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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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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5月12日起施行;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重的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2)政府补助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新修订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修改“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和“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列示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调整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07股票简称:酒钢宏兴公告编号:2018-01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598,578,617.09元(包含对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8亿元进行审计调整后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7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所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8亿元(未经审计)(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9)。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598,578,617.09元(包含对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8亿元进行审计调整后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7亿元),其中计提应收债权坏账准备61,120,836.3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093,1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6,880,350.84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84,329.9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营业利润598,578,617.09元,减少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878,448.658 元。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所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该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1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六家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六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各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六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各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向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向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7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向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417,244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冶金炉料生产(以上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施工(凭资质证经营);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园林绿化;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植、养殖(不含种子、种苗、种畜禽);硫酸铵(化肥),压缩、液化气体产品(氧、氮、氩),焦化副产品(粗笨、焦油)生产与销售。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榆钢公司资产总额为861,408.13万元,负债总额为865,328.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2,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50,458.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46%;2017年度榆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4,143.13万元,净利润为-70,775.88万元。

无影响榆钢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郭效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物资仓储;机电产品的销售、一般贸易进出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85,962.07万元,负债总额为42,026.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946.71万元,非流动负债-递延收益80万元),所有者权益43,935.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89%;2017年度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4 037.51万元,净利润为-11.92万元。

无影响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或有事项。

3、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乡

法定代表人:贺录军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物资销售。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肃南矿业公司资产总额为11,819.66万元,负债总额为2,056.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56.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40%;2017年度肃南矿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899.02万元,净利润为2,617.89万元。

无影响肃南矿业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

法定代表人:冉维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铜矿采掘、白云岩开采,矿产品的仓储、批发和零售。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985.36万元,负债总额为94,578.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母公司借款总额为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4,57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55%;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4,841.92万元,净利润为-1,388.11万元。

无影响镜铁山矿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腰泉村

法定代表人:陈新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矿开采并销售。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沟矿资产总额为52,304.25万元,负债总额为37,726.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母公司借款总额为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026.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91%;2017年度西沟矿实现营业收入为16,705.37万元,净利润为-940.23万元。

无影响西沟矿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嘉峪关天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阮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延压加工;金属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96.14万元,负债总额为1,596.1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6.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76%;2017年度天源公司处于工程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无影响天源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了使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2018年度融资业务,满足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条件,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提高筹资效率,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六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各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上述六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偿债风险较小,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拓宽其自身融资渠道,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以促进各公司业务发展,为日后获得独立授信提供基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述六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1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郑州酒钢华利源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并概述

为了整合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华利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郑州酒钢华利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利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注册资本:626,335.74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矿产品、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铁矿采选、石灰石开采,炼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铁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物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和工程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项目除外)。

经营情况: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986,097.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9,705.03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8,734.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116.09万元。

(二)被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酒钢华利源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城东南路13号

法定代表人:田治文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销售:钢材、建筑装饰材料、铁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利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6,368万元(主要为预付公司钢材款6,255万元、固定资产109万元),其中留抵增值税额592万元,可弥补亏损104万元;负债总额-617万元;净资产为6,985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吸收合并华利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华利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本次合并完成后,华利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待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履行报告程序。

6、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由于华利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吸收合并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1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翼钢公司

申请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翼钢公司申请破产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翼钢公司”)申请,基于对翼钢公司所处现状及未来发展所面临困难的充分把握,公司董事会同意翼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对翼钢公司的破产相关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王庄乡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5日

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持股比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

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10%。

法定代表人:白红钧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及销售;钢坯、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氧气、氮气、氩气、粗苯、硫铵、硫、煤焦油、冶金机制焦炭、冶金炉料的产销;煤气转供;住宿;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物质仓储;起重吊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翼钢公司总资产33,770.72万元,总负债129,050.57万元,净资产-95,279.86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55,443.37万元),资产负债率382.14%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目前,因翼钢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在尝试通过引入战略投资方进行第三方重整、公司内部重整自救等方式后,均未有效改善该公司经营局面,且其在化解炼钢产能之后已无继续发展能力,故申请破产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有翼钢公司90%股份,翼钢公司的破产清算将使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翼钢公司应收款项8.04亿元,长期股权投资4.03亿元,公司已对上述两项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翼钢公司已于2015年底前全面停产,因此其破产清算行为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酒钢宏兴及翼钢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酒钢宏兴及翼钢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统计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

酒钢宏兴及翼钢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统计表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0307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8-01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