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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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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季度,A股市场风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春节前,市场依然延续了2017年的白马价值投资主线,银行、地产等板块出现了较大的估值修复行情。然而,春节后由于海外股票市场剧烈波动以及独角兽回归、中美贸易战等原因,市场风格出现明显切换,以成长股为代表的新经济再次崛起,机构持仓较重的白马板块则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调。

国内方面,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两会后诞生,政府改革和经济的转型发展将重新成为关注重点。伴随宏观经济的平稳、历史包袱的逐步解除以及国内发展环境的优化,市场风险偏好有望再次提升。但另一方面,日益强大的中国却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虽然过去两年全球经济显著反弹,但潜在经济增速的下滑却是不争的事实,国家间的分化和竞争会重新加剧。同时,美国政府发起贸易战则意味着压制中国发展已经成为其重要国家战略之一,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下谋求自身的加速发展会是中国需要优先解决的难题之一。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的表现不甚理想,年初以白马蓝筹股为核心的配置结构在春节后的行情中遭遇重大冲击,净值回落明显。对这次风格切换的应对不足是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的,同时我们会更加努力去研究后续市场的可能演变、尽力挖掘新环境下的投资机会。展望2季度,我们认为机构换仓的过程会延续,市场依然呈现结构性行情,有基本面支撑的成长股会有更大的机会,同时防范海外风险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在资产配置上,我们会降低机构持仓集中的蓝筹股的配置比例,并积极挖掘以计算机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0.7847元(累计净值1.094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9.8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8.25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平稳,1-2月经济数据反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在工业利润较高以及环保限产力度减弱的情况下,工业产出有所恢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9%,其中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9.9%,好于去年全年水平,与土地成交面积增长较快有关。除地产投资回升外,基建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均有回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7%,居民消费保持平稳。通胀方面,受春节“错月”等因素影响,2月CPI同比增长2.9%,创2013年11月以来新高,超出市场预期,但目前仍处于货币政策合意区间内;PPI同比增速回落至3.7%,与市场预期基本一致。

央行2017年四季度货币政策基调依旧保持稳健中性。2018年一季度,在美联储加息背景下,央行未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而选择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5BP,加息节奏温和。此外,两会前后央行在流动性方面小幅转松,货币市场利率平稳,季节性升幅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债券收益率在此环境下出现了一波下行的行情。

本基金在2018年第一季度小幅拉长久期并增加转债配置,在操作上,各资产比例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没有出现流动性风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15元(累计净值1.605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20%,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96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9日出现超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共20,010,450.00份。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平稳,1-2月经济数据反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在工业利润较高以及环保限产力度减弱的情况下,工业产出有所恢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7.9%,其中房地产投资同比增9.9%,好于去年全年水平,与土地成交面积增长较快有关。除地产投资回升外,基建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均有回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9.7%,居民消费保持平稳。通胀方面,受春节“错月”等因素影响,2月CPI同比增速2.9%,创2013年11月以来新高,超出市场预期,但目前仍处于货币政策合意区间内;PPI同比增速回落至3.7%,与市场预期基本一致。 央行2017年四季度货币政策基调依旧保持稳健中性。2018年一季度,在美联储加息背景下,央行未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而选择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5BP,加息节奏温和。今年以来,央行货币依旧保持稳健中性,货币市场利率平稳,季节性升幅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去年出现改善。

本基金在2018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持仓比例变化不大,结构相对均衡。在操作上,各资产比例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没有出现流动性风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118元(累计净值1.118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9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20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外,其他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中信证券因违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八十四条第(七)项相关规定为客户“司度”开立信用账户,并与其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致使其得以开展融券交易,收到证监会发给中信证券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并处人民币308,279,248.90元罚款;二、对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本基金投资该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对该上市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跟踪研究,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募集中海进取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中海进取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中海进取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海进取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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