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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公告编号:2018-043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017,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4.50元(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现金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1,017,00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82,034,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9日。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5、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2,034,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5120元。

2.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管乔中、管秩生、管子慧、王建瑜,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潮州市合众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特定股东潮州市炎城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特定股东潮州市兴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特定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智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减持价格承诺如下: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3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9.19元/股。

3、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回购价格。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06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小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袁娴

咨询电话:0768-2852923

传真电话:0768-285292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