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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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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车晓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自2018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本表“调整前”为2017年12月31日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的数据,“调整后”为2018年1月1日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的数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2018 年1月1日的财务数据主要影响如下:1、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重大影响,资产总额增加6.52 万元,负债总额减少82.12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88.64 万元。2、金融资产重分类导致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

注2: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董事变化情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汪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1月,汪棣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深圳证监局核准,正式任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杨钧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报告期内证券发行和兑付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证券发行情况如下: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报出日前,公司证券发行情况如下:

(2)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如下:

(3)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2018年2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60号)。根据该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共发行3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99.7亿元。

2018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2号)。根据该函,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18亿元的公司债券。

3、报告期内完成向招证国际增资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公司完成向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增资23亿港元,并由招证国际向其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0亿港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香港举办2017年业绩发布会和新闻发布会并开展路演。通过境内外各大券商、金融机构的投资策略会或论坛,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组织机构投资者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累计“一对一”、“一对多”与境内外机构投资者20批166人次进行交流,通过上交所e互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投资者、分析师交流35人次。

公司积极与境内外投资者深入交流公司发展战略、投行服务新经济企业情况、主券商业务开展情况、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新会计准则的影响等,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和行业的理解。

公司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期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999 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154,773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

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

名下。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已提交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33号、临2016-034号、临2016-038号公告,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45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申请工作尚处于前期筹备过程。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晓佳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鑫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上年末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对期初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营业收入项下增加了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1)经公司2017年12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8年3月6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3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潘鑫军先生、金文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刘炜先生、吴俊豪先生、陈斌先生、李翔先生、夏晶寒女士和许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徐国祥先生、陶修明先生、尉安宁先生、许志明先生和靳庆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潘鑫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经公司2017年12月11日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杜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2)经公司2017年12月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3月6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3月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张芊先生、黄来芳女士、佟洁女士、刘文彬先生、尹克定先生和吴正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张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李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主席。经公司2017年12月11日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李宾先生、周文武先生和姚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经公司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金文忠先生为公司总裁,杨玉成先生、舒宏先生、张建辉先生、杜卫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杨玉成先生及梁颖娴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张建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斌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王如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8年4月2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人,实际表决董事14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官网(www.dfzq.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碳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监管许可和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立管理机构、组织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制度。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