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供需两侧联动回升,宏观经济表现总体强劲。节后食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回落,CPI降至2.4%,主要大宗商品价格疲软,PPI回落至3%。3月制造业PMI为51.5%,环比上升1.2个百分点,高于市场预期,制造业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多数主板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数据,银行板块大部分已披露完毕且整体增速5%,继续维持个位数增长,较2017Q3的3.75%小幅提升,基本符合预期;周期板块受益于2016Q4低基数原因而继续保持同比高增长略超预期。目前沪深300板块已有80%以上公司披露年报,预计去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增速同比仍有望维持在15%左右水平。中小创业绩预告披露完毕,由此预计2017年中小板、创业板(剔除温氏股份、乐视网)净利润增速约分别为29%、17%,较上季度大幅改善。

技术面上,中小创反弹创新高,主板调整仍在延续。创业板指在3月9日放量站上年线,当日成交金额1100亿。中小创在新设产业基金、创业板IPO规则微调、CDR试点制度出台等消息的多重利好刺激下,板块直接创出反弹新高,创业板指也在3月30日突破2月前高1900点,技术面表现强势。

2018年1季度,随着全球股市波动率的回升,量化策略迎来春天。2月以来规模、反转因子全面回归。最近一个月收益最高的是小规模因子,年化收益率为29.69%;次高为反转因子,年化收益率为13.53%;最差为低估值因子,年化收益率为-18.28%。

季度内整体仓位比较稳定,以优质成长股为主,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6元(累计净值1.493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8.27%,超越业绩比较基准10.42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一季度市场波动显著增大,国内市场1月份仍旧延续蓝筹行情,但是2月份初在美股暴跌和春节后标志性白马成长业绩不达预期的双重影响下,风格开始切换,上证50普跌,创业板50普涨。这种情形在两会政策吹风、独角兽回归A股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情绪带动下达到高潮。

我们认为发现在经过08-17年长达10年的经济结构调整后,在新兴产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极高的竞争力。比如在LED领域、在新能源领域、在通信领域。另一方面,在传统行业也有一批依靠管理、规模和技术进步建立起较高壁垒的公司脱颖而出。正是由于看到在我国新兴产业发展如火如荼,传统行业调整10年已非常充分,行业格局日渐清晰,龙头的优势正在转换为市场份额的绝对领先。同时一些新经济,比如云计算、物联网、半导体虽然行业尚小,行业内的公司收入利润普遍不高,但是发展空间巨大,所以我们仍认为A股仍在震荡回升的大趋势之中。

一季度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重点配置了金融地产、建材石化、大众消费等行业。在18年二季度应将受益于长三角发展的偏重成长的领域。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247元(累计净值1.247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89%,低于业绩比较基准5.36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31日出现超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789788或400-888-9788

公司网址:http://www.zhfund.com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中海魅力长三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8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A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2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8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受流动性超预期宽松的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由短至长全面下行。权益市场则经历了巨幅震荡,市场风格切换频繁。本基金在保持债券仓位稳定的前提下,择机使用国债期货进行套保操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权益资产方面,则通过积极、灵活地调整权益类资产仓位,较好地规避了权益市场的两次大幅调整,切实控制了组合回撤、增强了组合收益。接下来,随着组合转型为开放型产品,管理人将进一步平衡好组合的流动性和收益,力争为持有人获得持续稳定的绝对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半年定期开放A基金份额净值为0.93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6%;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半年定期开放C基金份额净值为0.920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组合主要通过做空国债期货以规避组合部分利率风险,品种以十年国债期货合约为主。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该策略在报告期前半段取得较好效果,但后期由于债券市场反弹在期货部分有所损失,但得益于套保比例的调整以及组合现货部分的收益较大,整个组合的收益较为稳定。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8年3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及其附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基金合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2号(《关于准予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注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基金合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托管协议》将自2018年4月11日起生效,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10日。在选择期期间,为方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同意在选择期豁免《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开放期与封闭期的规定以及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并已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仅接受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