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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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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521,076.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252,107.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5,296,921.26元,扣减2017年3月已分配股利200,000,000.00元,2017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646,565,889.66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总额5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拥有分散染料产能7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5万吨,其他染料1万吨,H酸产能2万吨,硫酸产能33万吨,涂料产能2500吨,聚氨酯海绵6000吨。

公司建立了对供应商的比价招标机制,由供应部负责原辅料的采购,并协同质检中心、仓库等相关部门做好供应商监控,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物资适质、适量、适时、适价。同时与部分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常规产品备货相结合方式。公司销售由销售部统一负责公司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目前已在全国所有印染产业集中区域设立了多个销售网点,直接面向各地印染企业客户,保持与最终客户的近距离和快捷的沟通。

随着世界纺织工业及印染行业的不断发展,全球染料工业保持了平稳的增长趋势,中国和印度已逐渐成为世界染料的主要生产基地。经过多年市场竞争和整合,我国染料生产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我国染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其中,浙江省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染料生产基地。2017年以来染料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向好,由于原材料成本高位,环保成本继续上升,下游印染的需求量基本保持平稳,染料行业的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56亿元,同比增长1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亿元,同比增长3.96%。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7.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9.36%;负债总额6.5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3.66%,比上年末减少了10.19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39.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4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注1:江苏吉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被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伯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521,076.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252,107.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5,296,921.26元,扣减2017年3月已分配股利200,000,000.00元,2017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646,565,889.66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总额5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徐建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辉、杨泉明、周火良、张光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泉明、邵辉、周火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邵伯金、徐建初、杨泉明、邵辉、周火良、殷健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田利明、朱雄、来兴扬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市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税后)/年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徐建初、杨泉明、邵辉、周火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税后)/年

本议案关联董事田利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邵伯金、杨泉明、邵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待定,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伯金

男,1952年3月出生,助理经济师。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厂长、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高新区(滨江)中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薄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华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徐建初

男,1948年7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副厂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萧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大兴安岭兴安林区石油总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北极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北极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兴安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棠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龙力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略阳龙核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润华休闲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安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安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维奇特大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大恒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文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科放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黑龙江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漠河华诚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幸福无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桐庐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能加速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融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云顶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长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金马凯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湘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湘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加镭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广通印制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汇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昊东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3、杨泉明

男,1964年10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办公室主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4、邵辉

男,1979年2月出生。曾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吉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阳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阳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汇利德科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原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5、周火良

男,1972年2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合成车间主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杭州红宝染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6、 殷健

男,196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西省九江港务管理局技术开发处副处长、九江北港宾馆副总经理、威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金衢高速公路项目经理、中国海运集团华南物流公司珠海办事处主任、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工程师、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供销科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利明

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至今,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兼副会长,现任亚洲染料工业联合会秘书长,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亚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2、朱雄

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药科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医药化工研究所所长,江苏晶立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来兴扬

男,195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市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副经理(财务科长)、浙江省乡镇联合发展中心任计划财务部部长、杭州市商业房产开发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浙联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陈美芬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选举的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经第二届监事会讨论,提名单波先生、汪浩林先生、胡兴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另外,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叶青先生、吴学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3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津贴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汪浩林

男,196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钱江纺织总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杭州开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大自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浙江铭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2、单 波

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组组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经理。

3、胡兴旭

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联众卫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技术人员、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中心副主任、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叶青

男,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工程师,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2、吴学书

男,198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之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70,000,000.00元,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750,000,000.00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2、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4、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5、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

6、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

7、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 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18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是指 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临江热电”)采购蒸汽,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采购价格为临江热电统一售价。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008年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邵伯金任该公司董事。邵辉、杨泉明为邵伯金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了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 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对于本公司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8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购的蒸汽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讨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邵伯金、徐建初、杨泉明、邵辉、周火良、殷健、田利明、朱雄、来兴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其中田利明、朱雄、来兴扬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讨论,提名单波先生、汪浩林先生、胡兴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此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叶青先生、吴学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3)。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伯金

男,1952年3月出生,助理经济师。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厂长、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高新区(滨江)中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薄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协和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华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2、徐建初

男,1948年7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副厂长、萧山聚氨酯泡沫厂副厂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萧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大兴安岭兴安林区石油总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北极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兴安岭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金马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漠河金马北极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兴安岭兴安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棠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龙力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略阳龙核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润华休闲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安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安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维奇特大厦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大恒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文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科放疗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黑龙江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漠河华诚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幸福无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桐庐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能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中能加速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融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高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云顶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长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金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金马凯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湘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湘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鑫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加镭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广通印制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汇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上海昊东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3、杨泉明

男,1964年10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办公室主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4、邵辉

男,1979年2月出生。曾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吉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协和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阳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阳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汇利德科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原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5、周火良

男,1972年2月出生。曾任吉化萧山联营染料厂合成车间主任、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杭州红宝染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6、 殷健

男,196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西省九江港务管理局技术开发处副处长、九江北港宾馆副总经理、威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金衢高速公路项目经理、中国海运集团华南物流公司珠海办事处主任、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工程师、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供销科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利明

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至今,任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兼副会长,现任亚洲染料工业联合会秘书长,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亚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2、朱雄

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药科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医药化工研究所所长,江苏晶立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来兴扬

男,195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市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副经理(财务科长)、浙江省乡镇联合发展中心任计划财务部部长、杭州市商业房产开发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浙联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附件2: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汪浩林

男,196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钱江纺织总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杭州开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大自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浙江铭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2、单 波

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组组长,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经理。

3、胡兴旭

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联众卫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技术人员、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吉华集团企管中心副主任、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3: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叶青

男,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工程师,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2、吴学书

男,198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叶青先生、吴学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张叶青

男,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工程师。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2、吴学书

男,198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7年8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17年12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2017-03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安信证券对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将调整财务报表 列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追溯调整。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 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 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报表项目包括:

1、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2,970,551.84元

2、调增本期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177,087.70元,调增上期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89,686.54元,调减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项目89,686.54元。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