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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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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其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将发生变动;而另一方面,由于融资和投资的行为,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等也会相应的产生改变。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的持续关注和深入挖掘,结合对上市公司的实地考察和历史业绩分析,对公司的估值预期进行调整,并依此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大小非解禁

本基金将关注存在大小非解禁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因素,对大小非解禁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对估值水平和市场价格的判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⑤管理层股份解禁

本基金将持续关注存在管理层股份解禁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研究管理层股份解禁给上市公司估值和市场股票表现带来的影响,并根据对估值水平和市场价格的判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⑥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管理层变动

作为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的实际经营者,管理层的变动虽然不会改变公司的资产结构,但是对公司的运营状况有直接的影响。管理层的变动往往伴随着企业的经营方向、市场政策、开发投入等多个方面的变化。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和历史分析相互结合的办法,力求形成对发生管理层变动的公司的合理估值预期,并根据事件影响的深入对其进行持续的跟进和修正。

⑦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股权激励计划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从公司管理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从基本面的变动角度入手对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并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⑧重大合同公告或重大新产品推出

重大合同公告或重大新产品的推出有可能对盈利能力、利润规模、增长水平甚至资产负债比例等诸多估值因素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实地调查以及行业和历史分析,对公告重大合同或重大新产品的公司进行估值调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股票选择。

⑨其他

其他事件类型还包括上下游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关系改善、同一公司其他类型证券的发行或到期等诸多方面。本基金将对影响公司的资产结构或者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事件性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合理估值预期,并依此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指期货套利策略

股指期货套利策略是指积极发现市场上如期货与现货之间、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等的价差关系,进行套利,以获取绝对收益。

① 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过程中,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可以通过捕捉该价差进而获利。

②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过程中,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通过捕捉合约间价差进而获利。

(3)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基金经理会实时关注市场的发展,前瞻性地运用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3、其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2)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

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股指期货投资净额为0,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股指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现阶段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随着监管的放开及其他工具流动性增强,我们会优选空头工具,采用最优的多头系统性风险剥离方式。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中信证券(600030),于2017年5 月24 日公告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17]57号)。本基金认为,对中信证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绝对收益混合发起A

大成绝对收益混合发起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9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符合各项比例。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7年11月7日公布的《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2期)》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补充了2017年9月24日至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公告。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