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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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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开放期的结束之日为上一个封闭期开始之日的18个月对日。第一个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2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5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2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APP、网上交易(下称“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最低可享受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请以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为准。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如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外/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如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

直销柜台: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邮编:200120

客服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何亚玲

直销专线:(021)2053-7888

直销传真:(021)2053-7999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官方微信号:财通基金微理财(微信号ctfund88)

APP:财通基金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3)其他销售渠道: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5.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期的结束之日为上一个封闭期开始之日的18个月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18个月期满后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即本基金任一个封闭期加上其后一个开放期构成的周期总时长原则上为18个月。开放期内,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2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即在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2日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除基金合同规定的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赎回、交易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场外申购、赎回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因本公司旗下部分上市开放式(LOF)基金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存在部分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普通交易形式投资上述基金,由于系统原因,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暂无法记录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交易基金的持有时间,对部分基金交易费用按照持有期限分档计算的,可能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参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明确的账户类型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