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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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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99 公司简称:江南水务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503,456.3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64,750,345.63元后,未分配利润为582,753,11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580,749.03元,201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0,333,859.70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35,206,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预计金额为74,816,518.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来水业务、工程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其中自来水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2017年度上述三项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39%、49.86%、2.13%。

(一)自来水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

公司拥有小湾、肖山、澄西、利港4座地面水厂,设计产能分别为30万吨/日、60万吨/日、20万吨/日、6万吨/日,总设计能力为116万吨/日。

2、经营模式

(1)特许经营模式

公司自来水业务为特许经营模式,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文件,及江阴市建设局与江南水务签署的《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江阴市政府同意授予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自来水所需的制水材料主要是净水剂、液氯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的相关制度,公司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质比价等方式采购。公司设定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采购程序,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所有设备、主要生产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和工程材料均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3)生产模式

自来水生产是通过制水工艺去除原水中给人类健康和工业生产带来危害的悬浮物质、胶体物质、细菌及其他有害成分,使净化后的水满足生活饮用及工业生产的需要。自来水厂使用取水泵站将原水输送至厂内加药间,经过原水预处理,混凝处理,沉淀处理,过滤处理,消毒处理等工艺流程,得到符合生活及生产用水标准的净水,然后通过自来水管网进行输配。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有直供水销售模式和转供水销售模式。

直供水销售模式: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用户端,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的贸易结算销售模式。

转供水销售模式: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相关乡镇水厂贸易结算总表端,按转供水价格结算。相关乡镇水厂向终端用户转供,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

(二)工程业务

1、工程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负责经营,市政工程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是江阴唯一一家能独立承担大中型自来水管安装和施工的企业。

工程业务范围主要在江阴,目前主要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高层高压管工程、房产小区管网建设工程、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房产小区雨污水工程等。

2、经营模式

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单一施工模式。

(1)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高层高压管工程,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江苏省统一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指导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预算,以此确定合同价格,公司在合同工期内开展施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完工量向建设单位收取相应工程价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完工后,根据《江苏省统一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指导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结算(如建设单位需提交中介机构审计的则交由第三方审计),以此确定最终工程价款,并尽快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

(2)房产小区管网建设工程、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房产小区雨污水工程,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与房产商签订合同,分别根据江阴市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合同价格,公司在合同工期内开展施工,按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房产商收取相应工程价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完工后按房产小区的测绘面积与上述物价局文件规定的单价最终确定工程价款,并尽快与房产商结清工程款。

(三)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恒通公司负责运营。下属南闸污水厂、江阴市恒通璜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家污水厂,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主要负责处理南闸、徐霞客璜塘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及镇区生活污水。公司参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30%股权,下属滨江污水处理厂、石庄污水处理厂、澄西污水处理厂、澄西二期污水处理厂4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9万吨/日,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各污水处理厂均采用国内成熟污水处理工艺,能够满足现行尾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四)行业情况说明

1、自来水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资源紧缺、水资源费逐年提升、水污染加剧、污水处理成本日益增高,水价上调趋势理所必然,全国逐步推广实施阶梯水价。但同时,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来水需求量和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给自来水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和新的要求。

2、工程业务

行业周期性特点:建筑工程行业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强周期行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主要受政府投资建设规模和政策影响,因此行业的周期性较强。由于最近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江阴市房地产开发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行业发展阶段:国内建筑工程行业目前已经进入成熟发展阶段,但是建筑企业过多,竞争激烈。

行业地位:公司目前仅建成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与大型央企集团和区域性大型建筑企业相比,公司规模较小,业务单一。

3、污水处理业务

随着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相继出台,“十三五”期间市政污水处理建设重心将转向提标改造。环保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到2016年年中,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需达到1A,2017年底主要地区所有运营中的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需达到1A。污水处理企业达标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相应的环保处罚力度空前严厉,污水处理企业面临大规模提标改造压力,生产经营成本和企业经营风险增加。在此背景下,国内较强实力的水务企业积极参与水务投资项目角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财政部力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建设投资的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行业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了发展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供水量27398.20万立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05.38%,较上年同期26916.23万立方米增长1.79%;售水量完成25185.92万立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09.50%,较上年同期24807.00万立方米增长1.53%;产销差率8.07%;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10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12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