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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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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8-42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彪先生、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向沈机集团出租土地房屋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8-43公告。

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彪先生、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8-44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4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调整方案。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4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延长上述期限,并同意将延长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3

关于向沈机集团出租土地房屋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下属子公司中捷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航空航天分公司、沈阳飞翔航空数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部分土地房屋出租给沈机集团,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地址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预计公司年租赁收入为1,675.77万元。

2.沈机集团是本公司大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沈机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沈机集团出租土地房屋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彪先生、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向沈机集团出租土地房屋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此项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标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48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13%股权。

关联方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三、关联租赁情况介绍

2018年度向沈机集团出租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面积合计为79,547.41㎡,租赁单价为0.56元/㎡/天;出租成品存放地5,250㎡, 租赁单价为0.26元/㎡/天;年度租金合计1,675.77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沈机集团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出租部分房产能提高公司房产使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经营稳健情况下,将会持续与关联方之间的公平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3月末,公司与沈机集团发生关联采购13,863.92万元,关联销售8,293.75万元。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将土地及房屋租赁给沈机集团,比照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该项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5∶00至2018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5月21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4,589,27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晓琳

电话:024-25190865

传真:024-25190877

邮箱:smtcl410@smtcl.com

2、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东阳、张瑾

联系部门: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8777959

传真:0755-28777953

邮箱:ecm@ztfsec.com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