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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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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7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8日);电站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书的项目凭证经营),对外承包工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生产、加工;水轮发电机组及安装、水工机械设备、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有色金属的销售,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

经营范围:电站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书的项目凭证经营),对外承包工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生产、加工;水轮发电机组及安装、水工机械设备、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有色金属的销售,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房振武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独立董事谢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至目前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6年12月13日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其参股子公司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龙头山公司”)因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以下简称“龙头山水电枢纽工程”)建设资金的实际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建设资金专项贷款,贷款总额为26.50亿元人民币,总借款期限为22年(包括建设期和还款期),借款利率按每笔借款提款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确定。天富能源拟以其持有的江西龙头山公司的股权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为江西龙头山公司前述建设资金专项借款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按份保证(天富能源占江西龙头山公司30%的股权份额)。

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

2、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拟提请董事会审议撤销已审议通过但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担保额度(金额为人民币79,500万元)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已审议通过但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的担保额度撤销完毕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降为0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从业务发展的时间需要出发,撤销已履行完毕及部分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公司将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活动时间:2018 年5月16日上午10:00-11: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公司302会议室

3、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孙毅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房振武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4、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李菁颖、范嘉琦; 电话:0571-89939661;传真:0571-899839660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公司302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8年5月1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第7-9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第 5-9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四、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1121,传真号码:0571-8993966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9939661;联系人:李菁颖、范嘉琦

八、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回执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富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66

2. 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执

截至2018年5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富控股”(002266)股票股,拟参加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08年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及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9元,共计募集资金51,158.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4.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423.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61.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8〕82号)。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33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788.079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0亿元。坐扣承销费2,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2亿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7163883332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57.07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85,942.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94号)。

3.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8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861.96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242.55万元。坐扣承销费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742.5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5250154500000199的人民币账户和在中国银行桐庐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8466995883的人民币账户各27,871.275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52.1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5,39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08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9.23万元,系用于支付设备尾款及质保金,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0万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4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9.6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并继续用于支付设备尾款和质保金。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5,046.2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5.20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1.51万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6,047.7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2.17万元。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57.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已在2014年当年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针对2008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力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针对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3年4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核设备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临海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四川华都公司于2013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临海浙富公司于2013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浙富水电公司于2014年1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中国银行桐庐支行于2014年8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浙富水力公司、四川华都公司、临海浙富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08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5年度本公司将因政府收回部分土地而收到的补偿款冲抵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2,539.23万元,并冲减了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