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03月31日;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0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于2018年01月16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1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0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室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一直按照基金合约要求,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争取为基金投资者取得较好的收益。2018年01月17日前,由于合约规定大部分资产必须完全拟合中证100成分股,我们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的方法,在剩余资产中配置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优质个股。01月17日开始在新的基金合同下进行运作,重点布局低估值受益于行业集中度提升的优质企业,由于不确定性的增加,更关注企业永续经营能力。由于一季度市场波动较大,收益略低于业绩基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054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红利再投资等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8年01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2、2018年01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8年01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4、2018年0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关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手机、网上和柜台交易系统渠道基金申购手续费优惠的公告;

5、2018年0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6、2018年0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核心动力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7、2018年0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8、2018年0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关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8年02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10、2018年03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苏宁金融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11、2018年0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凤凰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12、2018年0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2018年0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2018年0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15、2018年0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6、2018年0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至办公地点进行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存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03月31日;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09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09年09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09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09年09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室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持仓集中于小盘价值风格的股票,精选小市值且市净率低的个股进行组合构建,行业集中度较低。1月大盘股仍显著强于小盘股,基金表现较弱;但自2月中旬以来,小盘股出现强势反弹,基金在反弹中获得了较好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0.690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止到2018年03月31日,本基金连续六百七十九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天龙集团(代码:300063)的处罚说明

天龙集团4月12日晚间公告,经广东证监局调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天龙集团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称,已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的255万元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但该事项迟至2016年8月2日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也迟至2016年8月3日才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公司子公司北京智创无限广告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3日、12月31日、2016年4月21日、7月27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合计金额5500万元,但上述事项迟至2016年8月4日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条三十一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龙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请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基金管理人作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公司基本面及估值水平进行选股,个股权重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

(2)监管函涉及未及时披露资金置换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基本面及股价没有较大影响,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2、关于江西长运(代码:600561)的处罚说明

12月25日晚间,上交所公布对江西长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江西长运时任董事长葛黎明、总经理胡维泉、董秘吴隼、财务总监谢景全、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马敬民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2017年1月21日,江西长运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6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5年同期7713.7万元相比将减少80%—90%。2017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0万元左右。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3.67万元。

年度业绩预告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敏感信息。上交所指出,江西长运预告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80%—90%,但实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3.67万元,出现盈亏质的巨大差异。同时,公司迟至2017年3月2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严重不及时。

上交所表示,江西长运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葛黎明、总经理胡维泉、董事会秘书吴隼、财务总监谢景全、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马敬民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江西长运和时任董事长葛黎明、总经理胡维泉、董事会秘书吴隼、财务总监谢景全、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马敬民予以通报批评。上交所进一步称,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基金管理人作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公司基本面及估值水平进行选股,个股权重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

(2)监管函涉及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存在重大误差,而基金在2018年买入该股票,相隔时间较远,因此对基本面和股价无较大影响,基金继续持有该该股票。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红利再投资等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8年01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2、2018年01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8年0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关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手机、网上和柜台交易系统渠道基金申购手续费优惠的公告;

4、2018年0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5、2018年0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关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8年02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7、2018年03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苏宁金融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8、2018年0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凤凰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8年0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10、2018年0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及收取短期赎回费的公告;

11、2018年0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2、2018年0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13、2018年0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4、2018年0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8年0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至办公地点进行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存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