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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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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吉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新建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1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林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高允斌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768,831.3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509,128.2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63,461,866.33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度现金红利146,4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70,321,569.4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32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7年度公司与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西藏鸥美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分别为:464.80万元、0.35万元、380.95万元、623.32万元。

公司与上述四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徐新建先生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六、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1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3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公司与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西藏鸥美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9,150,120.01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已收回的利息),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17年11月13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6,699,460.93元,节余募集资金313,300,539.07元,合计35,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题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临时公告2017——047号)。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3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92,468,467.79元,节余募集资金142,531,532.21元,合计73,500万元用于收购帅康股份75%股权。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5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6——024号)。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2017—017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482,000,000.00 元。

五、募集资金项目决算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11月13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题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结题决算,但未经外部审计。现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致同专字(2018)第320ZA0089号】,决算情况如下: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00,000.00元,由于之前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为减少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清晰与推进,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截至该项目终止时,项目累计投入157,468,467.79元,节余募集资金142,531,532.21元(不含利息)。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用于收购帅康部分股权。

(二)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80,000,000.00元,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截至该项目终止时,项目共计投入27,301,774.50元,节余募集资金152,698,225.5元(不含利息)。

(三)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项目总投资约300,000,000.00元人民币(含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内部装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96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50954.3平方米,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建设期两年。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238,064,636.44元,节余募集资金61,935,363.56元(不含利息)。

(四)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

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含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程,内部装修等),规划用地面积21290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5396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建设期两年。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71,404,786.15元,节余募集资金128,595,213.85元(不含利息)。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投资12,000万元,拟建设研发中心一幢,作为研发检测、展示中心、培训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1,300平方米,并购置一批研发、检测及中试设备,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现代高科技技术研发中心。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99,780,144.55元,节余募集资金20,219,855.45元(不含利息)。

(六)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月7日,该项目已投入4,835,687.55元。

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51,588,000.00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46,082,220.00元及阳台壁挂前期投入4,835,687.55),由于本次变更前原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为145,164,312.45元,扣除用于购买土地(后续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的46,082,220.00元,余额为99,082,092.45元,项目资金缺口52,505,907.55元以超募资金进行了注资。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35,364,822.99元(含土地价款46,082,220.00元及阳台壁挂前期投入4,835,687.55元),节余募集资金67,141,024.56元(不含利息)。

(七)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1,418万元实施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的公告》(临时公告2016——025号)。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5,259,812.23元,节余募集资金8,920,187.77元(不含利息)。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额度仅为公司与银行初步沟通结果,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2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沐歌洛阳”)、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空气能”)为日出东方的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的实施主体。

鉴于“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临时公告:2015-014);鉴于“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已结题(临时公告:2017-047),为保证节余募集资金统筹使用,现拟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

二、终止及结题募投项目情况

1. 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80,000,000.00元,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截至该项目终止时,项目共计投入27,301,774.50元,节余募集资金本金152,698,225.5元(不含利息)。(以上数据已经外部审计)。

2.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月7日,该项目已投入4,835,687.55元。

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51,588,000.00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46,082,220.00元及阳台壁挂前期投入4,835,687.55),由于本次变更前原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为145,164,312.45元,扣除用于购买土地(后续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的46,082,220.00元,余额为99,082,092.45元,项目资金缺口52,505,907.55元以超募资金进行了注资。

截至该项目结题时,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35,364,822.99元(含土地价款46,082,220.00元及阳台壁挂前期投入4,835,687.55),节余募集资金本金67,141,024.56元(不含利息)。(以上数据已经外部审计)。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方案

公司于 2018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将“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进行减资,减资手续履行后,相应的募集资金退还至日出东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账号:481960311797),两个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减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本次减资事项的相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已结题,为保证节余募集资金统筹使用,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和“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已结题,为保证节余募集资金统筹使用,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后认为:日出东方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目的,结合市场需求状况,募投项目终止及结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的减资事项。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重新规划暂时闲置资金的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现状

(一)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为4.31亿元。

(二)闲置自有资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余额为3.93亿元。

二、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

公司拟授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代码:603366 公司简称:日出东方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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