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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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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赵欣舸、廖海、林利军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朱可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张晓喆及会计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蒋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1)企业简介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产业链金融板块成员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持股2%。华宝信托注册资本金37.44亿元(含1500万美元),旗下控股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美合资)。

华宝信托的大股东中国宝武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秉承中国宝武一贯的严谨稳健、诚信规范作风,华宝信托始终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理念,以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为基本战略,以资产管理与信托服务为两大主业,立足资本市场,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公司业务门类齐全、专业化分工清晰、团队阵容整齐、主动管理与创新能力强大、业绩持续良好。目前,公司为中国信托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

多年来华宝信托始终保持创新意识,多项业务资格或行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17年,公司自主开发并落地成都双流区PPP项目,并在业内首批上线家族信托管理系统。2016年,公司首单家族信托业务成功落地,并正式推出“世家华传”和“基业宝承”两个子系列服务产品。2015年,联手上海临港集团设立百亿元开发基金,并成功发行公司首单QDII集合信托计划。2014年,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延续申请,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法人受托机构”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的信托公司。2013年,推出公益性质的信托——“华宝爱心信托”,建立标准化信托服务平台——华宝流通宝平台。2012年,推出信托产品评级,申请到以信托计划名义设立的股指期货套保交易编码和套利交易编码。2011年,成为业内较早获得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2007年,新“两规”颁布后首批获准换发金融牌照。2005年,取得人社部颁发的年金受托人及账管人资格,并在业内较早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2004年,引入独立董事。2003年,在公开媒体开展信息披露,并在业内较早发起成立合资基金公司。

此外,公司2012年获得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2008年获得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2006年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2005年首批获得新股发行询价对象资格,业务资格全面。

华宝信托为投资者创造了良好收益,1998-2017年累计为客户实现收益约1500亿元。2006年起,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6-2017年累计清算信托项目1267个,成功兑付率100%。截至2017年底,华宝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逾6000亿元(含年金)。华宝信托也为股东创造了良好收益,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连续20年都实现盈利。

近年来,华宝信托在各类专业行业评选中多次荣获各类奖项。其中2017年,公司荣获《上海证券报》第十届“诚信托”卓越公司大奖、《证券时报》第十届 “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奖、《21世纪经济报道》第十届“金贝奖”卓越信托公司奖等行业内公司类奖项。

目前,华宝信托产品利用多种结构和工具覆盖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实体经济。同时,在风控方面,华宝信托形成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各个业务部门全面联系的三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及风险控制水平行业领先。

展望未来,华宝信托将继续以高端客户需求为核心,专注于证券、投融资、产融结合等专业领域,提供另类财富管理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打造中国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我们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及提升信托服务能力,为客户打造更好产品,提供更好服务,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信托,享受信托制度的优势。

(2)历史沿革

1998年,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增资、更名、迁址。

2001年,第一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美元1500万);获得中国证监会“筹建经纪公司方案的批复”;正式成立并开始营业。

2007年,通过重新登记,更名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经股东增资,华宝信托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含1500万美元)。

2014年,华宝信托完成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亿元(含1500万美元)增加至人民币37.44亿元(含1500万美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华宝信托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Hwabao Trust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Hwabao Trust

(4)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9层

(6)邮政编码:200120

(7)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wabaotrust.com

(8)电子信箱:hbservice@hwabaotrust.com

(9)负责信息披露的高管人员:张晓喆

联系人: 王若寅

联系电话:021-38506666

传真:021-68403999

电子信箱:wang_ruoyin@hwabaotrust.com

(10)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9层

(12)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13)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4楼

2.2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股东总数:2

表3.1

注:★表示最终实际控制人。

3.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2-1(董事长、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监事会

表3.3(监事会成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最近两个年度职工人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岗位分布,所有层级加总整体为100%。以下表列示:

表3.5

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以高端客户需求为核心,专注于证券、投融资、产融结合等专业领域,提供另类财富管理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打造中国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以高端客户的理财及衍生需求为核心,由客户经理和专家团队为其在涉及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含产业基金)、房地产基金等另类投资领域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投资规划和资产配置,重点打造并扩大公司在证券、投融资、产融结合方面的专业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大股东宝武集团信誉卓著、实力雄厚。公司秉承中国宝武集团一贯的严谨稳健、诚信规范作风,始终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理念,以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为基本战略,以资产管理与信托服务为两大主业,立足资本市场,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公司业务门类齐全、专业化分工清晰、团队阵容整齐、主动管理与创新能力强大、业绩持续良好。公司作为宝武金融板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携信托制度优势和专业管理优势,推动宝武集团产融结合的有效开展,在产融结合方面成为集团各分子企业中最有力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1)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期末公司固有资产127.85亿元,固有负债38.07亿元,少数股东权益8.59亿元,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81.19亿元。公司资本充足,所有者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比率为63.50%。

公司报告期末净资本57.78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 35.87亿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的比率为161.11%,均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公司对不良资产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充足,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按照合并口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合计286,859.80万元,利润总额171,356.99万元,净利润130,390.96万元。公司2017年总资产利润率(税前利润/年均总资产)为15.30%,资本利润率(净利润/年均所有者权益)为15.30%,主营业务收益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为45.84%。

(2)经营的主要业务、品种

业务主要分为资产管理和信托服务两个大类:

资产管理:目前主要从事面向资本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及组合投资以及项目融资等业务。

信托服务:目前主要开展私募基金、年金及福利计划及平台等业务。

(3)资产组合与分布

母公司固有资产中,货币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5.57%,贷款及应收款占0.81%,交易性金融资产占1.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62.15%,长期股权投资占7.46%,其他资产占22.85%。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注:资产运用其他包含保障基金20.08亿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注:资产分布-其他中1,659,515.28万元为财产信托,21,194,802.84万元为其他。

4.3市场分析

宏观经济:2017年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总体超出市场预期。全年GDP6.9%,上半年GDP6.9%,下半年GDP6.8%。2017年经济呈现较强的韧性:(1)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全球复苏共振,出口对经济拉动明显。净出口的拉动上升0.6个百分点左右(2016年净出口拉动-0.4个百分点);消费拉动4.1个百分点(2016年消费拉动4.3个百分点);投资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2016年投资拉动2.8个百分点)。内需方面,在居民部门继续加杠杆和棚户区货币安置推动下,房地产销售热潮扩展到三四线城市,房地产相关消费和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明显。(2)从产业角度来看,第三产业增速加快,第三产业对GDP拉动4.1个百分点(2016年为3.9个百分点),其中,信息服务业同比增长33.8%。另外,经济结构升级明显,新经济对经济贡献显著上升。2017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利润增速高达30.4%;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58.4%;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高达17%,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增长17%;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2.2%;新经济行业增速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供给侧改革和环保较好地改善了传统行业生态。2017年PPI同比增长6.3%,工业利润同比增长21%,传统行业经营环境较大改善。2017年四季度,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8.5%,比去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部分行业产能利用率超过80%,民间投资和制造业开始底部企稳回升。政策层面,金融去杠杆贯穿全年,资金中性偏紧。2017年M2为8.2%,增速较2016年下降3.1%个百分点;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3%上升至3.9%。十九大确定经济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建立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的全新现代经济体系。展望2018年,作为高质量发展元年,新旧经济动能将加快替代,全球经济复苏共振将持续,经济仍将呈现较强的韧性,预计2018年GDP6.5%左右。2018年通胀压力有所上升,预计CPI2.4%。

证券市场:2017年证券市场呈现明显结构分化、低波动化特征。(1)大市值蓝筹股支撑的一九行情。上证50指数累计上涨25.97%,而同期上证指数上涨6.8%,深证成指上涨9.01%,创业板指下跌9.31%。2017年涨幅翻番的个股有34只,这些个股中的绝大多数业绩向好;而今年股价被腰斩的个股竟然达到169只,当中多数年报业绩预忧。(2)市场波动率大幅下降。2015年市场总体波动率较高,70%的行业波动率超过40%,市场平均波动率为44%;2016年的波动率普遍下降为前一年的三分之一,市场平均波动率为29.2%。2017年市场的波动率进一步下降为16.5%。(3)行业分化明显。消费类行业的食品饮料和家用电器涨幅遥遥领先,达到了53%和40%,比第三名钢铁行业的19%还多出一倍有余。跌幅居前的为纺织服装和传媒,跌幅达到24.5%和23.5%。(4)香港和内地股市相互影响加剧。随着北向和南向的资金逐步流入双方的市场,两地市场逻辑正在相互影响,彼此融合。根据港交所数据,沪港通及深港通成交量显著增加,2017年北向成交总额达218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95.7%;南向成交总额达21570亿元,同比增加173.7%。展望2018年,全球非常规货币政策退出,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在上升;国内经济政策面临类滞胀困境,波动率回归,监管趋严和流动性下降,权益类投资较2017年更为艰难,结构性分化依旧。2018年股市以存量博弈为主,股指仍将区间震荡。投资策略上应严格遵守估值与成长匹配投资标尺。

信托业:2017年信托业总体平稳增长,但经营压力正日趋加大,行业内部分化加剧。(1)信托资产规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2017年3季度末信托资产余额24.41万亿元,同比增长34.33%,环比增长了5.47%。(2)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增强。2017年3季度,行业固有资产规模6345.03亿元,比上季度环比增加215.35亿元。实收资本同比增长15.79%,自2013年以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3)经营业绩平稳增长,但压力逐步增大。2017年前3季度全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56.33亿元,同比增长了3.49%;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53.79亿元,同比增长6.78%。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增长速度只有个位数,处于较低水平,而资产规模增速高达30%,充分说明了信托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带动作用较低,信托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由报酬率较低的通道业务推动。全行业ROE仅为13.32%,延续了行业ROE不断下滑的趋势;体现了行业经营压力不断加大。(4)行业分化加剧。根据信托业协会数据,2017年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分化加剧,注册资本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7年注册资本前5位为26.3%,比2016年提升2.1个百分点;前10位为40.1%,比2016年提升2.0个百分点。信托公司盈利能力也在持续分化。从净利润集中度来看,前10位、前15位和前20位均出现明显提升,分别达到40.8%、53.2%和62.3%,分别比去年提升0.5、1.7和1.8个百分点。(5)信托业务转型升级。第三季度末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占比为47.29%,下降趋势非常明显;与此相对应,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占比持续上升。表明信托公司正逐步提高主动管理能力,缩减通道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定位。第三季度资金信托中投向金融机构的资金规模占比为18.93%,自2016年末以来持续下降,投向工商企业的资金规模则展现相反的变动趋势,表明信托公司正逐步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另外,信托公司正逐步通过业务创新提高信托资产的流动性,并通过设置差异化的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法律法规:1、银监会2017年1月下发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监管部门将依托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信托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区别对待。2、银监会在2017年1月份和4月份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信托业务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信托公司业务进行分类,并建立与之相符的风险监管体系。3、中信登于2017年5月下发了《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信托登记中的时效、流程、提交材料清单、登记方式等诸多细节性内容进行了规定。4、2017年7月,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从慈善信托的设立、慈善信托的备案、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慈善信托的变更和终止、促进措施、监管理和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方面约定了慈善信托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5、2017年11月底,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面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基本原则到对非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涉及几十项内容,被视为资管新时代到来的里程碑。6、2017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从银行和信托公司两方面,对银信类业务,特别是银信通道业务予以规范。

1、有利条件

中国高净值人群理财需求高速增长。2017年中国人均GDP突破9200美元,中国理财市场的环境,与40年前的美国非常接近,都在一个起步高速增长的阶段。投资者对他们手中的财富如何保值增值有浓厚的兴趣。胡润研究院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月1日,大中华区(含港澳台)千万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86万,比去年增加14.7万,增长率达 8.6%,其中拥有拥有亿万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2.1万,比去年增加1.2万,增长率达10.5%。高净值人群平均可投资资产额占总资产比例为52.3%,而跨境金融投资额已占他们可投资资产总额的31.2%。与去年相比,2017 年跨境金融投资额增长了近一倍,更是有超过两成的高净值人群跨境金融投资额占其可投资资产总额的一半以上。信托公司通过专业化的产品设计,将不具备交易条件的资产进行一定标准化设计,形成产品面向公众销售,从而起到了较好的资金需求和理财桥梁作用。高净值人群与信托公司在理财、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拓展。与生俱来的制度优势、宽泛的投资领域和灵活的交易安排使得信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在增值需求的推动下,大资金向信托的靠拢将是一种长期趋势。

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信托业引来新的发展良机。在新时代下,我国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质量大幅提高,实际增量依然可观,增长速度将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而且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前景将更加稳定,信托业将面临重大发展机遇:1、扩大主动管理业务比重和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国民财富在已形成巨额积累的基础上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加,由此引发对资产管理服务的巨大需求。信托公司应围绕新时代下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推进财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和扩大主动管理业务比重,进而兼顾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全方位、多功能“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机构,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服务实体经济。信托公司应主动把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新兴领域的投融资机会;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业务;积极支持房地产租赁市场。通过更加紧密地贴近实体经济需求开展业务,信托业将进一步优化资产规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水平,提高信托资产规模对行业收入和利润的带动作用,增强行业发展质效。3、深度发掘资本市场业务潜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大势所趋,信托公司可在资产证券化、投资、融资、兼并重组、PE等多领域发掘投资机会。4、拓展国际业务。加大金融领域开放力度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高净值客户境外理财与全球资产配置需求日益强烈,国际业务将是信托业务重要方向。5、特色信托。家族信托、公益信托、土地流转信托等创新类信托模式将逐步规模化发展。6、互联网金融。信托业可以通过“金融+互联网”的股权合作方式,提高营销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忠诚度,这既有利于消化资产管理端的产品,也可以尝试建立初具规模的财富管理接口。

政策支持。十九大明确要求,金融业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要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守住不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信托业正加速转型升级,强化风险管理,回归信托本源,在联通资金、资本及实业3大方面,不断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愈发明显。信托公司相比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范围最为广泛,投资方式最为灵活,因自身宽泛的业务领域而产生的平台作用将进一步彰显出来。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从以信托资产规模/GDP的发展深度指标看,我国信托业还是有一定差距,日本和美国当前该指标约为2左右,中国台湾接近1,我国该指标仅为0.31,较之日美成熟信托业发展情况看,信托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我司依托优良的资产、规范诚信的经营、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商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以及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集团的大力支持,为业务拓展和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2、不利条件

监管趋严风险。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金融风险列为未来几年金融工作首要任务,严监管将是今后整个金融格局的常态。2017年底,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针对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提出了统一、明确的监管要求。在中短期内,将给信托公司带来挑战:一是,由于通道业务调整,而主动管理规模的增长速度短期内很难弥补通道业务的下降规模,造成管理资产规模短期内出现下降。二是银行理财资金渠道进一步受到限制,个人投资者的开拓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这些都会增加信托公司拓展资金规模、推进产品销售的难度,造成资金来源短期内受到一定不利影响。三是资管新规的诸多规定,对信托业务类型、结构、产品模式等都会造成较大影响,加上信托规模和资金来源方面的不利因素,一些转型较慢、业务结构较为传统的信托公司在收入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盈利水平可能下滑。另外,2017年底以来,监管机构加大对违规信托公司的处罚力度。处罚不仅仅事关罚款,更会直接影响第二年的行业评级、监管评级结果,最终直接影响展业。上述情况都显示出监管机构从严监管的态度。

泛资产管理行业增速趋缓,竞争加剧。在去杠杆和严监管格局下,货币供应指标M2增速几十年来首次跌至个位数,资管行业增速放缓。截至 2017 年 6 月底,银行理财、信托、保险资金、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基金公司专户、基金子公司专户、私募基金等主要资管行业规模累计达到 118.58 万亿,总规模增速趋缓。其中银行理财28.4万亿、券商资管18.1万亿、信托公司18.69万亿、公募基金10.07万亿、私募基金13.59万亿,基金子公司14.94万亿,保险资管14.5万亿。与此同时,泛资产管理领域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激烈,风险过于集中。前期高速发展带来的风险,也正在逐步暴露。例如分业监管规则和高度交叉的业务发展模式不匹配,行业同质化发展倾向有增无减,产品存在大量期限错配、“刚兑”的情况,违规运用杠杆放大风险的现象层出不穷,资本节约型的表外业务风险积累。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大资管时代将在创新与竞争的主导下继续向前发展,银行、信托、保险、券商及基金等之间的行业壁垒将越来越淡,发挥自身特长与主动管理能力在这愈来愈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

业务风险。伴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业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加之去杠杆继续推进,必然加大商业银行负债端的成本,从而使信托计划投资者(委托人)的收益要求相应提高,这会在挤压信托公司的盈利空间的同时,迫使信托公司的资产业务向风险更高的领域转移。这无疑会挤压信托公司准信贷类业务的市场空间,同时对其业务定位、产品设计和盈利模式等产生重大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国企去杠杆、居民部门去杠杆、地方政府稳杠杆,在信托公司的存量资产中,有较大的部分集中于风险和收益均较高的房地产、能源矿产和部分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2018年是高质量发展元年,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会对这些行业产生较大的冲击,信托公司存量资产的风险可能上升,这必然会在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等方面对信托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信托业应提前准备、主动适应监管政策和监管格局的新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受托管理能力,深入服务实体经济,积极防控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构建了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分工明确并相互制衡、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和管理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管任职与考核、重大投资风险控制、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其中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机构及岗位。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稽核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及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控制架构完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有效执行。

公司提倡业务部门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的内控文化。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以明晰的分级授权制度、健全的投资控制体系、及时完整的事前管理及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价,使研究、决策、操作、审核、评价体系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

在日常业务中,公司对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设立了相互独立的运作部门,同时在财务核算等环节,通过核算岗位隔离与财务信息隔离,进一步保证了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的独立管理。

在信托资产运营环节,通过前中后台分工协作,实现了研究和决策分离、投资和交易分离、财产运营和监控保管分离。部门间有效配合且相互制衡,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对于证券投资类项目,公司通过股票池、投资比例指标和人员授权等方面的管理,保证了证券投向、投资比例和不同岗位的投资权限均处于公司的有效控制之下。

对于投融资类项目,事前对交易对手开展尽职调查;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律合规部门分别出具独立的风控意见书和法务意见书,发表专业意见;项目提交投决会进行集体决策;合同审批流程中相关部门制衡审批;业务部门根据投决会要求和合同约定落实放款前提;风险管理部门设置专岗负责审核放款条件;项目成立后对项目进行贷后投后管理,跟踪分析交易对手还款能力和意愿,根据合同约定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持续跟踪;持续评价资产质量;根据合同约定建立资金沉淀提示机制;根据项目风险预警信号,建立了相应的报告路线和应对流程。

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者结合进行综合风险防范,其中尤其强调即时的过程控制,各部门发生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在风险出现苗头后能立即做出反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除上述控制措施外,公司还建立了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公司各业务部门、财务会计部门、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针对敏感岗位制订了《经营风险控制十条禁令》,明确了敏感岗位需要明令禁止的高风险事项。

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通过《员工手册》在发布和新员工入职时传达至员工本人。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稽核监察部是公司独立的监督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汇报,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一种内在经济监督,以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控为工作目标,对公司内控制度、业务经营、财务活动等实施稽核监督。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对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不断梳理整合,使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趋于完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重视风险管理,通过制定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将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传统风险管理方法相结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与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原则、相互制衡原则、一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1)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2)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风险管理贯彻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性、有效性、独立性等原则,覆盖到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研究、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等各个环节;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对风险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健康运行。

(3)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各个业务部门全面联系的三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批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审定公司总体风险水平,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司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履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决策职能,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对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层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设固有业务投决会和信托业务投决会,分别负责公司管理层权限内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的重要投资决策;

计划财务部:通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理;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投融资业务的风险审查;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负责公司操作风险管理。

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关注、跟踪有关金融法规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合规动态;负责组织公司业务合规管理流程的制定、完善和执行监督;负责合同审查、法律纠纷处理、律师库管理等;负责反洗钱管理工作;

稽核监察部:检查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日常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承担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责任。各业务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交易对手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公司在开展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时,可能会因交易对手违约而给公司或信托财产带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类业务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合法合规,担保措施充足,交易对手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可控。2016年监管部门调整了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统计口径,根据最新统计范围,按母公司口径,2017年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期初数为75,076.09万元,期末数为74,720.04万元,基于谨慎角度,我司已于2015年底完成上述风险资产全额减值准备的计提。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授权和投决会决策体系,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和信托投资经理的具体权限范围,对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将证券投资的研究、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价进行了有效分离,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系统管控方面,公司采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事前风控,每日监控净值并进行事后分析。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公司内部业务流程、计算机系统、员工在操作中的不完善或失误,可能给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造成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

4.5.2.4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和付款承诺的能力不足而遭受损失所形成的风险。

公司固有资金主要投资有价证券类,并支持信托业务的发展。公司设置专岗定期跟踪固有资金投向的资产类型,目前流动资产结构和变现能力良好,偿付能力较强。

4.5.2.5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法律风险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当的法律文书、违约行为或怠于行使自身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声誉风险指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或服务出现问题而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从而对公司外部市场地位产生消极和不良影响的风险。战略风险是指公司战略制订过程中,无法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等变化情况进行准确把握,影响决策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其他风险。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通过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具体措施包括:①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制度规定和相应程序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决策者充分了解业务涉及的信用风险;②对交易对手进行全面、深入的信用调查与分析,形成客观、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③完善投决会议事规则,坚持横向、纵向相结合和集体决策的评审制度,多方面介入排查风险;④严格落实贷款担保等措施,注意对抵押物权属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客观、公正评估抵押物;⑤强调事中管理和监控,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跟踪及定期的资产五级分类进行风险事中控制;⑥要求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后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业务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现场实地走访,对项目运作、企业财务状况及当地市场环境做进一步调研和分析,形成现场检查报告。对部分股权投资类项目,风险管理部门向项目公司派驻现场监管人员,介入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业务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信用风险;⑦根据项目风险预警信号建立了相应的报告路线和应对处置流程;规范了五级分类、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流程,以提高抗风险能力;⑧严格按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足额计提一般准备;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10%(2009及以前年度为5%)的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本公司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以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采取积极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和方法,对于证券投资信托都要求有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大类资产配置、仓位比例、个股投资比例限制等,将市场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市场风险的监控对系统的依赖度较高,主观判断性较少。随着公司内部管理的不断提升,IT系统的不断完善,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能力将不断提高,公司整体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将更趋可控。

从公司架构的中后台控制来看,设有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对证券项目独立发表法律专业意见和风控专业意见,交易室负责独立下单,实现业务部门与操作部门的分离;同时,计划财务部、运营和客服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资金监管划付和支持。稽核监察部负责事后审核稽查。上述组织架构形成了有效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使得公司的研究、决策、操作、控制和评价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以及相互监督,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持续、规范、健康运行。

4.5.3.3操作风险管理

为了降低业务运行过程中人为操作失误或者业务环节职责不清,公司以内部控制为操作风险防范的核心,不断强化业务操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以指导业务行为,提升业务效率,降低操作风险。

2017年公司持续加强信息系统对风险管理的固化作用,不断优化流程,完善系统。公司在业务展业和管理环节中反复强调风险意识和流程运作的重要性,定期更新完善公司规章制度,持续完善管理体系,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专项梳理、修订和完善。公司按照重点展业行业发布尽调指引,细化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模板,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和限额管控,探索投融资类业务的内部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规范管理基础工作促进投融资信托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为防范债券交易风险发布实施细则,保障债券市场业务的正常进行。在监管报表方面,公司发布填报指引,提升监管数据报送质量和效率。通过事前建立详细的业务标准和规范流程、事中即时过程监控、事后检查评价有效结合的方式,建立了横向扩展、纵向延伸的管理优化机制,内部控制更加有效和完善,员工行为规范得到强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4.5.3.4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为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流动性支持,公司将持续加强固有资金现金流测算及配置管理,设置具有较高变现能力的自有资金规模的限制,并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急机制。

4.5.3.5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章,对所有拟开展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法律文本设计,严格按公司法律文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办理业务。

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把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尽职管理受托资产,并充分披露,塑造公司专业和诚信的社会形象。

战略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战略规划,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执行情况。同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投资原则和投资方向,对公司的重大项目进行集体决策。公司配置了专业的研究人员,关注和跟踪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固有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8]01260029号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5.1.3利润表

合 并 利 润 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母公司利润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可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6、会计报表附注

6.1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17年未发生重要资产的转让。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以前年度对华宝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7,066.23万减值准备,根据目前华宝证券的经营情况,实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不存在减值迹象。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注:投资收益的口径为影响2017年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6.4.1.5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注: 1、以上收入结构表为规定格式,故此处收入合计未含汇兑损益。

本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124,227.31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92,587.00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浮动报酬)金额31,640.31万元,无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项目个数为154个,本金合计为4,256,895.02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49%。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单位: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单位: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中重要的战略发展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期,包括信托行业在内的整个金融领域,都面临“去杠杆”和“强监管”的新常态。大资管市场也迎来了统一监管。2017年信托业发展更加关注于风险防控与监管,持续面临深化转型的压力,更多的信托机构开始聚焦于未来的转型战略。

在此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明确了以提升资产管理能力、财富管理能力和信托事务服务能力三个核心能力作为发展方向,并持续推动业务转型,顺应监管要求,注重风险控制,提高主动管理水平,通过创新开拓新的业务和市场以保持竞争优势。特别是在产融结合、家族信托、产业基金及其他服务型信托等领域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信托服务水平、资产管理能力和信托品牌,提高了公司的专业化和差异化的市场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产融结合创造产业金融深度服务的业务机会,鼓励业务创新。一方面,协调集团内企业合作,充分发挥集团内企业在制造、能源、建筑建材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信托金融平台的融资及项目管理优势,开展资源类信托投融资业务的研发和拓展。另一方面,协调集团内企业搭建金融生态系统,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同时提升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及市场口碑。

积极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机遇,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多个信托计划,协助实体企业进行资产盘活,创造效益。

深化布局家族信托业务,公司目前已经形成家族信托业务模式“世家华传”和“基业宝承”两个系列。公司通过家族信托工具等加大超高净值客户的挖掘,积极开拓和积累机构客户,已经与多家包括银行、券商、律所等机构合作。

继续发展薪酬福利信托,通过“拓宽渠道、完善产品、树立品牌”等多项战略措施,快速占领市场、做大规模,继续保持公司在该项业务的市场领先优势及行业垄断地位;

公司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向新的资产领域开拓,丰富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包的内容,加强产品创新力度,开拓新的产品模式,丰富公司产品线;

开拓国际业务,全球资产类型丰富、可运用的各类衍生工具多种多样,进而实现客户资产的全球配置。另外推出海外员工持股计划,利用公司年金账管系统和QDII的优势,积极开拓此项业务;

后续我司将进一步深耕细作各类创新型业务,积极培育特色化、专业化业务,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建立更有效更公平的合作共赢机制。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单位:万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实绩,对2017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当年利润总额:1,194,098,750.73元;

2、所得税费用:273,793,965.51元(已考虑纳税调整和递延税款);

3、净利润:920,304,785.22元;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030,478.52元;

5、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规定,根据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的部分提取信托赔偿准备238,838,388.40元;

6、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税后外汇利润的50%提取外汇资本准备金911,536.06元;

7、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608,390.70元;

8、根据BWZ03066《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我司利润调整项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调减1,581,663.35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调减9,704,077.26元,资产减值调减-3,560,497.78元;

9、2017年当年我司可供分配利润560,190,748.71元。根据BWZ03066《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宝武集团控股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按可供分配利润中当年实现的部分作为返利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50%的分配比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综上,2017年可分配利润560,190,748.71元。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求,分配2017年利润285,811,606.48元,其中宝武集团280,095,374.35元,舟山财政5,716,232.13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公司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我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如下:

2017年3月23日,上海银监局向我司出具《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林利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7]98号),核准林立军我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17年3月29日,我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朱可炳担任董事并为董事长人选,任期自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王成然不再担任董事、董事长,贾璐不再担任董事;监事会完成换届,同意贾璐担任监事,并为监事会主席人选;同意甘龙华继续担任监事。2017年5月24日,上海银监局向我司出具《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朱可炳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7]216号),核准朱可炳我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2017年7月11日,我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推举李磊为董事,俞志龙自监管部门核准李磊任职资格之日起不再担任董事。2017年8月22日,上海银监局向我司出具《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李磊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监复[2017]376号),核准李磊我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2017年10月31日,我司董事会作出决议,解聘王波总经理职务,在新任总经理任职资格获得上海银监局核准前,我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由朱可炳董事长暂代为行使,代为履职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两个事务管理类信托项下各发生了一起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但预计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17年10月25日,上海市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我司在官网上以真实投资者案件进行宣传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考虑到我司在案发后立即整改、主动消除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浦东市场监管局调查,依法对我司减轻处罚,罚款五万元。

截至我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公司官网(包括微信公众号)已整改完毕,符合法律规定、满足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后续我司将引以为戒,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对外宣传材料和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宣传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17年12月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与我司召开了审慎监管会议,对我司部分证券业务提出了监管要求。我司签署了相关会议纪要,随后即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实施中。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