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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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2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26日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18]186号),以及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公司正积极组织境内、外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等相关规定开展财务顾问、法律等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各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自2018年4月26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2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含3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及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公司资金需要,上述理财产品于2018年4月27日提前赎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