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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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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9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会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上期无重大变化,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总额同比上期增长12.89%,主要是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上期增长207.8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世界经济持续改善,美国、欧元区经济复苏步伐加快;在新兴经济体中,中国是经济增长的龙头。国际原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波动,大宗化学品原料价格走势向上并逐渐企稳,日元走势相对平稳,对本公司的材料进口及汇兑损益形成了有利趋势。国内主流面板厂商京东方、天马等仍然引领着中国平板显示行业的持续增长,公司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实施增长增效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1、坚持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市场和新应用领域,拓展国内外市场。TFT产销量持续上升,尤其是随着合肥三利谱于去年底的投产,原有产能瓶颈得以解决,从而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管理,推进公司提质增效。一是针对货币汇率波动情形,灵活地选择材料供应地,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和利润中心考核;二是勤练内功,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质量。

3、严抓项目建设管理,加快产业战略布局,把握发展新机遇。合肥年产1000万平方米的生产线产能开始释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今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17年合肥三利谱的亏损金额相对2016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公司现主要经营产品为TFT系列和黑白系列偏光片。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显示屏,以及汽车电子、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工控类电子产品显示屏,还可以应用于3D眼镜、防眩光太阳镜等。公司客户主要是面板厂商。

2017年营业收入为81,761.38万元,同比增长2.14%,营业利润为9,064.84万元,同比增长了10.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0.39万元,同比增长12.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284.51万元,同比下降5.54%。

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双增长得益于以下方面:

1、收入增长的原因:

1)合肥子公司于2016年10月投产,2017年产能开始释放,有效解决了2016年末产能瓶颈问题;

2)国内偏光片市场的稳步增长以及公司产品具有进口替代功能,随着产能提升及交期、性价比方面的优势,确保公司上全年收入的稳步增长;

3)国内主流面板厂家的收入持续增长,对我司偏光片采购业务也持续增加,比如京东方等面板企业。

2、净利润的增长得益于产品毛利率相对稳定,同时基于公司业务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贴相对于2016年有大幅提升。但是由于为满足客户需求,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2016年增长近50%,从而扣非后净利润下降5.5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可比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公司新增合并单位1家,无注销及处置合并单位。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0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04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行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运营,完善了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建军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18年度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

本预算仅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对公司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 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0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04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12,346,219.24元,加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2,203,942.9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178,696.72元后,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5,371,465.47元。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2元,共计募集资金38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63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764,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9号)。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3,648,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05,600.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93,721,60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1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7年6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3010122001442186

专户余额:42,662,239.55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00017192200016563957

专户余额:151,059,353.67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项目未完成,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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