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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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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63 公司简称:大理药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0 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此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大理药业自创立以来,秉持“质量至上,信誉为本,创新为魂,发展为先”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市场和顾客需求为导向,立足科研和创新,把现代药物制药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相结合,注重产品的科技内涵和创新性,在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等治疗领域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主营品种。

1、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系中、西药注射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具备中药提取、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等生产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导向,通过自动控制系统等现代制药技术的应用,实现中药提取自动化控制、生产设备在线清洗灭菌、空调净化系统的自动控制,确保每一批产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得到了科学、严格、精准的监测和控制,提高了产品质量的批次间稳定性,同步实现生产过程质量在线监控。现有20个品种44个规格的注射剂药品批准文号。

2、 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精牌”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黄芪注射液、亮菌甲素注射液和胞二磷胆碱注射液。“中精”商标为全国驰名商标。醒脑静注射液属于脑血管疾病用药,主要用于治疗脑脉瘀阻所致中风昏迷、脑栓塞、脑出血急性期、颅脑外伤,系国家医保中成药乙类产品,曾系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参麦注射液属于心血管疾病用药,主要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型之休克、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粒细胞减少症,能提高肿瘤病人的免疫机能,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医保中成药甲类产品。黄芪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心气虚损、血脉瘀阻之病毒性心肌炎、心功能不全及脾虚湿困之肝炎,系国家医保中成药乙类产品。亮菌甲素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为部分省市医保产品,其中:10ml:5mg规格系全国独家剂型规格。公司于2017年11月向云南省食药监局提出了恢复生产胞二磷胆碱注射液的申请,并于同年12月通过了云南省食药监局的现场核查及抽样。胞二磷胆碱注射液为神经系统保护剂,细胞代谢改善药。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引起的意识障碍,系国家医保甲类产品。

3、 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工业产品的自营销售,即医药工业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部门,制定了物料采购管理、采购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物料接收入库、发放、储存管理、仓库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来实现对供应系统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供应部统一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质量部负责供应商合格评定和合格供应商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的供应量和品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估。供应部根据公司的销售计划、生产计划、中药材的生产季节、市场供应情况以及库存情况制订采购计划,报批后执行具体的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以销定产,ERP贯穿整个供应链。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及月度、季度销售计划结合各产品发货情况及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生产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同时对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GMP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质量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关键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及检验。

(3)仓储管理

物料及成品按其性质特点分类、分库定置存放,通过ERP系统实现对物料及成品信息、存货和发放进行有效地管控,使其最大化满足精准性的要求,根据物料及成品仓储管理的要求,在库区配备空调及温湿度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对库存环境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记录,一旦温湿度达到临界值或超出规定范围时,系统会以短信的方式对指定人员发出报警信息,并能及时做出处理,保证温湿度指标控制在仓库管理规定的范围内,保证了仓储物料及成品质量。采用金蝶K3ERP系统对物料及产品出库进行系统化管理,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对货物“先进先出”、“实时库存信息”进行管控,确保库存管理账实相符、出入库数据准确无误。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采用精细化管理的区域代理制与区域直接配送相结合的模式。在原来药品流通政策环境下,公司主要通过选择各区域实力较强的区域代理商构建销售网络;随着“两票制”的启动实施和全面推进,公司主动顺应改革要求,通过销售渠道的过渡整合,及时调整销售模式,以直接配送销售为主,构建起直接配送销售网络。

(二)主要业绩驱动

公司2017年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基于其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已经建立起能够覆盖到一、二、三级城市的销售网络;二是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均一性,产品品质竞争力提升;三是完善营销体系和专业化营销团队,加强学术营销,提高终端覆盖和市场份额。未来,公司将抓住医保扩容、分级诊疗等医疗改革等政策带来的发展新机遇,继续稳步推进创新产品研发和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努力达成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三)行业情况

“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中国医药工业(含七大子行业)销售收入的增速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2016年终止了连续5年增速下滑的态势,触底回升。各子行业中,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医疗器械设备及器械制造业,而化学原材料、中成药的增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医药制造业企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8,18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017年全年累计利润总额3,31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行业稳定增长。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属于弱周期行业,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

行业政策是影响医药行业生存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在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等政策的引导下,医药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7年,医药流通“两票制”改革启动实施,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修订施行,市场竞争加剧;受药品招标、医保控费、医保用药政策调整等相关政策影响,部分药品价格持续下降、销量受到抑制,医药企业收入及利润增速较前期有所放缓或下滑。

从同行业产品角度来看,公司主导产品为醒脑静注射液和参麦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全国共有3家企业生产。参麦注射液全国共有8家企业生产。两个产品均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 醒脑静各企业市场份额如下表:

中国【城市公立,县级公立】【中成药】【醒脑静】TOP20品牌年度销售格局

(资料来源:米内网)

参麦各企业市场份额如下表:中国【城市公立,县级公立】【中成药】【参麦】TOP20品牌年度销售格局

(资料来源:米内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公司受监管新政、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医保用药控费等政策调整影响,公司营销模式的变化带来营业收入的增长,同时处于转型初期市场推广费、学术费、开拓费、差旅费等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73.90万元,同比下降1.10%,实现利润总额5,233.53万元,同比下降28.36%,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445.25万元,同比下降28.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新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以上三个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大理药业销售有限公司2家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