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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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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明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文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变动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截至2018年4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8年4月3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372,277,683.90元划付至公司账户。

2018年4月3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18]B03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8年4月3日止,南京化纤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276,7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999,983.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662,809.9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337,173.7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59,276,727.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311,060,446.79元。

2、根据“主业突出、产业集中、管理集约、效益一流”的发展方针,为促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和粘胶纤维主业升级,公司正有序推进年产16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工程建设。该项目委托江苏纺织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目前项目规划总图已获批准。项目前期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并于3月底开工建设。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该项工作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遵照新工集团《关于政府要求关停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新工【2018】16号)要求,公司需于2018年10月份前完成“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燃煤机组关停将直接影响法伯耳长丝生产所需的蒸汽、电力供应。由于长丝市场竞争激烈,若通过外购蒸汽或煤改气等方案来解决长丝生产的能源供应,法伯耳继续生产粘胶长丝将不具备经济效益。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公司将在2018年10月份前完成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并平稳有序地关停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法伯耳公司转型发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明国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18-02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就《问询函》提出的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 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讨论与分析,现就《问询函》提出的相关事项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性及影响

年报披露,2018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政府要求关停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司需于2018年10月份前完成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公司计提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粘胶长丝相关资产减值319,987,902.77元。

1.结合产品产量、质量、资产的新旧和破损状况等情况,以及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说明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回复:

公司相关资产在报告期内已存在减值迹象,分别从下面两个方面体现:

(1)2017年度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及网站公示的信息

2017年2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通知要求全省整治燃煤锅炉。

2017年5月3日,南京市环保局发布信息,六合区、市经信委与新工投集团在六合区政府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南京法伯耳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关停或煤改气事宜,南京法伯耳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关停或煤改气列入2017年市重点压煤项目。

2017年10月19日,南京市环保局专题网站“南京吹响263生态建设攻坚号角”发布信息,六合区委书记朱志宏到新材料产业园召开座谈会,要求及时启动法伯耳热电厂关停前期准备,提前完成风险评判,如期有序做好关停工作。

2017年11月30日,南京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燃煤电厂2017年底关停。

(2)公司长丝生产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粘胶长丝生产线部分未开工,粘胶长丝产量比2016年度下降2.05%,2017年 11月末绣花线生产线开始停产,部分长丝资产闲置。

2017年度公司粘胶长丝产量12,855.00吨,销售量10,537.00吨,产量较上年下降2.05%,销量较上年下降30.53%。2018年一季度粘胶长丝产品价格虽已有所上升,但若考虑燃煤机组关停带来的成本费用影响,法伯耳继续开展粘胶长丝业务将不具备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从外部信息来源看,2017年度的政府文件及网站信息表明,公司所处的环境将发生变化,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拟关停,其资产将终止使用;从内部信息来源看,公司的内部资料表明,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如果关停,法伯耳继续开展粘胶长丝业务将不具备经济效益。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粘胶长丝资产确实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补充披露减值资产的具体构成及各项资产的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余额,并结合问题1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回复:

(1)2017年度公司计提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粘胶长丝相关资产减值319,987,902.77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2)公司在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节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根据回复1中列示的2017年政府发布与燃煤机组关停事项有关的文件和网站信息,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资产在2017年末已经出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列示的②、⑤、⑥减值迹象。

资产负债表日后,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及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明确公司关停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以及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

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符合会计准则。

3.补充披露关停工作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包括受影响的业务及具体产品,预计减少的收入利润,需要安置的员工人数等情况;

回复:

(1)关停工作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业务及具体产品的影响

遵照新工集团《关于政府要求关停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新工【2018】16号)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2018年10月份前完成法伯耳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工作,并平稳有序地关停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法伯耳公司转型发展。

关停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将影响到粘胶长丝业务和蒸汽业务的开展,公司将不再从事粘胶长丝业务的经营,同时也将不具备继续向兰精南京供应蒸汽的条件。公司将根据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停工作预计减少的收入利润

公司2017年度粘胶长丝业务销售收入33,350.17万元,销售毛利416.93万元;蒸汽业务销售收入13,959.85万元,销售毛利2,909.59万元。假设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按照收入占比进行分配,粘胶长丝业务2017年度利润-3,622.00万元,蒸汽业务2017年度利润1,219.00万元,净亏损2,403.00万元。从2017年情况来看,粘胶长丝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3)关停需要安置的员工人数

截止2017年末,公司关停法伯耳粘胶长丝生产线预计需要安置的员工人数1737名。

4.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根据资产的可回收价值,计提减值的数额是否与评估报告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回复:

2018年3月9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022号),经评估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长丝相关资产账面价值58,259.19万元,可回收价值为26,528.93万元,其中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32,461.74万元,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731.48万元。

公司根据评估报告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32,461.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31,998.79万元,在建工程减值462.95万元。

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根据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确认,计提减值的数额与评估报告一致。

二、关于主要产品生产及经营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产品为粘胶长丝及粘胶短纤,但两种产品毛利率、销量均同比下降。其中,粘胶长丝毛利率为1.25%,同比减少6.2个百分点;粘胶短纤毛利率9.67%,同比减少2.4个百分点。粘胶长丝生产量12,850吨,同比下降2.09%,销量10,521吨,同比下降30.63%;粘胶短纤生产量81,849吨,同比增加3.18%,销量79,662吨,同比下降3.2%。

另外,报告期末存货2.95亿元,同比增加113.48%,其中原材料1.23亿元,同比增加93.47%,库存商品1.63亿元,同比增加172.48%。

6.结合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其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影响,分析两种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回复:

(1)2017年度粘胶长丝毛利下降原因

①销售单价:粘胶长丝全年平均销售价格较2016年上升4.46%;

②单位销售成本:长丝木浆、液碱、硫酸、煤等原材料价格较2016年大幅上涨,导致粘胶长丝单位销售成本较2016年上升11.45%。

粘胶长丝2017年度单位销售成本增长率大于销售单价增长率,因此导致粘胶长丝2017年毛利率较2016年下降6.23%。

(2)2017年度粘胶短丝毛利下降原因

①销售单价:粘胶短丝全年平均销售价格较2016年上升8.41%;

②单位销售成本:短丝木浆、液碱、硫酸、煤等原材料价格较2016年大幅上涨,导致粘胶短丝单位销售成本较2016年上升11.37%。

粘胶短丝2017年度单位销售成本增长率大于销售单价增长率,因此导致粘胶短纤2017年毛利率较2016年下降2.4%。

7.结合2-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是否与行业变化趋势相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回复:

公司主要产品系化学纤维产品,2017年化学纤维产品毛利较2016年下降3%。通过查询同类型化纤类上市公司澳洋科技、新乡化纤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澳洋科技、新乡化纤公司2017年化学纤维类产品毛利较2016年分别下降3.5%、1.93%。明细如下:

因此,公司与其他同类型上市公司化学纤维产品2017年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均呈现下降趋势。

8.结合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及行业内可比公司产销量数据,说明公司主要产品产销变化是否与可比公司相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回复:

与公司产品类型相似的上市公司有澳洋科技、新乡化纤、吉林化纤。通过查询新乡化纤2017年度报告,新乡化纤未披露具体产品产销量,但披露了粘胶长丝、粘胶短丝销售量均比上年有所减少,与南京化纤一致。

澳洋科技、吉林化纤产销存情况如下: 单位:吨

粘胶长丝:

(1)销售量变动:南京化纤比上年减少30.53%,吉林化纤比上年增加45.22%。根据吉林化纤披露由于吉林化纤项目建成投产,产销量逐步释放,导致销售量上升。

(2)库存量变动:吉林化纤、南京化纤均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3)生产量变动:吉林化纤比上年增加57.94%,系吉林化纤项目建成投产造成产能释放,产量大幅上升;南京化纤比上年下降2.05%,主要受燃煤机组关停事项影响,部分机台未开机。

粘胶短丝:

(1)销售量变动:澳洋科技比上年增加3.92%,南京化纤比上年下降3.2%。

(2)库存量变动:澳洋科技、南京化纤均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3)生产量变动:澳洋科技、南京化纤均呈上升趋势。

9.补充披露存货项下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及期末余额,请会计师对此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存货项下原材料期末余额123,672,218.61元,库存商品期末余额163,413,386.78元,具体构成如下:

原材料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库存商品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会计师意见:公司按要求补充披露存货项下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及期末余额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查验情况一致。

10.结合报告期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本年增加原材料存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近两年主要原材料采购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17年末原材料余额123,672,218.61元,2016年末原材料余额63,922,577.58元,原材料库存增加比例93.47%,主要系短丝木浆库存增加。公司本年增加原材料存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预估原材料价格会持续上涨,故增加短丝原材料采购量。

11.结合问题8,说明报告期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库存商品积压情况,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一方面2017年度化纤行业整体行情不佳,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采购不积极,公司库存增加,对比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澳洋科技、吉林化纤、新乡化纤2017年末库存均较2016年度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基于公司销售策略,2017年度公司粘胶长丝价格未根据长丝市场行情大幅下调,导致销售数量减少,期末库存增加。2018年一季度粘胶长丝行业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公司上调粘胶长丝价格,销售量开始上升。

综上所述,会计师未发现公司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大量积压情况。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

2018年一季度,公司粘胶长丝产品销售价格上涨,粘胶短丝价格也较2017年末略微上涨。公司结合期后粘胶长短丝的实际销售价格、销售费用等对期末库存商品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库存商品粘胶长丝未发生减值,粘胶短丝计提减值准备1,084,524.12元。

经复核,会计师认为,公司库存商品期末减值准备已充分计提。

三、关于分季度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年报披露,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39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1%,与前三季度相比未见明显减少。但第四季度净利润为-3.72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417.15万元,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合计为6301.91万元,且三个季度扣非后均实现盈利;另外,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亿元。

12.结合各季度经营情况变化,说明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

回复:

公司前三季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与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说明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四季度长短丝产品形成的主营业务利润同比1-3季度下降2,198.59万元(见下表),其中:短丝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下降等原因造成利润同比下降2,161.73万元;长丝销售数量下降等原因造成利润同比下降36.86万元。

单位:万元

(2)四季度投资收益扣非后717.62万元,1-3季度平均投资收益扣非后1,009.33万元,造成利润同比下降291.71万元。

(3)四季度减值损失扣非后941.06万元,主要为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3季度平均减值损失扣非后为-1.71万元,造成利润同比下降942.77万元。

13.说明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以及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回复:

主要原因是公司四季度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17,254.77万元,因此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四、其他问题

14.年报披露,公司本年营业收入16.07万元,同比下降3.47%,应收票据1.21亿元,同比增长60.41%。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前五名的交易对方、形成原因、是否关联方等;(2)结合公司业务和应收账款的同比变化情况、公司回款方式的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公司期末应收票据期末前五名情况 单位:元

(2)报告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2017年末应收票据余额1.21亿元,2016年末应收票据7500万元,2017年末应收票据较2016年末增加4600万元,公司销售政策及应收账款回款方式没有调整,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在建工程项目发生增加8600万,主要用应收票据支付工程款。

15.年报披露,公司其他业务收入2.02亿元,请公司按照产品或服务类型披露其他业务的收入成本情况,与前年度相比变动情况等信息。

回复:

公司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元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污水处理费收入、蒸汽销售收入以及材料销售。其中水电汽主要是出售给关联方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近两年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其他业务收入较上期上升24.57%,主要系销售给关联方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蒸汽收入较上期上升33%。

16.关于财务费用,年报披露,公司本年报告期初和期末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的数额均为0,公司本年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为511.7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财务费用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回复:

公司本年财务费用511.7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87,864.36元,汇兑损失3,446,383.93元,手续费支出2,059,325.79元,其中手续费支出主要系公司开具信用证购买进口木浆手续费和承兑费、出口粘胶长丝国外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用。

公司近两年的财务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18-02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一季度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升等因素推动,粘胶长丝产品销售价格上调,粘胶长丝正值传统销售旺季,产销基本平衡。粘胶短纤的销售价格也见底回升,比2017年四季度略微上涨,但下道客户承接能力较弱,粘胶短纤的产销率下滑,库存增加较多。

公司第一季度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如下表: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进口木浆粕

一季度进口木浆粕的采购价格维持高位运行,粘胶长丝浆比2017年四季度上涨约50美元/吨,达1080美元/吨;粘胶短纤浆比去年四季度上涨约20美元/吨,达950美元/吨。

2、燃料煤

受煤炭供给侧改革及季节性因素影响,煤炭市场供应持续紧张,一季度煤价延续2017年末的高价位状态,维持在0.165元/卡左右;与2017年同期变化不大。

3、化工料

报告期公司硫酸采购价格浮动较大,由2017年四季度的340元/吨上涨至430元/吨后,又回落至340元/吨;烧碱价格有所下降,由2017年四季度的1300元/吨下降至1160元/吨,比2017年同期上涨20%左右;二硫化碳行业总体比较平稳,维持在5500元/吨左右,比2017年同期上涨40%左右。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89 公司简称:南京化纤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