,逐渐开始具备投资价值。本基金在一季度采取了相对均衡的配置思路,自下而上挑选有竞争力的企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89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2%,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2.3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在国家去杠杆,降债务的背景下,已淡化GDP高增长考核目标,宏观经济将相对稳定。科技领域作为自上而下发力的重点,是引领中国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宏观上看,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高新技术将成为提升国家长期竞争力的核心。借助国家的大力支持和产业趋势推动,拥有新技术、新模式的优秀公司将通过持续的业绩成长消化估值。战略上看,成长股作为方向型资产,将孕育比较好的投资机会。行业上看,我们看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高科技行业,如云计算、大数据、半导体、AI、创新药、军工、新材料等行业。从上述行业中挑选具有全球技术竞争力、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世纪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世纪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四)《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七)更新的《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九)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